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马的工商业
公元前三至二世纪罗马的工业,相对来说,变化不大。只在建筑工艺和公共工程的建筑方式方面有较大的进步。财富的大量涌入并没有刺激手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多也没有使手工业者的队伍扩大很多,在罗马和其他城市中手工业者所占的比重始终很小。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罗马公民鄙视工业,认为从事手工业是不光彩的事,是下等人即奴隶和被释奴隶所干的事。第二,交通工具落后,牛车很慢,马和驴主要是驮运, 不能运大件或较重的机械。第三,国内市场狭小,而技术又无法与国外竞争。所以,罗马的手工业一直处在小手工作坊的阶段,产品直接向消费者出售。从迦图的《论农业》中可以看出,各种农业用具主要在罗马城和坎佩尼亚的一些城市制造。他提到买各种服装应到罗马城。罗马还制造犁、大车、輓具、箩筐以及其它物品。迦图认为,铁铲、刀、锹、锄、斧等应到坎佩尼亚的加
①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Ⅰ,144。
② 查士丁尼《法学汇编》,Ⅷ.1.3。
里镇去买。各种铜制器皿、皮带、绳索则应到卡普亚去买。至于碾磨机最好还是到庞培伊去买。
他林敦本来是一个希腊式的手工业中心,因在汉尼拔战争中背叛罗马, 而被罗马人摧毁,此后,它再也没有恢复起来。卡普亚政治地位虽然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作为手工业中心还保持着一定的繁荣。旧的手工业有制陶和铜器制造等;新兴的则有家具制作等。当时的坎佩尼亚已经取代了埃特鲁里亚而成为意大利手工业的中心,库麦的铁制品,庞培伊的纺织品在国内都很走俏。然而,意大利的出口业却十分落后,除了卡普亚的青铜和坎佩尼亚种植园的橄榄油在地中海其他地区销售外,其余物品几乎很少出口。
罗马传统对商业十分轻视,旧父族贵族对贸易几乎毫无兴趣。早期与迦太基订立的条约曾完全把西地中海的贸易阵地让给了迦太基。元老们宁愿躬耕田亩,经营农业,也不愿露面经商。即使想通过经商赚钱,也都委托给自己的奴隶或被释奴隶代理。公元前 218 年,元老院甚至还通过一条法律,要
求“元老或元老子辈的海船装载量不得超过 300 安波拉(一安波拉约为 26 公升)。立法者认为这样的装载量已足够把日用品从乡村运入城市;至于作买卖,元老们则认为这无疑是一件可耻的事情。”①元老院在和被征服地区或建立同盟关系的国家订立条约时,也从不给罗马或意大利商人以任何贸易上的特权。意大利出身的商人在行省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特权。唯一的优越之处就是他们比较容易接近总督和一些官吏。
第一次布匿战争时,元老院还曾为保护口岸和商人而出兵清剿海盗。但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元老院却完全放弃了保护意大利商人及清剿海盗的任务。地中海的商业也因此落到了希腊和腓尼基人之手。公元前 2 世纪中叶, 在罗马的干扰下,科林斯和罗德斯的商业衰落了,提洛岛和亚历山大里亚成了地中海东部地区新的贸易中心。意大利商人(多数来自坎佩尼亚)也到这里做生意,进行奴隶买卖;或推销葡萄酒。西班牙的卡地兹城则代替迦太基变成了西部地中海的一个重要商业城。有些意大利商人随卡地兹人过海峡到大西洋沿岸去贩运锡矿石,但为数极为有限。
在古代,手工业上没有多少费钱的机械,无需大笔投资,用不了多少贷款。但海上经商的船主和商人通常需用大笔款项预购货物、交保险金以及交准备航行的资金,这种费用的投资者以希腊人和东方人为多,罗马人也参加。罗马管理财务的人员从希腊人那里学到了用会计簿记帐的技术,并用它来清算帐目。共和晚期的罗马富人经常在钱庄外保有一个帐户,然后用支票或信用单来支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