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再学法
再学法(relearning)也称节省法(saving method)。此法是要求被试者学习一种材料,达一定标准后,经过一段时间,再以同样的程序重新学习这些学过的材料,达到初次学习的标准为止。再学习与初学习两次学习所需要的练习次数之差,即代表初学习之后所保持的记忆。再学法是艾宾浩斯早期创立且颇为看重的方法。保持(或保留)(retention)是记忆以后,保留印象的过程。对于印象的记忆深度和印象的消失的速度,艾宾浩斯企图找到一个客观的度量指标,并把这种函数关系像物理定律一样表述出来。他发现,印象的深度可以用计算初学时反复诵读音节表的次数来表示。确定印象消失的速度或程度,只要在保持的不同时间后,重新学习这个音节表,通过比较重新掌握这个音节表的诵读次数(时间)和初次掌握它的诵读次数(时
间),便可明了。于是就有了再学法实验程序。这种比较通常看成是节省的百分数:
初学时的诵读次数 - 再学时的诵读次数
节省的百分数 =
初学时的诵读次数 ×100
节省的百分数是测量保持量的一个有效指标。如某材料不需要再学就能回忆出来,则节省 100%;再学遍数同初学遍数一样,节省等于 0,识记的材料一点也没保持住。实际上节省为 0 的情况几乎没有,即使一点也回忆不出来的材料,再学仍能表现出节省的迹象。节省的百分数直接反映保持的深度,同时也间接表示“遗忘”的程度,这是一个极灵敏的尺度。
当然严格地说,我们不应把再学的遍数(时间)与初学的遍数(时间) 相比,因为两次学习的个体条件可能会有差异。一种较好的设计是再学的遍数(时间)要与现行学习一个等价的材料所用的遍数(时间)相比较,虽然所谓“等价”的材料编制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为研究学习程度对保持的影响,艾宾浩斯(Ebbinghaus,1885)用再学法做了一项典型的实验,他把 60 张 16 个音节的音节表分别读了 8、16、24、32、42、53、64 遍,并在24 小时后重新学习,直到背出。用节省分数所表示的保持量,表示初学时练习遍数的函数,如图 9-9。与重学节省的百分数间有着线性关系。图 9-9 上可见到一条拟合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