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听力损伤
听力损伤(hearing damage)乃是声强超过听觉系统正常生理反应程度的声音,持续作用于听觉器官造成的听力下降。通常听力平均损失大于 25 分贝,即为听力损伤。在职业性听力影响的情况下,防止听力损伤应当视作劳动保护的目标。
听力损伤主要有两种类型:一为传导性耳聋(conduction deafness), 即由于听觉系统传导机能的缺陷所致;另一种为神经性耳聋(或中枢性聋)
(central deafness),即由听神经系统的损伤所致。传导性耳聋,其实质为外耳或中耳的机能紊乱,阻止或妨碍了声波适当地传导到内耳的感受细胞。神经性耳聋则为毛细胞及其神经联系受损伤的结果,它不同于传导性耳聋,而是一种无法恢复的听力缺失。
传导性耳聋是一种常见的病症,典型的症状是外耳道或鼓膜或中耳的听小骨丧失机能。对于正常人,若我们用蜡堵住耳朵,听力的敏度便会丧失。但若鼓膜被轻扯或稍刺一下,听觉丧失通常不算严重。这两种情况一般容易矫正,蜡可以移去,鼓膜将会痊愈。如果鼓膜穿孔过大,形成疤痕,其结果是听力敏锐度永远丧失,这主要是由于鼓膜将听觉信号转变为使听小骨产生运动振动的能力丧失了。由于听小骨损伤而造成的传导性耳聋,会产生重大的长期的缺陷,最严重的缺陷叫做耳硬化症。有这种疾病时,小骨链失去正常活动的灵活性,镫骨的底板紧粘在卵圆窗上,最终的结果是听小骨传导声音振动的能力受损或完全丧失。如果仅是能力受损,则助听器可以使声音刺激加大,仍能经过正常的管通道传导,使问题得到缓解。在更为严重的病例中,如镫骨底板固定在卵圆窗上,则需要手术治疗。有种最新发明的治疗耳硬化症的手术叫做底板切除术,它去掉整个的镫骨,以人造的支柱代替,这种手术经过一千多例临床验证,大约可使 80%的患者听力敏锐度基本恢复正常水平,但仍可能丧失 15 分贝的听力。
神经性耳聋乃是听力损伤中最严重的类型。当听觉的神经机制受到破坏时,这种听觉损伤是不能恢复的,助听器也不能强使不复存在的细胞发放冲动。产生神经性耳聋的原因各不相同,可以是长期处于过度噪音水平中的结果(刺激性耳聋),这种病例可在长期听摇摆乐曲和常乘履带式车辆的人中发现;某些药物,包括人们熟知的链霉素等,当使用过量和持续时间过长, 亦会导致神经性耳聋。此外,老年人会产生一种称作老年性耳聋的神经性耳聋。老年性耳聋是一种正常现象,它主要是对高频音敏感性的丧失,并随年龄增长逐年加剧。贝克赛(Bekesy,1969)经过调查和实验研究发现,事实上,当人在 40 岁以后,他的听力上限每半年降低 80 赫。具体的实验结果见图 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