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学制地理课程纲要

(甲)《小学地理课程纲要》

由黄孟姒、王伯祥起草,委员会覆订,分目的、教材程序、方法、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四项,全文如下:

(一)目的①

  1. 使儿童了解人生与地理的关系;

  2. 使儿童知道本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

  3. 养成儿童对于自然环境和社会观察、思索、研究的兴趣和习惯。

(二)教材程序

① 王伯祥在其所写《小学地理教学法》(《教育杂志》1924,16:2)一文中,对目的作了更加清楚的阐明:

  1. 要使儿童明白邻近地面上的各种事实现象与人类生活相关的意义;同时在这个意义上得到地理上的简单原理;(2)要使儿童明白本国国势的大要和对于世界所处的地位;同时唤起他们担负国民的责任来爱护世界的公理;(3)要养成儿童能够在现在和将来的日常生活中时时应用这种地理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