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0-2 情绪词引起的皮肤电反应(GSR)

刺 激

表现 GSR 变化的被试百分数

报告有惰绪体验的百分数

第一次听见

第二次听见

被试的名子

84

68

36

被试的姓

74

40

28

接 吻

72

40

34

芳华虚度

48

20

4

未付的帐单

36

24

2

欺 骗

28

22

10

母 亲

26

12

30

笨蛋

18

24

0

(采自 Wechsler& Syz,1925,1926)

愉快和不愉快的情绪刺激也能引起不同的皮肤电反应。戴星格

(Dysin-ger,1931)曾用能引起愉快感受的词(如:亲爱的、休假)、引起不愉快感受的词(如:呕吐、自杀)和无关的词(如:筐子、作用)作为情绪刺激进行实验。与无关刺激相比,愉快和不愉快刺激均能引起皮肤电反应提高;而不愉快刺激引起的皮肤电反应更为明显。参见表 10-3。

兰笛斯和亨特(Landis& Hunt,1935)的实验是向被试呈现各种刺激物以试图引起惧怕、欢乐、性唤起、愉快和不愉快以及其他一些情绪状态,并要求被试报告自己的主观体验。表 10-4 是实验结果。从表上可见到,不同的主观状态,引起不同的皮肤电反应。而且从反应值上看,其差异也是很大的。其后,许多实验心理学家作过皮肤电反应的研究,他们的结果是一致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