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保障
计划保障是捐对训练保障工作的预测和规划,也是训练保障的基本方法。要使训练保障有组织、有步骤地协调展开,计划保障是关键。
(一)总体保障规划
根据军队自身的物质条件以及作战思想,战术手段等,对军事训练保障工作的总体构想和发展战略进行不断的完善。主要内容包括:阶段性战略目标、训练保障的主要发展方向和重大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总体规划分为战略性总体规划和区域性总体规划。前者由统帅部制定,后者由战区或军兵种制定。训练保障的总体规划,一经确定便具有权威性,整个保障系统均应以此为目标,制定自身的发展规划,使局部与全局相一致。
(二)阶段保障计划
阶段计划主要规划阶段范围内保障工作的基本任务,对阶段目标进行量化,确定落实总体目标的措施。通常由军兵种以上主管训练的部门接级制定。阶段计划制定以后须报上级批准和备案。
(三)年度保障计划
各级主管训练的部门每年度制定一次保障计划,并报上级批准扣备案。年度保障计划必须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对训练经费、油料、弹药、物资、器材的年度申请,分配计划,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基本措施等。
(四)单项保障计划
在某一项主要训练活动开始前,对保障工作的内容、数量、完成时限、承办人员、实施方法、主要措施等,都应有比较详尽的计划,以便遵照落实。
有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训练保障计划,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才能使计划保障落到实处。这些制度是:
- 请示报告制度。为使上级经常、准确、及时地了解部队的训练保障情况,下级经常得到上级的指导和帮助,各级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的保障问题或超越本级权限的保障内容,须经上级批准明确后,方可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应及时给予批复或相应的帮助。本级完成任务或临时改变任务
后,应视情况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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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制度。训保部门要及时通报训练保障信息,对下级提出的疑问或急需了解的信息,上级应及时预告或提供。对上级布置和赋予的任务, 下级应及时反馈执行情况。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应通过多种信道,如专刊、业务会、情况通报等传递先进的保障手段和措施,以及保障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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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制度。对训练保障的有关数据,如训练器材、教材、资料、弹药、场地建设、电教设备、军教影片等的消耗与使用情况,都应填写制式的统计报表,定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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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坚持严格的审批程序,对训练保障的有关项月,由业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上级领导机关和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应根据不同的保障内容,确立相应的审批权限,如训练场地的选点、定点、改建、移交等事项,大中型训练场地须经总部审批,小型训练场地须经军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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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训练保障工作必须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应着重把好三个环节:一是安全管理。训练器材、物资、弹药应指定专人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对爆破器材的存放要做到:火具与炸药分开,引信与弹体、雷休分开,爆破器材与训练器材分开。二是安全使用。进行实弹射击、实爆作业前,对武器装备器材应作全面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要领办事。建在居民地和国防工程附近的各种训练场地,除要严格执行军队的安全规定外,还应按地方有关规定实施。三是安全检查。对拟研制的训练器材应提出安全指标;对已革新成功的器材应作出安全鉴定;对长期末使用的弹药、爆破器材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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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制度。对训练器材、场地、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搞好维护和修理。小型的训练器材、场地、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搞好维护和修理。大中型的训练器材、场地、设施等,可由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分阶段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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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制度。对训练保障工作中成绩突出、执行计划较好的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奖励,反之,要给予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