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由部落向国家的过渡一 王政时代前期的罗马公社

从传说中的罗慕路斯建村到共和国建立这一历史阶段,一般称为“王政时代”。“王政时代”前期的社会尚属于氏族制社会。不过,它已经处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阶段。

传统认为,当时的罗马社会有 3 个部落,30 个库里亚和 300 个氏族。这一分法固然有过于人工化之欠,但这是当时主要的社会组织显然是可信的。罗马的部落称为特里布斯(Tribus)①。瓦罗曾提到三部落的名称,它们

分别称为罗慕奈斯(Ramnes)、梯提埃斯(Titienses)和卢凯列斯(Luceres)

②。名称的来源和含义都不清楚。③最初的特里布斯显然同种族有关。

随着时间的进展,不断有新来的人进入罗马公社。古典传统时常提到国王收容新来者把他们编入特里布斯和库里亚。这样一来特里布斯就不单纯以种族区分了。他们原来居住的山头就可能成为特里布斯的范围。于是特里布斯逐渐有了地区的含义。前四王时代的特里布斯似乎已经达到了这一发展阶段。

特里布斯之下,氏族是基本单位。各氏族首领集合在一起讨论共伺的事务就形成了长老会议,它是元老院的前身。遇有大事,氏族制的民主习惯是召集全体氏族成员开会商讨,如果人太多不能按特里布斯开,就只能分库里亚开,这样就形成了库里亚大会。

库里亚是处于氏族与特里布斯之间的组织,出现可能较晚。显然是血缘邻近的一些氏族的结合体,也可能有地缘因素。李维说库里亚是罗慕路斯创建的,用萨宾妇女的名字命名。但也有二个名字与地域相关。一个是Foriensis,另一个是 Veliensis。显然前者来自 Forum,即后来广场低地的一部分。后者来自 Velia,是低地中的一块高岗地。可见库里亚至少有一部

① 据瓦罗解释,特里布斯(Tribus)来自“Tri”原意为三分之一,最初罗马三分部落,每部落称为 Tribus 三分之一。后沿用。(《论拉丁语》,Ⅴ,35)。

② 参见瓦罗《论拉丁语》,Ⅴ,55。

③ 有人认为它们分别代表拉丁人、萨宾人和埃特鲁利亚人 3 个种族,名称来自各族的强大氏族。

分是按地方命名的,而且起源较晚,因为广场低地只能在公元前 670 年以后才能住人。这样看来,库里亚是由国王们创设的也可信。不过无论如何库里亚还是以血缘氏族为最初的基础,因为同血缘的各民族最初也是同住在一块土地上的。

创立了库里亚后,该地区如有富裕的土地,还可以把新来的人口,甚至整个氏族编进去。明显的例子是老塔克文。他率领了一大批埃特鲁利亚人从塔奎尼城来到罗马。据说国王安古斯接收了他们,并把他们编入特里布斯和库里亚。①

王政前期,罗马最基本的管理机构有:库里亚大会、元老院以及其它日常管理机构。

库里亚大会,也即罗马的民众大会,初时按库里亚分别召开。原则上参加者是各氏族的成年男子,但实际上库里亚中还包括一些较后移入的、没有氏族联系的零散居民。可能根据氏族制末季尚流行的民主制原则,一切被接受为罗马公民的人都被编入库里亚(不一定有氏族)。库里亚大会主要解决罗马公社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问题,如选举高级公职人员(包括勒克斯)、宣布战争、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最后定夺等等。

元老院,也即长老议事会,由罗马各氏族长组成。初创于罗慕路斯之时, 最初由一百名拉丁氏族的父老组成。在与萨宾人合并后,又增加了 100 名萨宾氏族的父老。后来,第五王老塔克文时,又从他的支持者中(显然是埃特鲁利亚人)选择了 100 名,使元老院人数扩大到 300 人。元老院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有权预先讨论向库里亚大会提出的重大问题。从理论上说,元老院只是作为“勒克斯”的顾问,权力不大,但因为它的成员来自氏族显贵,所以,实际上能操纵库里亚大会并对勒克斯施加决定性的影响。

王,或译勒克斯,拥有军政、司法和宗教大权,身兼军事统帅,最高法官和最高祭司。这时的王都具有军事民主制时代军事首长的特点。李维说罗慕路斯从埃特鲁利亚人那里学来了表示王权威严的仪仗:配备了 12 个武装侍卫,特殊的宝座和特制的官服。其实这些可能是很晚才出现的。据李维本人的描述罗慕路斯还只是一个比较粗野的部落军事首长,经常亲自冲锋陷阵带领战士出外劫掠其他部落。从李维自己的材料也可看出前五王中除努玛外, 其余的王都不断打仗,侵袭相邻部落,兼并土地和人口。当时的王权并不世袭。罗慕路斯死后,经短期的十元老摄政,罗马人便从民间选出了一个努玛为王。事实上,前五王中,没有一个是父传子的,他们都是由选举产生。此外,王权也不强,国王除担任军事首长外,还兼任部落时代部落首领的一般职务,担任祭司长和审判官,同一般部落成员也很接近。李维提到与罗慕路斯共治的萨宾王塔提乌斯就是在举行宗教祭仪时被乱民打死的。按罗马传统,在罗马早期国王中,有来自拉丁族的罗慕路斯和图鲁斯,也有来自萨宾族的塔提乌斯、努玛和安古斯。罗马前五王出身的不同,本身表明,它是若干民族相互联合的结果。

王政前期,虽然还没有一整套官阶制度,但确实存在一些管理公共事务

① 参见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代史》,Ⅲ,46。较晚的一个例子是萨宾人 Attius Clausus 后改名 Appius Claudius。据说他于公元前 503—505 年率全氏族及大批被保护民(光是能拿武器者,即达 5000 人)投奔罗马。罗马接受他们全体为公民,拨阿尼奥河畔的土地给他们独立建一个特里布斯。是为著名的克劳狄氏族的来源。从这里可见特里布斯既有种族血缘关系,又有地缘关系。

的辅助人员,例如传说努玛创立的各种祭司团就是公务员:其中有专司各神祭祀事务的弗拉明祭司、负责记年的大祭司长、负责对外谈判的使节、看管维斯塔圣火的女祭司等等。他们所具有的宗教色彩说明其原始性。

王政时代早期,既没有城市,也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和国家权力机构。正如恩格斯所说、罗慕路斯之流应该是氏族时代部落联盟的军事领袖。当时实行的是氏族成员的民主制而不是阶级压迫的国家。所以罗马在王政初期,亦即前四王时期还不能被看作是城邦。其特里布斯、库里亚、氏族、勒克斯、元老院、库里亚大会等只能说是罗马公社的组织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