第二节 一个人的财富是由他的外在的财货中那些能用货币衡量的部分构 成的。

现在我们可以说到一个人的财货中哪些种类可算作他的财富的一部分的问题了。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是不一致的,但是,比较各家的学说,以下的答案似乎显然是适当的:

发我们光说到一个人的财富,而在上下文中没有任何解释语句时,就是指他所有的两种财货。

第一种财货是他具有私有财产权(根据法律或风俗)的那些物质财货, 因为它们是可以转让和交换的。我们还可记得,这些财货不但包括像土地和房屋、家具和机器,以及其他可以单独私有的有形东西,而且包括公营公司的股票、债券、抵押品,以及其他他可持有的向别人索取贷币或货物的契约在内。另一方面,他欠别人的债务可被看作是负财富;必须从他的财产总数中扣除,然后才能知道他的真正的净财富。

服务及其他随生随灭的财货,当然不属于财富数量的一部分。①

第二种财货是属于他所有的、在他之外存在的、而且直接作为使他能够获得物质财货的手段的那些非物质的财贷。这样,这种财货就不包括一切他自己的个人特性和才能,即使是使他能谋生的才能也不包括在内,因为它们都是内在的财货。这种财货也不包括他的个人友谊在内,但以这种友谊没有直接的营业价值为限。但是,它包括他的营业和职业的联系,他的企业组织, 以及——如果这种事情还存在的话——他的奴隶所有权、劳役所有权,等等。

财富这个名词这样用法,是符合于日常生活的用法的;同时,它包括那些——而且只是那些——显然属于经济学范围(如第一篇中所说明的范围) 以内的财货;所以这种财货可以称为经济财货。因为,它包括一切客观存在的东西,这些东西(i)属于某一个人所有,而不是同样地属于他的邻人所有, 因而显然是他的东西;(ii)是直接能用货币衡量的东西——这种衡量一方面代表生产这些东西的努力和牺牲,另一方面代表它们所满足的欲望。①

货,如体力、健康、学识等。凡是外界所提供的以满足他的欲望的东西,对他而言都是外在的财货。”

① 上述财货的分类可列表如下: 另一种排列对于某些目的较为便利:

① 一家贸易公司的股份的所值中,由于主持人的个人声誉和关系而产生的那一部分价值,应当列入第二种作为外在的个人财货。但这一点没有多大的突际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