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论战争行为

攻势作战。——要塞。——全面作战。——战略。——军事捐献。——夺取商船。

——海战。——人道。——军事服从。——国外领地。

值得在此一谈的关于战争的另一个问题是战争行为的方式。记住已经肯定了的原则,对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判断将有很大的帮助;第一,除去纯粹的自卫战争以外,没有任何战争是正义的;第二,已经开始的战争,一旦其追求的目的稍有变化,其正义性质也会跟着变化。从这些原则直接可以得出的必然结论是,除非为了援助当地被压迫的居民,出征敌国的领土是绝对不许可的。无庸赘言,一切利用这个例外的虚伪的诡辩都是特别恶劣的,宁可坦率地承认我们行为所依据的堕落的政策原则,也不要窃取较为高尚的原则来伪善地为我们各种欲望去收买人心。关于救助敌国境内居民以及他们希望获得救助的问题,都应该是毫不含糊的;当这个问题以对我们直接有利的形式出现的时候,我们是很容易有对它理解错误的危险的;尤其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记住:人血是不应该为可疑的行动而流的。

敌人可能从进攻性作战中获得的偶然战争优势是不难充分予以抵消的, 我们可以从严格遵守自卫原则上表现出宽宏大量的美德,这种品德对其他国家和本国人民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直接地和明确地遵守政治正义,一定会在国内促成伟大的团结一致。进入我国境内的敌军,必然到处受敌。每一个障碍都会阻止他前进,而一切都会是对我们自己的军队亲切而有所帮助的。敌军不可能获得一点点情报,也不能在任何情形下了解自己的相对处境。自卫战争的原则是这样简单,所以几乎必然带来胜利。要塞是一种极不可靠的防卫手段,反而常常对敌军有利,因为敌军可以先加夺取然后把它变成他们的军火库。一支运动中的军队,如果只在敌人进军路线上加以牵制并避免全面作战,一定会经常保持真正的优势。军事胜利或失败的重大关键在于粮草; 敌军深入我们国土,他们的补给就越加容易切断;同时,只要我们避免全面作战,敌人也就不可能获得决胜。如果严格实行这些原则,人们不久就会十分清楚地理解到:以敌对的姿态侵入邻国境内的行为,一定会使入侵军队遭到毁灭。除非是由于自己内部的分裂或者堕落而先被出卖,一个民族大概都从来不会在自己的家门口被人征服。我们越理解正义的性质,就越能发现它比成群的敌人更为强而有力。真正服膺这个原则的人,大概一定是无敌的。在古希腊遗留给我们的几乎遍及一切领域的各种优美的事例当中,最显著的乃是它用极少的人对于三百万入侵者的抗击①。

战争艺术,象任何其他人类艺术一样,一直有一部分是在于欺骗的。如果本书提出的原则是建立在充分可靠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不论是出自对我们朋友的虚情假意,还是出自希望加速非正义的灭亡,欺骗行为几乎在一切情形下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用罪恶制止罪恶,既不是最可容许的也不是最有效果的办法。不论是谎言还是假相,欺骗同样还是欺骗。一个善良而正直的民族不愿意背信弃义或者伪装友好,同样也不会愿意用假情报或者用阴险的埋伏来迷惑敌人。张开我们的手臂去拥抱他们和打着中立的旗帜向他们前进,或者用一个狭谷或一片森林来隐蔽我们自己,看来是没有什么本质的区

① 这几章写于 1792 年 9 月间,在接获杜木里埃(法国战败普奥联军的统帅。——译者)的胜利消息以前, 当时一切热爱自由的人都为那次战役的发展感到焦虑。

别的。实行突袭和诈术,我们常常能截获他们的零散队伍并且造成最大量的流血。公开显示我们的力量却可以阻止敌人派出分遣队和截断敌人可能的补充,而不必作不必要的流血;而且我们似乎没有理由认为:这样做,我们的最后胜利就会较为没有把握。当我们按照简单的良知所指示的办法能达到战争的一切正当目的时,为什么要把战争变成欺诈和神秘的科学呢?自卫的第一个原则是坚定和警惕。第二个跟所要达到的目的同样有直接关系的原则,或者就是坦率,并对敌人也公开宣布我们的意图。这种行动会在我们不得不抗击的敌人中间引起多大的惊异、赞羡和恐惧呀!会在我们自己内心引起多大的信心和豪气呀!作为走向完全废止战争本身的一个步骤,战争为什么不能达到这样完美的地步,以至不放一枪、不拔一剑就能挫败敌人的意图呢?从已经肯定了的原则还能得出的另一必然结论,就是应该尽量精确地把

战争带来的灾害限制在不超过自卫战争所不可避免要造成的范围之内。必须认真制止残忍行为。应该尽可能地完全防止对一切没有实际武装的人或是其命运同战争结局并无直接关系 的人造成灾难。根据这一原则,征收军事捐献和夺取商船都应该遭到谴责。每一种这样的暴行也一定会遭到单纯自卫学说的排斥。如果我们从来不打算越过自己的疆界,我们就不会想到征收这种军事捐献;而一切海战都大概会遭到禁止。

对敌人应该实行最大的宽大。我们应该避免不必要地杀害一条生命,并且应该对不幸的人们给与一切人道的待遇。相对说来,在我们必须反击的敌人当中,大部分对于策划的非正义行为并不负有罪责。竭力助长这种非正义行为的人,作为人也应该受到我们仁慈的待遇,而作为犯错误的人更应受到我们的怜悯。我们已经看到,一切惩罚的目的都同战争行为毫不相干。我们也已看到,真正改变战争,并从中期待最终废止战争,在于逐渐消减它的残忍性。有时人们企图用一种假设来为战争的恐怖辩解,他们说,战争越是难于忍受的,它就会越快地在世界上停止蔓延。但是实际情况却与此直接相反。残暴招致残暴,使人们思想中充满极端仇恨并不是教导他们感到四海之内都是弟兄的正确方法。真正公正的人不会感觉到有仇恨,因此他很少有可能带着什么仇恨去行动。

我们已研究了战争行为涉及到敌人的一方面,下面我们再研究一下涉及各式各样支持我们作战的人的一方面。我们已经看到:一个符合正义的正直的战争是并不需要保守秘密的。指挥一个战役的计划并不象机诈和野心迄今所造成的那样十分错综复杂,而是可以被简化为两、三种可能变化,以应付单纯自卫战争中可能会出现的不同情况。这种计划,敌人知道得越清楚,对防御的一方也就越为有利。因此,目前人们所理解的盲目信任和军事服从的原则将不再是必要的。士兵将不再是机器。按照机器一词的这种含义来讲, 使人成为机器的情况,并不是他们认为一致行动是合理的时候所采取的一致行动,而是他们在不清楚了解行动目的和实际效果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的活动或战斗。固然在人类社会的一切状态下,都会有一些智力大大超过别人的人。但是要求许多人一致行动的自卫战争等一切活动,在进行时大概都非常简单,而不会超出一个最平庸的人的理解能力之外。我们所热烈盼望的是: 有一天,任何人对于任何活动,自己对其公正性及其可能的发展不经过某种程度的判断,就不予以支持。

这里所提出的关于战争行为的各项原则,使人联想到一个十分值得关心的问题:关于国外和远方领地的问题。不论这些原则的本身价值有多大,只

要涉及到外国属地,它们就变成完全无效了。实际上,难道存在任何听起来稍有道理的理由可以用来支持属地这一概念的么?获得属地的方式不外是征服、割让或是殖民。任何真正的道德家或者政治家都不会企图维护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实质上跟第一种方式是同样的东西,不过是比较不那么公开而更加巧妙而已。殖民是一个远为动听的借口,但也只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某些地方被置于属地的状态之下,是为了我们的利益,还是为了这些地方的利益呢?如果是为了我们的利益的话,我们就应该记住,这仍然是掠夺,正义要求我们己所欲亦施予人,谁都应有由自己的理性自行支配的权利。如果是为了当地的利益的话,就应该告诉当地的人,他们应该联合起来保卫自己, 如果这样不可能的话,就应该同他们邻邦结盟而获得支援。必须告诉他们, 防御外来的敌人是一个非常次要的考虑,而任何民族,如果不让它本身固有的力量获得正当的发展,它就永远不会聪明或幸福。举例来说,还有什么事情比西印度群岛要依靠横越大西洋运去的海、陆军来防卫更为荒唐可笑呢? 一个宗主国给殖民地的支援,常常是使它们陷入危险的一种手段而并无助于它们的安全。这种关系是靠着一方面的虚荣和另一方面的偏见来维持的。如果他们必须降到从属的屈辱地位,那么从属这一个国家比从属另一个国家有什么不好呢?消灭这个多结恶果的战争根源的第一步,也许就是消灭进步的理论家现在所一致谴责的贸易垄断并向全世界开放我们殖民地的港口。在国外属地问题上以及在无数其他问题上一定会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原则,就是在本书开始研究战争问题时所提出来的那个原则:凡是对于组成一个国家的广大群众个人没有利益的理由,无论说起来多么动听,也不会对这个国家真正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