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论军事建制和军事条约

国家可以依靠一支常备军或者普遍建立民兵来自卫。——对于常备军的谴责。—— 对普遍建立民兵的反对,它的有害倾向——它是不必要的——不论是在勇敢方面——或者是在训练方面。——关于指挥官。——关于军事条约。——结论。

关于战争,最后一个可能是必须加以研究的问题乃是我们在和平时期对

于战争应当遵从什么行为准则的问题。这一问题可以分成两个项目,即军事建制和同盟条约。

如果认为和平时期的军事建制是正当的,可以有两种方法来实现这个目的:或者对社会上一部分人进行军事训练,或者使一切适龄男人都成为军人。

后一种办法之比前一种办法更为可取是很显然的。一个十足的军人,必然是特别堕落的。根据他的情况,战争不可避免地从一种个人自卫的必要戒备手段堕落成为一种职业,在这种职业中,一个人为了金钱的报酬而出卖他的杀人技术和生命的安全。一个十足是军人的人不再是跟他的同胞具有同样意义的公民。他同社会上其余的人隔离开,他的感情和判断的尺度都是独特的。他认为他的同胞的安全是他的恩赐:于是,经过一种必然的推论过程, 他就认为他们是受他支配的和听由他摆布的。另一方面,公民轮流当兵的办法似乎特别有助于养成他非常应该具备的信心,相信他自己和祖国的力量。这跟平等的精神是相符合的,这种平等在人们能够普遍地变得善良或聪明以前,必须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起作用。而且这似乎也能成倍地增强一个国家的自卫力量,因而使这样的国家很难陷于敌人压迫之下。

然而,关于在和平时期以某种形式开展军事训练制度之是否合宜,有许多理由使我对它抱有怀疑。在这方面对于国家和对个人都是一样的。一个人, 一枪在手百发百中,是击剑之术胜过同济,他就不可能摆脱这种成就给他带来的那些不正确的认识。我们不能期待他会象理性所指示的那样对正义抱有一切信心并厌弃暴力。在人类目前的状态之下,我们会发现战争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但却是一种孕育着灾难和罪恶的行为,这是毫无争论余地的。有计划地使人类思想习惯于屠杀和毁灭的想法,决不能是一个可以漠然视之的问题。人在看到刀枪的时候,不会不产生厌恶的感情。为什么要排斥这种感情呢?为什么把杀人的训练同欢乐和光荣的概念联系起来呢?如果公民在并非强迫的情况下习惯于出来参加野营和检阅,这种联系是必然会发生的。没有学会泰然自若地杀害别人的人,能够说他在作人上是有缺陷的吗?

如果有人回答说:“错误的产生并不是同军事训练不可分的,即使人们学会使用武器,也可以在某一时刻充分防止他们滥用这些武器;”经过深思以后,我们会发现这个理由并没有什么分量。即使错误不是同使用武器的技术有着不可变的联系,但在长时期内它们将是有联系的。当人们获得很大的进步,能够熟练而又有思想地使用杀人的工具而不致影响他们的性情的时候,他们也会在其他方面获得很大的进步,能够比现在更容易地精通任何学问,因此在和平时期培养军事艺术的办法,就更加没有理由使我们去加以选择。——现在试把这些想法应用到人类的现在处境上去。

我们已经看到:常备军制度是完全无法为之辩护的,而普遍建立民兵则是一个更为强大的防卫力量,也更符合于正义和政治幸福的原则。现在我们来看一看:一个被拥有常备军的其他国家包围起来而在和平时期却在原则上

完全忽视军事艺术的国家,它的真正处境将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人们会承认, 这样的国家,在必要的时刻,可以和具有受过军事训练的公民的国家几乎同样快地召集一支数量相当的军队。但是这支军队虽然人数不少,却缺乏许多在战斗时刻具有实际重要性的那种组织和行动的性能。这个假定中也确实应该包括有这样的一点,那就是,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状况要比侵犯他们的国家的人民的状况更加平等和自由。一个拥有常备军的国家的人民同一个没有常备军的国家的人民相比,能够被驱使对和平的邻国进行盲目的和野蛮的侵略的人民同除非为了自卫,不会被人引诱从事战争的人民相比,其情形必然是这样的。因此,后者就不能不把自己社会和政权的情况同他们邻国的作一番比较,而且不会不因而产生巨大的热情来保卫自己国家所具有的无法估计的优越性。即使在战斗的时刻这种热情也将充分发挥其作用。尽管未经训练, 却无论如何不肯离开战场的人,一定能够战胜经验丰富的敌人,如果后果的情况是对于作战目的无法正确理解,因而也无法抱有不可熄灭的热情。具有行动能力和受过训练的一方在同具有热情的一方对抗的时候,甚至于不一定能够使杀伤的对比不利于缺乏行动能力和训练的那一方。行动力和训练的巨大有利条件,在于能够控制对方的想象力,使他们感到惊异、恐惧和混乱。但是,遭到侵略的一方的大无畏的勇气,不久就会把对方的行动力和训练由沮丧的根源变成为轻蔑的对象。

但是仅仅依靠大无畏的精神去冒险而没有其他办法,对我们来说是极端不明智的。更为可靠和更符合正义的源泉,乃是记住我们所谈论的战争是一个自卫战争。战斗并不是这种战争的目的。象法比乌斯①的军队那样,用在山上坚守或者用任何其他方法使敌军无法迫使他们接战,这样他们就可以不把敌人想奴役他们国家的妄想放在心上。这种战争方式有一个优点,因为其本质是持久战,所以防御方面的军队可以在相对短期之内锻炼得跟攻击的一方同样熟练。军事训练同一切其他艺术一样,都曾被那些善于吹嘘和有自私心的人说成具有想象不到的困难,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在实际战场上学习起来, 要比在和平时期模拟演习当中,必然更为有效。

当然,我们最好有一个具有相当技术,或者不如说具有相当才智的指挥官来把这种坚忍的不屈不挠的战争方式付之于实践。这比仅仅训练士兵更为重要。但是军事才智的性质曾是被大大歪曲了的。在这方面的经验,和在其他艺术上一样;都曾被人无理由地加以夸大,而一个具有修养的人的一般能力却被淹没。专业人士的这种江湖行话大概不久就会完全被戳穿。我们不是常常遇到一些经验对他们不起作用的人吗?但历史上却记载着一个古代最伟大的将军,他在开始任职时对于战争艺术一无所知,而他刚一到任就表现出了有相当的技能,他依靠的是勤苦调查和细心研究那些把这种艺术解释得最圆满的作家的著作①。无论如何应该承认:维持一支常备军或者对于全民进行不断的训练以换取一个将军是一个很高的代价,而且即使说服我们同意这种做法,这样的换取也会是极不可靠的。一个国家完全忽视军事训练对它会有某些不利的说法也许是正确的,虽然还并不十分明确。如果是这样,那就要求我们把这种忽视和培训放在一起衡量一下,并且根据细致的研究,把法码放在应该放的一边。

① 法比乌斯(公元前 210 年左右),古罗马大将,以持久战术和下战而疲敌之兵著称。——译者

① 参见西塞罗的《论鲁科路斯》,学术论文集第二卷开头。

属于和平时期军事体系的第二个问题是同盟条约的问题。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如果我们检查和衡量一下人类历史,或许会发现同盟条约在一切情形下都是无效的或者还要坏些。政府和公职人员不会也不应该认为必须使自己处理的事务受到损害,只是因为他们或者他们的前任曾经作为一方来签订的一纸条约有着这样的要求。紧急时期所要求的合作如果是他们的意见所赞同的和符合于他们的意图,即使他们不受任何以前为此目的而签订的条约的束缚,他们也会甘心从事这种合作。同盟条约除去由于它们被撕毁而向人表明一种堕落和罪恶的现象外,并不会起什么其他作用,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常常成为对于个人反复无常的有力鼓舞。此外,即使同盟是一种有力的手段,

(其实是没有力量的),对于一个一惯坚持正义原则的国家也很少会有用处。它们是毫无用处的,因为实际上除了为实现野心外达不到任何其他目的。同盟可能是有害的,对于国家正象对于个人一样,依靠自力而不依靠邻人的不可靠的同情才是有利的。

如果把这个极端可怕然而在目前情形下也许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战争灾难问题草草结束,而不再一次向读者指出它的真正性质,那会是不公道的。它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人时刻准备着杀戮自己的同类。我们不妨想象有这么一个人,在满足了屠杀欲望以后环顾他所造成的凄惨景象。我们不妨设想他周围满是奄奄待毙和已死的人,鲜血一直沾满到他的臂肘。我们不妨同他一起观察一下这个战场的情景,试着把受伤的人和杀死的人分开,看一看他们由于痛楚而变了形的面貌、他们的残手断足以及他们的痉挛和抽搐着的肌肉。我们不妨观察一下那一长列伤兵车,每一次车轮的转动都伴随着难以形容的剧痛和刺耳的哀鸣。我们不再走进医院本身去注视一下那些马上需要医师救治的绝望的可怕的伤情,更不用说那些受不到救治照顾的人了。这一切悲惨都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我们现在要把那位勇士判断成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这些人对他做了什么事?啊,他并不认识他们;他们从来没有冒犯过他; 他却冷酷地考虑着他们并不负有责任的过失,执行着故意和预谋的杀人计划,致他们于死命,而且也并不是因为一时的愤怒。这个人难道不是一个杀人犯吗?然而,不管是什么理由驱使着他,走向战斗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想到这些事情的人一定不禁要说:“谁愿意干这种战争勾当,让他去吧; 不论有什么理由,我也决不愿意举起刀来杀害我的弟兄?”

在这几章里,我们探讨了战争问题,这同对民主制度的各项原则有关的问题所要求的比起来,看来有些过于详细。即使属于闲话,由于问题本身的重要,也许还是可以得到读者鉴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