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真诚

这种美德的性质。——对于我们自己行动的影响——对于别人的影响。——真诚能产生坚忍精神。——不真诚的影响。——真诚的人所会具有的品格。——反对意见。—— 担心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反驳。——保存自己的愿望。——这种反对意见显得过分了。

——反驳。——关于保密。——别人的秘密,——国家机密。——以行善为目的的保密。

我们显然最后可以看到:严格遵循真理将在日常生活交往中对于我们的思想产生最好的影响。这就是一般人称之为真诚的那种美德;不论某些随和的道学家如何教导我们,当人们不是彻底真诚时,真诚的价值也就失去其最大的光采。真正的真诚使我摆脱掉一切权威而只是陈述事实,正同西塞罗加在历史学家身上的义务一样,真诚使我不敢“说出一句假话或隐瞒一句真话”。真诚消除掉明哲保身,这种态度会使我不把可能有碍自己利益的意见讲出来。真诚消除掉一种卑鄙自私的原则,这个原则会使我不肯说出任何“对于没有伤害过我的人不利的话”。真诚使我把别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有关真理、道德(宗教和政权的事情,我知道什么,真诚就会使我讲出来。对于有道德的人和诚实的行动,我有责任不遗余力地充分予以赞美。对于放荡、贪财、伪善和狡诈,我有责任无保留地充分子以谴责。我知道的任何事情,我都没有权力隐瞒,无论这件事是我的光荣还是我的耻辱。我有义务以同样的坦率态度对待一切人,一方面不怕吹捧的恶名,另一方面也不怕他人的怨恨和敌视。

如果每一个人都以此为法,他就会在一种两可的行动面前首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准备做自己历史的撰写入,是否准备做自己参与的史实的未来转述者。人们曾公正地认为:天主教的秘密仟悔曾经带来一些有益的效果。这种做法非常暧昧,并且可能被转变成为教会专制主义的一种非常可怕的手段,如果改由每一个人把全世界当作忏悔室,把全人类当作自己良心的监护人,岂不好得多吗?

如果每一个人遇到别人时都能肯定对方是个坦率的检查官,都会把他的德性、善行、卑鄙和愚蠢之处告诉他本人,并且向整个社会传播,那会产生多么广泛的影响呢?不能因为别人同样有义务但不履行,我就有放弃我的义务的权利。当我履行了自己的全部义务,而我对于别人的没有履行感到不快, 那是一种软弱和不道德的表现。一个人充分严格地遵从真理,其影响究竟好得如何,那也是很难说的。一个这样的人,如果具有天才、知识和力量,可能把整个民族从罪恶中挽救出来。

我不顾自己的危险和世俗的利益受到损害,把真理告诉每一个人,这种作法对于我自己讲后果会是非常有利的。我会养成一种坚忍精神,使我能对付最艰苦的处境,使我能在突然发生意外变故时镇静如常,使我能有随机应变的辩才和智慧以及不可辩驳的说服力。热爱真理的感情鼓舞着我,使我的理解力永远保持活泼敏锐,而不会象以前那样经常感到无精打采、胆怯回避和枯燥无味的影响。热爱真理的感情鼓舞着我,热爱人类的感情(这两者性

质上是不可分的,几乎是同一种东西而不同名称罢了)鼓舞着我,我就会认真地追求对别人最有利的课题、关切地注视着思想的进步并且不断地为消除偏见而努力。

僧侣制度、宣誓制度、贿赂、战争、结党营私以及为进步和诚实的人所鄙视和憎恶的一切,这无数罪恶是什么使之得以在现今社会上流传呢?是怯懦。因为,当罪恶厚颜无耻昂首阔步的时候,罪恶不那么重的人不敢道出罪恶的本色来,而只要这样一做,无罪者立刻就可以得到肯定,有罪者得到改造。因为,大多数置身于忙碌的世事之外而又有一定辨别能力的人,看到了事情并不完全对头,然而态度十分冷淡并且看得非常不全面。许多人发现了这种骗局,然而却十分荒谬地想象,要使世界有所敬畏就必须有骗局,想象真理过于软弱,不足以约束人类的狂风暴雨般的情欲,所以非常应该招来诡诈和欺骗作为真理的权力的帮手。如果今天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知道的一切真理说出来,三年以后,在文明世界上就几乎不会有任何大量的谬误得以保存。

我们不必害怕,这里所描述的性格会蜕化得粗鲁和野蛮①。鼓励这种性格的动机足以保证它不会产生这些后果。“我告诉别人一个他所不喜欢听的真理,因为我深信那是我的义务。我深信那是我的义务,因为我看到说出这项真理对他有益。”所以我的行为的动机是为了他的利益,既然有这样的动机, 我就不可能不寻求最有效的方式传达这项真理,不去引起他的怨恨,而只会唤醒他的道德感和干劲。同时,使真理合乎人们口味的一切条件中最令人愉快的条件就是从我们所讨论的情况中自然产生的。根据假定的条件,说出真理是因为热爱真理。但是人的面貌、声音和手势都是表露思想的标志。所以, 正在同我谈话的人几乎不可能看不到:我井没有受到恶意、刻薄和嫉妒的影响。随着我的动机的纯正,至少在几次尝试以后,我的举止就会不再发窘。我的声音将是坦率的,我的态度将是热情的,我的内心将是同情的。这是一剂良药,在使用时既没有解不开的宿怨,也没有自私的胜利感。如果一个人把这种良药转化为怨毒和憎恨,他的思想一定是十分乖谬的。一个有道德的人的真诚中含有一种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力量。

我不想停下来考虑那些深深陷在个人前途和欲望中的人的反对意见,一个不懂得道德胜过财富和称号的人,就只得用同这里不相于的论据去说服。但是有人会问:“那么对于已经处在最可悲的环境中的人应该向他们透

露使他们痛苦的真话吗?我们应该对一个害热病快死的女人说出她的丈夫摔下马来跌伤了头的遭遇吗?

对于象这样的例子所可能作出来的最大的让步是:如果一个人在他的漫长的一生中一直被当作婴儿来看待,咆许这样的时刻不是开始把他当作一个有理性的动物来看待的时机。但是,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有一种安全他说出真相的方式的;而且,不这样做,反而常会有这样的危险,可能让一个侍女的无意多嘴或者一个孩子的天真的老实话更粗鲁他说出了真实的情况。要想掩饰这种可悲的秘密,必须使用多少作伪、欺骗和说谎的技巧啊? 根据事物的本性,真理就是为了训练人使他获得坚忍精神、人道主义和美德的。我们是些什么人,竟要破坏事物的本性和宇宙的规律,想要培养出一些夏天的昆虫,使真诚的微风和不幸的暴雨永远吹打不到它们的身上呢?

“但是真话有时会给说真话的人带来致命的后果。一个在 1745 年替僭位

① 参看附录二中所讨论的关于这种真诚的一个特殊例子。

者①作战的人,在同伙被驱散后,只身逃走。他遇到一伙正在搜捕他的保王党分子,他们不认识他,向他探问消息以便继续追捕。他的回答把他们继续引向错误的方向,保全了自己。”

这和前边那个同样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是,真正的答案大概仍然是会相同的。假如有人对这个答案表示怀疑,他就不妨考虑一下对于上述那个人的行动加以称赞会使他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在我们举的例子的时代里,对待当时被称为叛匪的人是极端残酷和不公正的。那个人的所作所为也许是出于最高尚的动机,然而却会遭到最可耻的下场。但是,如果这个人有权利用谎话来脱身,那么一个犯了伪造证件罪,该受惩罚的可怜虫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他现在可能意识到在自己身上具有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的材料和愿望。在这里愿望也不是假定中的重要部分。只要的确具有那种材料,如果社会不去发现一些办法使它们成为无害而有用,而是去毁掉它们,那大概就会被人看作极端的非正义。照这种说法,一个人不需要干别的,只要犯下一件罪行,就可以有权犯第二件罪行,并使第一件罪行不受惩罚。

但是,千百个人都愿意为一个可怜的教派的不可理解的原则去殉道,为什么我才谈论到的这个无辜的人就不应该甘心献出自己作为真理祭坛上的牺牲呢?他为什么要以说谎来换得几年流亡和悲惨的痛苦生活呢?如果他对追捕的人自首,如果他去法官和全国面前宣言:“我这个被你们认为是非常恶劣、堕落以至不配再活下去的人,宁愿身受你们非正义的待遇也不愿意说谎; 如果办得到,我一定会逃脱你们的不法暴政;可是既已被围困住,除了说谎以外无法获救,我情愿愉快地忍受你们恶毒心肠所能加给我的一切伤害,也不愿意冒犯真理的尊严;”如果他这样做,他岂不是给自己带来光荣、给全世界树立榜样,完全可以补偿他早死几年的灾难么?在一切情形下,我们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必问别人会履行还是会忽视他们的义务。

但是我们必须记住,这还不是这个论点的真正有力之处。要强调的不在于他会做出什么好事,那是靠不住的。这种英勇行为,象我们担心许多其他这类行为的遭遇那样,也可能被完全遗忘。在我们所研究的那种情况下,真正明智的人所要考虑的不是该做什么,而是该避免做什么。我们不应该犯不真诚的错误。我们不要以卑劣的手段达到所希望的目的。我们要遵守一般的原则而不为一件特殊越轨行为的庸俗外表所迷惑。我们要看到:保全一般的原则所带来的普遍好处大于在任何情形下推翻一般的原则所带来的好处。世界上的事情是根据一般原则进行的。如果引力和冲力定律不能使我们知道我们行动的后果,我们就无法判断和推论。在道德上也是如此。一个已经立志真诚的人,一旦背离这一志向,就会沾污他所有的行为,有损自己坦率豪爽的性格(因为勇于说谎是卑鄙的),他也就不如他所要抵御的敌人有道德; 因为别人相信我表面的诚实,比我辜负他的信赖是更有道德的。在殉道的情形下,有两件事情要考虑。殉道是一件不可无故招惹的弊害,因为我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善事等待我们活着去做。殉道又是一件不可以牺牲原则来避免的弊害,因为我们应该谨防对我们自己的要做的事情给予过高的估价,或者想象如果我们被消灭,真理也就要死去。

① 英国人在 1688 年驱逐了英工詹姆斯二世,他的儿子和孙子觊觎王位,被称为老,少僭位音,他们曾经先后在 1715 和 1745 年两次发动叛乱。——译者

“但是杰出的费纳龙①在教育他的泰雷马克②时,把保密这项伟大义务规定为一项主课,对于这一义务又怎么办呢?”那算不得一种义务。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不应该采取任何会使自己在全世界面前感到羞愧的行动。的确, 费讷龙尽管有如此大才,却在这个问题上陷入了最明显的矛盾。在伊锡卡③ 时,泰雷马克的优点中很大一部分就是保守他母亲的秘密④。可是他到了泰尔,尽管生命攸关,人们却不能说服他去进行或者容忍一项欺骗⑤。

一个诚实的人通常羞于提起的是什么呢?是安贫乐道,是自操贱役,是处境清寒但才德过人,是实际上构成他的光荣的无数的具体事情。关于善行, 我们要十分谨慎,防止夸耀的情绪和迫切要求受惠者感激的性质;但是想要隐瞒我们的美德肯定也是一种极端的软弱。我们不但远不应当希望世界上的人不知道我们的善行,而且应该站出来使人们看到一种吸引人的光辉的榜样。如果我们决定对任何一件事情保守秘密,我们同时就会有犯上一百种狡诈、诡辩、含糊和说谎的错误的危险。

别人的秘密“我有权泄露吗?”大概没有;不过关于这些秘密你有一种义务。你所知道的事实是你所有的一部分,你对于这些事实正象在其他任何情况下一样,是同样应该为了公共福利而使用的。如果我没有权利随意隐瞒我自己的事,那么别人能有权随意禁止或限制我履行我的义务吗?——“但是国家机密呢?”这也许是一个不应该在这里先来讨论的题目,我们将有机会来研究管理国家大事的大臣怎样取得行事模棱两可、玩弄手法和哄骗别人的权利,而老百姓则有义务要保持正直、坦率和真诚。

有一个性质特殊的例子,看来值得单独研究,那就是为了全人类的缘故而保密的例子。孔多塞先生在他的《伏尔泰传》中曾经对于这一论点的肯定方面谈得很充分。在那部著作中,他因为这位爱护人类的杰出人物在主张人类自由上所表现的温和而容忍的态度而认为他是正确的,他首先列举了伏尔泰对于迷信、虚伪的严肃和战争等进行的不断抨击,然后接着说道:”当然, 人们觉悟越高就越自由,但是我们不要提高暴君的警惕,让他们结成联盟来反对理性的发展。我们不要告诉他们知识和自由之间存在着的紧密的和永久的联系。伏尔泰认为应当把迷信说成是君主制度的仇敌,使国王和君主们防备僧侣制度的阴险残暴和野心,并且证明:要不是有思想和调查研究的自由, 就无法保证教皇的骄横、剥夺人权、暗杀和宗教战争不再卷土重来。如果他对于这个问题采取另一种说法——其实也是同样正确的——如果他说迷信和愚昧是暴政的支持者,他只不过在公众还没有准备成熟时过早他说出了真理,并且一定会看到自己的事业迅速告终。以适当的进度传授真理,会逐步扩大智力,并且在不知不觉中为人类平等和幸福铺平道路;但是如果在传授真理上不知慎重和节制,真理就会在萌芽时期被毁灭,或者在这个世界上引起整个民族的动荡,而这种动荡由于为时过早,也就会流产的。”

① 费纳龙,法国神学家,他受命任年青的布戈尼公爵的教师时,为这位公爵写了《泰雷马克奇遇记》这部著作。——译者

② 泰雷马克是希腊神话中臭德塞斯的儿子。这里指的是布戈尼公爵。——译者

③ 伊锡卡是希腊神话中奥德塞斯的故国。——译者

④ 泰雷马克的父亲在外多年末归,有许多人向他的母亲求婚,她无奈只有用巧计来拖延对付,泰雷马克所保密的就是他母亲的这些秘密。——译者

⑤ 参见本书第三篇。

象这种推理对于真理的无限力量表现出多么怯懦的不信任呀!关于个人安全问题,如果进行准确的考察就会发现:尽管伏尔泰使用了那一切机智和策略,却在六十年中始终是宫廷和大臣们持久的乃至天天迫害的对象①。他不得不从一个地方退居到另一个地方,最后不得不利用两国边界上定居的有利条件,在每一国的境内都有一所房屋。他要得到君主们保护的企图只是给他带来了升沉不定和耻辱。如果他的做法更坚定和更直截了当,他也不会比这样更不安全。怯懦和极力想为自己找到一个保护者的努力,才招来迫害。以伏尔泰那些有利条件、他的才能和他的独立地位,他本来是可以使世界上的暴君对他敬畏的。

至于真理的进展,并不象真理的那些忧心忡忡的维护者所想象的那样靠不住。孔多塞先生在他的论述中曾经正确地暗示说:“在印刷术的发明中包含着一种萌芽,在成熟和取得力量以后将注定要消灭人间的奴役制度。”如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手段,书籍是不会被毁掉的。知识是不会被根除的。知识的进步是不声不响的,然而却是万无一失的;以不朽的形式积累起最大量真理的人,是在这场战争中最起作用的战士。

真理既然对于敌人无可畏惧,因而也就对自己的朋友没有什么可怕的。把最崇高的发现告诉世界的人,并不是最有可能煽起百姓愤怒和把人类幸福这个伟大问题匆促地推向不成熟的危机的人。应该追求的目标当然是思想的逐渐进步。但是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目的,应该尽可能多地揭示真理、使一些人觉悟起来,并且让知识按着自然和必然的规律所规定的比例来扩展,而不是采用我们所能发明的零碎传播真理的任何人为的方法。事务的本性中存在着逐步发现和逐步改善的特点,用不着靠它们的信徒们的策略来协助。一句话,认为真理和道德必须被掩盖起一部分来的想法乃是极不可取的。巧妙地引导我在小事情上犯错误以便在不知不觉中使我突然犯大错误的人,我一定把他看成是个骗子。限制在某种小范围内并且去掉光辉,真理就会具有更多的验证吗?我们信赖真理的无限力量、真理和智力性质相通、真理会产生自由、幸福和道德的直接的和不可抗拒的趋向吧!我应该担心的是还没有足够的真理,我的观点还过于狭隘,以至于不能产生影响;我应该积极努力来增加我所知道的真理;而不应该担心真理在它的日丽中天、光芒四射时,它的光辉和温暖会不为人们所普遍承认①。

① 参见孔多塞,《伏尔泰传》一书。

① 参见附录三中对于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