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 设
在逻辑学上即假说。根据一定的事实材料和理论知识,对于研究对象的未知性质及其原因或规律的某种推测性的说明。是一种将认识由已知推向未知,进而变未知为已知的一种思维方法。例如,古代人们为了解释燃烧现象提出了燃素假说。依据是通过对燃烧现象的观察,发现燃烧时似乎总有某种东西从物质中跑掉而剩下灰渣。于是推测所有可燃物都含有一种共同的物质称为燃素。可燃物由燃素和灰渣两部分组成。燃烧时燃素逸去,留下灰渣。假说具有科学性和假定性,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如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 则发展为规律和理论;若得到否定的结论,则被放弃。以燃素说为例,后来人们发现金属煅烧时重量反而增加,这是燃素说所不能解释的。氧气发现后, 拉瓦锡提出了氧化说解释燃烧现象。从化学中排除了燃素这种虚幻的东西。在化学发展过程中,道尔顿的原子假说、阿佛加德罗的分子假说等,除了解释作用以外,也启发人们在某一定方向上去思考,深化人们对化学现象的认识。例如,在分子假说的启发下,利用气体密度法测定了一些物质的分子量。围绕着化合物是否有固定组成的两种假说间的论争,最后确立了定组成定律 (定比定律),也促进了原子论的普及,科学地区分了化合物和混合物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