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理教学方法
《小学地理课程纲要》提示的几种方法,薛钟泰作了论述,这里只对启发法再加简释。“启发”一词,出自《论语》。孔子曰:“不愤不启,不排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汉之郑玄,宋之朱熹,都为之作注。用现在的话说,“愤”是心想懂而未懂,“悱”是口想说而说不出。“愤悱” 是学生思维很活跃时的一种心理状态。学生具备这种心理状态,孔子就指点或开导,即“启”和“发”,否则就“不启”“不发”(启发两字合成一个复合同义词)。如何启发?孔子用“举一隅(角)”的办法,举了一隅,学生不知道三隅,孔子就不再讲了。
① 区域名称与实际不尽相符,象大湖区域即包括湖南、江西全省,湖北、安徽两省大部。
古代孔子所用的启发法,其功用和价值如何,不及深论。近现代教育界人士,对启发法或启发式的理解和评价不一。称颂和提倡者多,持异仪者少。徐特立认为“这种方式还是以先生为主体去启发,而不是学生奋发(自动)”
(《徐特立教育文集》1979 年版第 208 页),这与薛钟泰的观点极为相似。
《初中地理课程纲要》提出讨论和实习两种方法,象两朵鲜花,开在地理教学领域里。所言课内讨论和注意之点,以及课外实习(后世称为课外活动)和具体作法,皆属至当,实用价值很高,可以永续运用。
这段期间,商务出版一册属于小学地理教学法性质的译本,名叫《设计教学地理教授法》(Teaching Geography byProject)。原著者为美国布兰农氏两人(M.E. Branom F.K.Branom),译述者为郑贤宗。1926 年 3 月初版, 34 年 4 月国难后第一版。这本著作渗透杜威实用主义教育学说,对我国后来
地理教育文献颇有影响。全书分 6 篇 21 章,目次如下:
第一篇概观,第一章至第五章,依次为地理学之实际的性质、地理与文明、地理与他科之关系、地理研究法之进化、地理教授之目的。
第二篇课程,第六章为课程之组织。
第三篇材料,第七、八两章为观察的地理与象征的地理。
第四篇班级之组织,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依次为班级之组织、社会化与自由活动、研习时间与背诵时间的关系。
第五篇设计的或自动的教授法,第十二章至第二十章,依次为地理上之致动法、地理教授上之问题法、论辩、题目的概略、途径地理、范例的研究、故事、戏剧化、设计。
第六编试验,第二十一章为结果测验。
上列有些陌生的章目,这里略加说明。第三篇材料中“象征的地理”,指的是用符号表示的地理,如语言、图画、图表、地图、地球仪、模型等。第五篇教授法中所谓“致动法”,即取材适合儿童之兴味经验,使他们自动的致力以研究之;“题目的概略”,即题目概略法,又称题目大纲法,训练儿童作概略,类似编写纲目式提纲;“途径地理、即依一地的交通道路而研究一地的情形,分实际的旅行(包括参观和野外观察)和思想的旅行二种。在“设计”一章中,作者论述“善良之学校设计,即为一动作而具有价
值之确定的目的者。此目的于儿童观之为有价值,并愿竭力以赴之,则此项设计乃为有教育上的价值。设计又须有次序,俾儿童能循序渐进,迅速而经济。凡设计之成功与否,须视儿童对于目的之进行,是否具有热心,是否合乎时间经济与劳力经济之原则以为断也。”书中引用三种地理性质不同的设计实例,兹录第二例于下:
纽约某校中,曾试将功课之组织依儿童所发之问题为中心,俾儿童对之有极大之兴味。答低年级所发之问题时,多藉高级学生之力,俾发达其社会的精神。所发生之问题极多。
“一个七龄儿童发问曰:‘丝自何来?’并指教师身上所服衣曰:‘此种丝何自得之?’ 其他儿童亦以问题为有兴味,遂将此问题首先提出。校中第六班学生担任解释,未得满意,第三班试答之,亦有未尽。其后有一儿童参考《儿童百科全书》以求答案,又问教师补其不足, 乃作一文名曰‘丝之出处’,中将蚕吐丝一事详述之,宣传于儿童之前,儿童得此答案乃大喜。
其他儿童提出第二问题,‘生丝何以制帛?’此问题三年级学生愿答之。一日,三年级学生全班于校中述帛之制成,自蚕吐丝至织成帛乃止。当叙述时,并出一织机,而示以织法。儿童对此极有兴味,于是即欲得而使用实习之,乃试织简单之纺织品。旋复增加织机,复杂其纺
织之法。”
庄尧年等在《对于初级中学地理科之意见》一文中讲到四种地理教授法: 1、旧式的——教员上课时,顺课文加以解释,遇有参考或注释时,则板
书之,令学生录于书端。
2、纲领讲演式——教员将教材大纲提出,然后就此纲领附加材料,逐渐演绎说明,使学生笔记;亦有不拘教科书,而自己组成系统者。
3、问题讨论法——先将教材使学生预习,上课时由教员或学生提出问题,当堂讨论,而以讨论后整理的结果,使学生记于笔记簿。
此法纯由学生自动,教员立于指导地位,可以养成“观察”、“判断”、“推理”的能力。但预习一层,必须设法使学生做到,讨论时方不至茫无端绪,不然徒浪费时间,恐仍无圆满结果。
4、试验室的教学法——专设地理试验室一所,备用图表、实物、模型、标本及应用的参考书多种。教员预备教材的纲领,使学生就此纲领搜集材料做一种说明或解答。学生可以彼此互相问难或讨论,但不许喧嚷。教员是他们永久的顾问。遇必要时,应开全体的批评会或讨论会。
庄等所说的第四种教学法,是继设计法之后从美国运来的道尔顿制。这种教学制度是 1920 年柏克赫斯特女士在麻萨诸塞州道尔顿中学所创行的,
1922 年开始介绍到我国,并有些学校试行,但不过三四年就消沉下去了。
道尔顿制的措施:(1)每一学科设一实验室(或称作业室),作为学生进行作业的地点,兼有教室、自修室、图书馆、实验室四项作用,但不是一个班级学生独占的场所。(2)功课指定, 又称“学习工约”。每一学科的全部学习内容,分月安排,实际上是师生之间一个月的包工合同。学生订立学习工约后,自由支配时间,在各实验室自学,快慢不一。(3)成绩纪录本,有两种:一是教师实验室表,每室一张,记载一级学生一月内作业进程。二是学生工约表,每生一张,记载各科学习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