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督教国教地位的确立
戴克里先及其前任们对基督教的敌视和镇压政策,不但没有把基督教镇压下去,而且相反,镇压愈烈,信徒愈多。到公元四世纪初,帝国境内信奉基督教的人数就达六百万,教会的数目也与日俱增:公元 98 年为 42 个,到
325 年则增至 550 个。基督教不但在帝国上层发展迅速,甚至已深入军队。面对基督教势力的发展,统治者的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即由镇压基督徒转向利用基督徒。公元 311 年,皇帝加勒里乌斯与他的部将李锡尼乌斯和君士坦丁共同发布一道宽容基督徒的敕令。敕令指出:
“为社会的长远利益,我们曾致力于重建罗马的古代典制和统一社会制度,其中对背弃祖代相传宗教的基督徒,要求他们返回正道。⋯⋯在要求基督徒服从古代典制的法令颁布以后,绝大多数人已返回正道,但另有不少人现在既不到神庙,也不敬拜他们的上帝。有鉴于此,我们现在宽宏大量,准许这些人继续当基督徒,恢复礼拜场所。但基督徒今后应该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并应为国家社会免遭灾难,享受安宁祷告上帝。”①此后不久,加勒里乌斯去世,君士坦丁和李锡尼乌斯分别在帝国西部和东部争夺霸权,他们都利用基督教,宣称梦见神佑,命令士兵向上帝祈祷。结果双方都取得了争霸战争的胜利。公元 313 年,君士坦丁和李锡尼乌斯在米兰会晤,并联名发表了著名的《米兰敕令》(也称《宽容敕令》)。敕令规定:“凡愿按基督教徒方式信仰者应自由无条件地保留其信仰,不受任何干扰和干预”;凡已由国库出款或用其他款项购得的基督徒集会场所,“均应将其交还给基督徒,不得要求付款或任何补款,不得作弊或有任何含糊”;对于教会所有的财产, 应“毫不含糊而且无争议地归还给基督教徒,即还给他们的组织和集体”。② 这是罗马法律上第一次承认基督教会可拥有财产。《米兰敕令》使基督教取得了合法地位。
《米兰敕令》颁布以后,君士坦丁又采取许多措施,优待教会。根据 319 年的一项法令,神职人员的赋税被免收,而当时加在人口及富有者身上的赋税则非常沉重。③公元 321 年,他又授予教会接受遗产的权利,教会享有了法
人的地位。④同年,各城市居民均禁止在星期日工作。⑤到 319 年,异教徒的
③ 《彼得前书》第 2 章,第 18 节。
① 参见犹西比乌斯《教会史》第 8 卷,第 11 章。
② 犹西比乌斯《教会史》第 10 卷,第 5 章。
③ 《狄奥多西阿努斯法典》第 16 卷,第 2 章,第 2 节。
④ 《狄奥多西阿努斯法典》第 16 卷,第 2 章,第 4 节。
私人献祭也被禁止。⑥在罗马、耶路撒冷、伯利恒及其他地区纷纷建立了大教堂。
公元 323 年,君士坦丁战胜李锡尼乌斯,完成了帝国的重新统一。帝国统一后,君士坦丁立即颁布法令,在帝国东部扶植基督教。此后,政府官员主要由基督徒担任,信奉罗马国教的官员不得参加神庙活动。公元 330 年, 君士坦丁堡建成后,他发布命令,将各地神庙的塑像拆除,运到君士坦丁堡装饰城市,并停止建造新的神庙。在君士坦丁的鼓励下,大批民众开始皈依基督教。
君士坦丁在扶植基督教的同时,对教会严加控制。教会的教义、宗教活动、人事安排、经济收支都必须听命于皇帝。各种特权也仅给予势力强大、组织严密的“大公教会”,至于当时为数较多的形形色色的“异端”,教派不但得不到任何恩惠,相反却遭到严厉的打击和镇压。这我们可以从君士坦丁对北非教会中采取的不同措施中看得很清楚。自从戴克里先以来,北非教会分成两派。 311 年,严格派教会指控迦太基主教西昔里安向一位犯有死罪的人授予圣职(此人在受迫害时曾交出若干本圣经,因而认为他无权接受圣职),并选出一位对立主教马约利努斯。因继任马约利努斯任主教的是多纳杜斯,因此,这一派别又被称为多纳杜斯派。313 年,君士坦丁拨给北非“公教”神职人员一部分津贴,①在这笔津贴中,多纳杜斯派分文未得。同年,在罗马召开的一次宗教会议上,多纳杜斯派遭到攻击。314 年,君士坦丁指示教会在高卢的阿尔斯召开宗教会议,会议根据君士坦丁的旨意,谴责逃避兵役的基督徒,并支持西昔里安,宣布圣职即使由不称职的神职人员主持授予, 也仍然有效。多纳杜斯对此不服,向皇帝上诉。但君士坦丁重新作出对他们不利的决定。由于他们拒不服从,君士坦丁便着手封闭其教堂,逮捕其领导人或将其逐出教会。
为了扶植基督教,使其进一步充当统一帝国的政治思想工具,君士坦丁采纳了他的宗教顾问何西乌斯的建议,②于 325 年在比提尼亚行省的尼西亚召开全帝国范围的主教会议。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尼西亚会议。①这次会议名义上是为“解决教会内各种矛盾”②而开,实际上则是世俗政权干预和控制教会,并使其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的开始。会议由何西乌斯主持,君士坦丁在开幕时亲自致词,强调加强统一,反对分裂。会议在君士坦丁的强制下制定并通过了统一的尼西亚信条。明确规定上帝为“独一、全能的父”和“创造有形、无形万物的主”;耶稣基督“在万世以前与父一体”,“受生而非被造”; 圣灵“是主、是赐生命的”、“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崇”,强调上帝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圣父和圣子本体同一,它们都是永恒的。尼西亚会议还制定教会法规二十条,肯定主教制,加强主教权力。如第 15、16 条规定,禁止神职人员由一个教会转入另一教会;神职人员背弃原属教会后,其他主教不能予以收留;神职人员被主教革除教籍后,其他主教不得为其恢复
⑤ 《查士丁尼法典》第 3 卷,第 12 章,第 3 节。
⑥ 《狄奥多西阿努斯法典》第 9 卷,第 16 章,第 2 节。
① 犹西比乌斯《教会史》第 10 卷,第 6 章。
② 何西乌斯为西班牙哥都伐教会的主教。
① 又称第一次尼西亚会议,以区别于 787 年召开的第二次尼西亚会议。
② 犹西比乌斯《君士坦丁传》第 3 卷,第 6—10 章。
教籍。会议规定按帝国行省划分教区,并赋予罗马、亚历山大里亚和耶路撒冷主教比一般主教更多的权力。会议同时宣布拒不接受尼西亚信条的阿利乌斯派③为“异端”,开除其教籍,阿利乌斯被放逐到伊利里亚,他的一些拥护者被放逐到高卢。
尼西亚会议后,各地主教开始对分裂分子教派进行镇压。分裂分子教派的集会被禁止,财产被没收,教堂被充分,领导人被处罚;④凡参与分裂分子教派的成员被剥夺担任公职和参加军队的权利。他们不得处理遗产或继承遗产,凡私存分裂分子著作者,皆应处死。⑤
337 年,君士坦丁去世,他以后的历代罗马皇帝继续支持、控制和利用
基督教。到四世纪中叶以后,罗马神庙已无人问津。公元 375 年,皇帝格拉先正式宣布:禁止向古代神祗献祭,皇帝也不再担任罗马神庙的最高祭司, 即“大祭司长”。380 年和 381 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379—395 在位) 连续颁布法令,支持基督教正统地位,禁止各种异端教派进行活动。391 年至 392 年,狄奥多西一世又颁布法律,禁止任何场合向罗马古代神祗献祭, 异教神庙一律关闭。违令献祭者,一经发现,罚款黄金二十五磅,从事献祭活动的房屋、土地皆应没收。①至此,基督教正统教会在罗马一统天下的地位被正式确立。所以,一般都把 392 年这一年作为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国教的年份。自此以后,基督教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它已经从被迫害的对象,变成了统治阶级镇压下层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