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战争对罗马早期国家的影响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册,第 491 页。马克思这里说的“原始形式”并非指土地公有的原始

社会,而是指公有地和私有地并存的古代社会,因为马克思一直要到 1876 年以后才对土地公有的原始社会

有所了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第 251 页注②。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册,第 476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册,第 496 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册,第 496 页。

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册,第 485 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296 页。

公元前三至二世纪一系列大规模侵略战争的结果,罗马不仅占领了地中海地区的广阔土地,而且也掠夺了大批奴隶和巨额财富。这给罗马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战争给罗马带来了大量的奴隶。在罗马的扩张过程中,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往往成为奴隶的重要来源。据记载,公元前 262 年,罗马在占领西西里城

市阿格里根坦时,就将这里俘获的 25000 名战俘出卖为奴;公元前 256 年,

罗马进攻迦太基,大约有 20000 人被俘为奴;公元前 209 年,罗马占领他林

敦,大约有 30000 人出卖为奴;公元前 177 年,罗马占领撒丁尼亚,其俘获为奴的人之多,以致在罗马竟出现了一句“象撒丁尼亚人那样便宜”的谚语。公元前 167 年,罗马镇压伊庇鲁斯的反抗起义,大约有 15 万之众出卖为奴;

公元 146 年,被俘的迦太基 50000 多居民沦为奴隶。虽然这些数字远非全面, 却也说明罗马历次征战俘奴之众。可以说几乎每年都有数以万计的奴隶涌入罗马。

与此同时,战争也给罗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例如,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后,罗马得到了 3200 他连特白银,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则获得了 10000 他连特。此后,罗马人在与马其顿国王腓力五世和塞琉古国王安提奥库斯三世的战争中又分别获得了 1000 和 15000 他连特白银。公元前 189 年,西庇阿

再次率军出征,仅马格尼西亚一役,就为罗马人掳掠了 1230 根象牙,金花环

234 只,白银 137000 罗磅,希腊银币 224000 枚以及大量金银器皿。公元前

168 年,罗马将领鲍鲁斯通过三天皮德纳之战,就为罗马获得了 250 车掠夺

物和 300 只金制环。大征服后,罗马开始对行省进行有组织的掠夺,每任总

督和仓税商对行省进行敲骨吸髓的榨取。例如公元前 73—71 年任西西里总督

的维列斯就劫掠了 7000 万塞斯退斯。即使象西塞罗这样以清廉著称的行政长

官也不例外。他在西里西亚仅任职一年,就获取钱财 2200 万塞斯退斯。

然而,战争在给罗马带来大量财富和奴隶的同时,也促进了罗马公民集体的分化和解体。

一方面,战争加速了下层平民的破产。在罗马共和国时期所实行的是公民兵制,军队由自备武装且占有土地的农民公民组成。战时,公民们披甲上阵,平时则弃甲归田。服兵役是罗马公民的义务,同时也是他们的特权。在早期,罗马的战争一般具有时间短、规模小、战场近等特点,所以,不可能对平民形成严重的威胁。但后来,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公民们的服役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据统计,自公元前 225—123 年,罗马军队中服役年限

超过 16 年的士兵占士兵总数的 30%;服役 25 年左右的占 25%;服役 10 年以上的占 30%;服役 7 年以上的占 20%。①长期的战争加重了罗马平民的负担, 加速了罗马平民与其土地所有权相分离的过程,从而使平民陷于破产的困境。所以,马克思指出:“罗马贵族不断进行战争,强迫平民服兵役,阻碍了他们劳动条件的再生产,因而使他们沦为贫民(在这里,贫困化,即再生产条件的萎缩或丧失是主要的形式,而终于破产。”②当然,造成平民破产的因素还有廉价的奴隶劳动的竞争和外省尤其是西西里和撒丁尼亚廉价粮食的冲击。平民在丧失土地后,就失去了生活手段,无法获得生活资料,只有跑

① 霍布金斯《征服者与奴隶》,剑桥 1987 年版,第 34 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5 卷,第 677 页。

到罗马城和其他大城市中,过着流浪苟安的生活。这些游民经常没有固定的职业,也没有寻求职业的意图,因而失去了一切劳动的技能,变为妨碍社会发展的情民阶层。他们经常依靠富人的施舍和国家的救济,维持生活。他们或终日嬉戏于剧场或角斗场中,或维持民众大会会场,出卖选票;有时亦被野心家收买利用,参加私人党派的斗争,作别人的政治工具。据记载,到共和末年,麋集在罗马城内的流浪人群,约有 32 万人,约占当时公民人数的1/3。①这些游民无产者与现代无产阶级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前者靠社会养活,而后者则以自己的劳动养活社会。

另一方面,战争又促进了贵族和骑士势力的发展。

罗马元老贵族是从战争中获利最多的阶层。每次战役胜利,他们都能得到最优厚的战利品。从普鲁塔克所描述的埃米里乌斯、鲍鲁斯的凯旋式中, 人们就可想象当时元老院控制着多么巨大的财富。普鲁塔克这样写道:“第一天好容易才把 250 辆战车在人民面前走完,在这些车上所载运的是在战时掳获的立像、图画和巨大雕像。第二天在许多运输马车上载运着非常壮观和珍贵的马其顿武器和甲胄⋯⋯。在这些马车之后是抬着银币的 3000 个人,这些银币分盛在 7500 只箱子里,每一箱子中装着三他连特重的白银,由四人抬着。⋯⋯再后面走着的是抬着盛满金币箱子的人们,箱子的形状和盛银币的相似,每份重三他连特,共有 77 箱。在他们之后是带着圣杯的人们,圣杯重十他连特,用黄金制成,有宝石装饰。”②此外,元老阶层还取得了在行省担任总督的特权,谁都知道到行省去一年就可尽情地搜刮满载而归。据说公元前 131 年的执政官 P·李锡尼·克拉苏的财产达 1 亿塞斯退斯,鲍鲁斯算是

中等程度也有 150 万,这是公元前四世纪时那些用铜钱计算财产的豪门们所不敢想像的。

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新兴的骑士阶级的兴起和发展。“骑士”一词起初用来称呼军队中的骑兵,即在 18 个骑士百人队中投票的人,后来伸展到一切能有足够钱财供养私马充当骑兵的人,这是元老阶层以下最有特权地位的人。再后来,大约到公元前二世纪时,就用这一称谓称呼财产多于 40 万塞斯退斯而又在占统治地位的豪门贵族以外的人。公元前二世纪,由于包税商和高利贷者大发其财,有这样多财产的人数已足够形成一个社会阶层,所以也就出现了一个骑士等级。

这些在对外掠夺过程中发了大财的罗马贵族和骑士,为了使掠夺物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于是便肆无忌惮地侵占从战争中掠夺来的公有土地,兼并同胞公民的份地。对此,罗马著名作家阿庇安等都作过深刻的揭露。阿庇安说: “因为富有者占领部分未分配的土地,时间过久之后,他们的胆子大了,相信他们的土地永远不会被剥夺了。他们并吞邻近的土地和他们贫穷邻居的份地,一部分是在被说服之下购买的,一部分是以暴力霸占的⋯⋯。”①普鲁塔克还谈到,家长若参军不在家,那么他的土地就更容易被抢占。对于已经兼并和掠夺来的土地,罗马的富人们一般都采用奴隶来耕作、生产。这样,奴隶制庄园便迅速地在罗马发展起来。

① 见普鲁塔克《恺撒传》,41。

② 普鲁塔克《埃米里乌斯·鲍鲁斯传》,32—34。

① 阿庇安《内战记》(Appian:《The Civil War》),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