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罗马在战争中取胜的原因

罗马,这个位于第伯河畔的小小国家,经过数个世纪的对外战争,到公元前二世纪中叶终于确立了对地中海世界的霸权,成了地中海世界实力最强的霸主。那么,罗马人究竟是怎样取得这些成就的呢?

首先,罗马的胜利是与罗马人民对战争的积极支持分不开的。

古罗马城原址位于第伯河下游南岸,拉丁平原的北端,这里土地肥沃, 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它既是第伯河上流居民到海边取盐的必经之地,又是当时意大利许多天然通道的聚合点。这种良好的地理环境大大地吸引了近邻居

民到这里定居生息,因此,从一开始,罗马便是人口稠密的地区。据统计: 早在公元前 6 世纪末,罗马的公民人数就达 13 万人①,而当时的罗马领土却

只有 800 平方公里②,光公民的人口密度就达每平公里 162 人。在古代,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数目。稠密的人口不仅对有限的土地造成了严重的压力,使罗马人民始终只能在 2 至 7 犹格的狭小土地上勉强地维持生活,而且还对古代文明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因为古代文明的整个制度“都是建立在人口的一定限度上的,超过这个限度,古代文明就有毁灭的危险。”③为了保存自己的文明,摆在罗马国家面前的唯一办法,就是向外扩张。而战争的结果也确实给罗马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不仅从邻近部落和国家中掳取了丰厚的物品,而且还从他们手中夺得了许多土地。这一切无疑地缓和了罗马土地的紧张状况,但同时也进一步助长了罗马的对外扩张。因为罗马人清楚地知道:战争既可以使他们获取利益,也可以使他们失去自由,要达到获取利益和保护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必须在战争中付出代价(有时甚至是很大的代价),因为这种代价是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相一致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罗马人在每次战斗中,都能奋不顾身,竭尽全力地为国效劳。例如,在“皮鲁斯战争”中,罗马军队虽然遭到了凶猛战象的袭击,死伤惨重,但他们并没有失去取胜的信心,而是想方设法将麻布醮油系在长杆上,并不顾一切地将燃烧的“火把”戳入战象的口中,最后终于取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除了前方战士英勇杀敌外,后方的罗马人民也积极从各个方面支援战争。为了消灭迦太基的海军,他们不惜用自己的资金帮助国家建立舰队;为了抵抗汉尼拔的进攻,他们慨然将自己的奴隶释放;为了鼓励前方战士英勇杀敌,他们甚至忍痛取消了从敌人手中赎回自己的儿子和亲属的做法。正是由于罗马人民这种无畏的牺牲精神和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才保证了罗马扩张的顺利进行。

第二,罗马的胜利是与同盟者的大力支援紧密相关的。

结盟是古代世界保存和发展自己的重要武器。在罗马以前,雅典人和斯巴达人都曾利用过这种武器,并一度使自己成为称霸希腊世界的两大霸主。对外扩张时期的罗马也和雅典、斯巴达一样,采用结盟这一方式,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不过和它们不同的是,罗马人在处理同盟国的关系上比较明智, 它既没有象雅典人那样对同盟者采取竭泽而渔的剥削政策,也没有像斯巴达人那样对同盟者采取强迫服从的高压政策。对于同盟者,罗马人一般总是采用尊重和给其一定实惠的政策,不但允许同盟者独立处理内部事务,而且在统一意大利后,还准许半岛上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而一旦同盟者遭受外来势力的侵略,他们又总能竭尽全力地保护同盟者的利益,使其免遭损害。罗马对同盟者实行的这种开明政策,自然也就赢得了同盟者对它的支持和忠诚。在汉尼拔战争期间,罗马之所以能够绝处逢生免遭劫难并最后取得胜利,关键就在于它得到了意大利诸同盟对它的支持和援助。东方战争开始以后,同盟者对罗马的贡献越来越大,据统计:从公元前 200—前 168

年,同盟者每年向罗马提供 8 至 9 万的辅助部队,其数量相当于罗马全部军

① 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代史》,Ⅴ,20。

② P.A.布朗特《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社会斗争》(P.A.Brunt《Social conflicts inthe Roman Republic》纽约 1971

年版,第 1 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8 卷,第 618—619 页。

队数额的 2/3①。更值得注意的是:罗马东方部队的粮食大多都来自行省和同盟者。②很显然,如果没有同盟者的无私奉献,罗马要在远离国土、粮食缺乏的希腊进行大规模的军团作战,并取得辉煌胜利肯定是不可能的。

第三,罗马的胜利是与元老院的正确领导密不可分的。

元老院是罗马共和国的主要领导和决策机构,在国家生活的所有领域都拥有广泛的权力。共和之初,元老的任命一般都掌握在执政官之手。奥维尼乌斯法①颁布以后,这项权利才被转交给监察官。根据上述法律,监察官每五年就得对元老名单进行一次审查,从名单中删去那些不称职的元老成员并补充一些最近涌现出来的、在各方面都有突出成就的能人 (Leetio Senatus) 进入元老院。由于元老成员大多来自刚刚卸任的高级官吏,他们不但具有丰富的行政和军事经验,而且对于内外形势都十分了解,所以常常能够制订出各种有利于对外扩张的政策。在内政方面,元老院一般都从罗马公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实行“和谐”的政治路线,并以此来调和国内的等级斗争,调整共和政体各机构的相互关系和职能范围,协调国家权力系统和平民权力系统的关系,所有这些又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贵族与平民的利害冲突,团结了全体人民,为罗马对外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内部基础。在外交方面,元老院又惯于利用其它民族之间的矛盾,积极拉拢其中的一方,并用资助和结盟的方式鼓励它与另外一方进行对抗,待适当时机再反过来消灭原先的同盟者,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罗马对东方的征服,实际上,就是正确地执行这种政策的结果。在反对菲力普的战争中,罗马人利用了埃托利亚人的力量, 并在他们的援助下取得胜利,但一旦马其顿被灭,它又立即掉转头来对付埃托利亚人,并以埃托利亚人与安提奥库斯联合为由把它消灭了。安提奥库斯又是罗马人在罗德斯人的援助下被战胜的,但是,在他们取得十分丰厚的报酬之后,并准备与佩尔赛人缔结和约的时候,被罗马人永久地消灭了。元老院这种利用一方、各个击破的政策客观上加速了罗马对外扩张的步伐,对地中海帝国的形成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除此以外,元老院还始终保持着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良好传统,所以即使在国家面临十分危急的关头,它也能充分地集中领导者集体的经验和智慧,制订出正确的国策,使局势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发展。比如,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期,即汉尼拔加紧对意大利进行蹂躏,罗马城随时都会遭受汉尼拔围攻的情况下,元老院还能从全局出发,毅然决定派执政官西庇阿前往阿非利加,在迦太基开辟第二战场。这一举动本身就反映了元老院的远见卓识,在当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一举改变了罗马人在意大利被动挨打的局面,迫使迦太基政府紧急调回汉尼拔在意大利的军队,为罗马迅速战胜海上强国迦太基,称霸西部地中海奠定了基础。正因为元老院在对外扩张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当时的罗马人一般都把自己的祖国缩写为 SPQR 即元老院和罗马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

第四,罗马的胜利在很大程度上还应归功于它那行之有效的军事制度。根据罗马法律,每一位年龄在 17 岁到 46 岁的公民,只要不是属于最低

一级或者还没有参加过 20 次步兵战斗或 10 次骑兵战斗,就都有服兵役的义

① P.A.布朗特《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社会斗争》,纽约 1971 年版,第 13 页。

② 李维《罗马史》,36,2,8;37,2,12;37,50,9;42,31,8。

① 奥维尼尔斯法(Lex Ovinia 或 Plebiscitum Ovinium)可能于公元前 318—312 年之间通过。

务。凡是选入军队的士兵在平时都必须参加严格的军事训练。他们在除了使用武器和作各种运动的正规训练以外,还必须广泛地练习跑步、跳跃、撑竿跳高、攀登、格斗、游泳——先脱去衣服游泳,然后携带全副装备游泳。每个士兵都要习惯于按照军队的步伐行进,在 5 小时内走完 32—39 公里路程。

在行军途中,他们都得背负 40—60 磅重的行军装备。这种严格而又艰苦的军事训练不但增强了士兵的体质,养成了他们吃苦耐劳的习惯,而且还大大地提高了士兵在作战时的应变能力,保证了罗马对外战争的胜利。

罗马对外作战的主要单位是军团,由轻装兵( Velitis)、长矛兵

(Hastati)、主力兵(Principis)和后备兵(Triarorum)四部分组成。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各分 10 个中队(Manipuli)。在列阵时,轻装兵与骑兵一起列于军团的两翼。长矛兵列于军团的第一线,主力兵列为第二线,他们最初都装备长矛。后备兵作为预备队,列于第三线,装备投枪(pilum)。在战前,军团常常以中队为单位进行列队。各中队之间的间隙与每一中队正面的宽度相等,中队的纵深在 5、6 列到 10 列之间。第二线各中队配置在第一线各中队的间隙后面;后备兵部署得更靠后些。这种队列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运动性,它既可以使每线的各个中队靠拢,形成稠密的正面,也可以使第二线的中队上前,填补第一线的间隙。当需要有较大的纵深时,每个主力兵中队又可站到相应的长矛兵中队之后,使纵深加倍。这种队形在一切方面都顺利地克服了方阵动转不灵的弱点,使军团无论在实战性还是机动性等方面都远胜于方阵。军团能在方阵不敢去的地形上前进和机动而不搅乱队形, 并且不致冒很大的危险。当绕过障碍物时,通常至多只需要一两个中队缩小正面,而且在几分钟内正面即可恢复。军团能用轻装部队掩护整个正面,因为他们能够在各线中队前进时通过间隙向后撤退。但主要的优点还在于:(1)军团能排成几线,可根据情况依次投入战斗。而采用方阵体系时,战斗的结局则常常取决于一次性突击,因为在预备队内没有在失利时能加入战斗的生力军。(2)军团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统帅既可以使用自己的轻装部队和骑兵, 同敌人全线接战;又可以用第一线的长矛兵抵御敌人方阵的攻击;同时,还可以出动主力兵疲惫敌人,而最后用后备兵去取得胜利。而方阵则一旦交锋, 就得把全部力量投入其中,并且必须把战斗进行到底。(3)如果罗马的统帅想要中止会战,军团的组成又可使他能够以预备队占领阵地,然后让已投入战斗的部队从中队的间隙后撤,自行占领阵地。军团的这些优点,在东方战争时期表现得非常明显。在此,我们不妨以基诺斯契法莱(Cynoscephalae) 会战为例来加以说明。当时,参加会战的一方是弗拉米尼努斯领导的罗马军团,另一方则是菲力普五世领导的马其顿方阵。战斗打响后,罗马人首先向方阵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以疲惫马其顿军队,扰乱他们严整的战斗队形。凡是方阵里显露紊乱征候的地方,就有企图楔入这个笨拙不灵的人群中的罗马中队出现。最后,当 20 个中队自侧翼和后方攻击方阵时,方阵的战斗队形就不可能保持住了,纵深的队形瓦解了,变成了四处逃窜的人群,会战终于以马其顿的失败而告终。

罗马的军队纪律严明,凡是不服从命令者,无论官职大小,情况如何, 一律处以死刑。例如,在拉丁战争时期(公元前 340—前 338 年),罗马执政官曼里乌斯根据当时战争的性质,发布命令,禁止罗马官员单独与敌人作战,但是他的儿子却违反了命令,他不但擅自与敌人的一名指挥官发生决斗, 而且还亲手杀死了这位指挥官。曼里乌斯在获悉这一消息后,便马上召开全

体会议,并当着全体将士的面,将儿子处以死刑。①此外,对于逃跑、擅离职守和失去武器的战士,也必须处以重刑,甚至死刑。在作战过程中,如果整个单位的士兵都犯有临阵脱逃或丢失阵地的过错,那么,指挥官就必须在这些人员之间实行“什一抽杀律”。根据这一法律,凡是抽到死签的士兵,都必须另列一队领受死刑。其余的士兵则必须到营地之外露营,并停止发放小麦给养,以大麦代之。②对于军团一级的处罚,往往采取延长服役年限和取消土地补偿的办法。如公元前 209 年,在坎尼战役中幸存下来的两个军团,由于临阵脱逃,被元老院派往西西里执行惩罚性的驻防任务,其中,骑兵被剥夺了公马,步兵则失去了本应分配给他们的土地。③

在加强军队纪律的同时,罗马还规定了严格的奖励制度,但这种奖励常常侧重于荣誉方面,而不是物质方面。一般来说,在侦察或巡哨过程中,与敌相遇,并杀伤一个敌人者,可奖给长矛一支;杀死一个敌人者,如果他是步兵,那么他就可获取奖杯一只。如果是骑兵,那么他就可获取马饰一副。在正常战役或攻城战斗中,第一个攻上敌人城墙的士兵,可获取金冠一个, 对于那些打败罗马人的“劲敌”,并在一次战役中至少杀死 5000 敌人的将领, 那么在他返回罗马城的时候,就可举行一次“凯旋式”。受到奖励的将士, 不但在部队中受到战友的敬重,而且在回到家乡之后,也将受到同样的尊敬。在宗教仪式中,只有这样的人才允许佩戴表示战功的装饰品。

这种严酷的纪律和严格的奖励制度,不但大大地减少了违纪的人数,而且也进一步激发了罗马将士的斗志,为其获取战争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基础。其实,罗马人这套完美的军事制度并不像资产阶级学者们所说的那样是

受了一位神的启示而形成的。它完全是罗马人在长期的征服中,不断向外族学习的结果。对于罗马人来说,对外扩张的过程,常常也是向外学习、吸取经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罗马人不但从皮鲁斯那里学到了选择和安扎营地的经验,而且还从汉尼拔那里学到了两翼包抄的战术;他们不但从埃特鲁利亚人那里学到了剑术,而且还从希腊人和迦太基人那里学会了海战;他们不但在萨姆尼特长矛的基础上,改进了自己的长予,而且还从西班牙引进了杀伤力大且适合于短兵相接的西班牙短剑(gladius hispa-niensis)。罗马军团本身,实际上也是在吸取外族长处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并完善起来的。当然,从客观上讲,当时的国际环境对罗马扩张也十分有利。在东边,

曾经繁荣一时的希腊化诸王国,它们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以后开始走向衰落;在西边,海上强国迦太基虽然在经济上比较富裕,但在政治制度、军队素质和内部团结等方面都远不如罗马人。这种有利的国际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罗马对外扩张的进程。

① 李维《罗马史》,5,8,6—10。

② 波利比尔斯《历史》,Ⅵ,38。

③ 李维《罗马史》,25,6,8— 9;2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