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等,此外还有固体废弃物、放射性、噪声等污染。环境污染的原因有自然因素(如地震、风暴、火山活动等)和人为因素(如人类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进入环境),通常所说的环境污染多指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保护是指协调人类和环境的关系,保护、改善和创建环境。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有:防治工业污染,工业“三废”必须净化处理才能排放;农业生产中要控制农药的使用和合理施用化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控制人口的增长;建立自然保护区;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等。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重大问题,环境保护是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