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从怀疑其稳定性来反对这一制度

反对意见的基础。——它的重要意义。——我们所谈的平等的性质——这种平等来自更严格的正义感——以及更纯粹的幸福观。

我们在这里所期待的变革,指的是社会的一切成员的一种心愿,根据这

种心愿,他们愿意自动放弃由别人享有比他们自己占有会产生大得多的利益和快乐的东西。毫无疑问,这种社会状态,从目前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看来,的确是难以理解的。在能够完全付之实践以前,大概一定要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我们试图确立的,只不过是说这样一种社会状态是符合理性的,是正义所要求的;因此,科学和政治真理在人类中间的进步是同这种社会状态的出现,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智力的本质是趋向进步的。因此, 如果容许这种本质的趋向起作用,不使它受到自然灾害或野蛮主义泛滥的阻挠,我们描述的社会状态是迟早必然要到来的。

但是,有人经常说:“如果今天能够出现平等的条件,明天就会遭到破坏。象这一制度所要求的,把各种人通通化为一致,是不可能的。这个人会比那个人更勤劳;这个人会更精明、更加贪心些,那个人会更浪费、更轻率些。平均主义的尝试,首先会引起祸乱,其次,老一套的弊病和垄断又会接踵而来。富人最慷慨的牺牲,只能换来一个野蛮时代,人类又得象重度童年一样,再从野蛮时代开始发展公民社会的观念和设施。”

关于这种说法,首先要说的是,如果它是对的,那它就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最令人悲哀绝望的景象,它发现一种疾病,大概却找不到对症的药。人的认识必然要向前发展。我们看得到并且欣赏的东西,早晚一定会争取到手—

—这就是我们本性的不可摆脱的规律。人们不可能看不到平等的美妙,不能不受平等所预示的利益的引诱。人们不可能不对从相反的制度中产生的无限祸害和灾难,感到遗憾。结果是肯定的。根据这种推断,人们会被促使在一定时间内胜利地前进,但在后来,就在追求更大进步的过程中,又必然会越出自己能力所能够控制的范围,然后再重新开始那种无聊的历程——老是追求美好的事务,总达不到目标,老是想避免灾祸,却恰好因为自己所采取的方式而陷入所想避免的灾祸。

其次,应该看到,这里所谈的平等,以及人类经常谈论的那种平等,这两者之间是存在着广泛的差别的。这不是一种用强力创立的平等,也不是由一套人为制订的法律和法令所维系的平等。它不是偶然情况造成的后果,也不是大法官命令的结果,更不是几个有觉悟的思想家过分热心劝说的结果; 而是根据整个社会经过周密考虑的严肃信念产生出来的。依靠法律的强制和执法人的警惕把人束缚在某一种制度上;这是一回事;依靠人们自己思想的坚定的、已经成为习惯的信念来维系某一种制度,那又是完全不同的一件事。我们不难设想人们会找到逃避前一种情况的办法;但要设想在后一种情况下出现不服从的现象,就不那么客易了。如果真理的力量强大得足以逐步使人们断绝最深的积习,并且使人们接受一种同现存社会相差如此遥远的社会形态,那么,真理的力量大概也会强大得足以便人们保持在自己已经开始的道路上,并且足以防止已经经过根除的积弊的复生。如果我们想到一定会引导人们采用这种行为准则的那两个因素:更严格的正义感和更纯粹的幸福观, 我们信念就更会增大。

当人们的思想还没有广泛而深刻理解到,任何的真正需要才是他最后取

得井消费任何一种商品的唯一符合正义的要求时,平等的条件是不能开始在人类社会采取固定的形式的。人们必须首先认识到,这个人的要求本来是跟那个人的要求没有不同的;唯一的不同只能是由于特别老弱多病,或者是由于一个人正在致力于促进某一特别有用的目标。人们都必须感到,一个人为了个人某种小小的便利去积极阻挠别人取得最不可缺少的利益,这乃是最根本最有害的非正义行为。习惯按照上述的观点思想的人,不大可能有强烈的垄断的念头:对于受这种念头驱使的人,社会舆论的基调一定是十分断然的, 其表现形式也一定是不容怀疑的,因此对于这种人自己想去坚持垄断或者别人想去模仿的企图,都不会起什么鼓舞的作用。

一种自发的平等条件,也要归功于一种比现在为止所见到的更纯粹的幸福观。人们将不再心安理得地对待那种从炫耀富贵中所得到的幸福,这种幸福的真正目标,不论怎样加以伪装,总是在于侮辱别人,以及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因炫耀富贵会使我们想起我们所有的一切商品,而别人尽管天赋平等的权利却无从得到。人们将不再从自己对于别人所具有的控制权中,或是从别人对我们讲话时所表现的奴颜婢膝和战战兢兢中,得到快感。人们大致都将满足于健康生存的手段和花费不大的乐趣。人们将从促进和关心普遍幸福中得到最大的享受。人们对于多余物品本身不会产生什么急不可耐的欲望; 并且对于通过压迫和非正义的手段去取得多余物品的观念感到厌恶。人们即使只为了自己的满足,也会被诱导尊奉这样的行为准则;他们不但不会为了不能过分任性胡为而发牢骚,相反,对于任何人能从鲜明地带有敲诈勒索的标志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任何爱好中得到满足,反而会感到骇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