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史教科书

一、历史教科书在历史课程中的地位

历史教科书,亦称历史课本,是依据历史教学大纲而编写的系统地反映历史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在各种历史教材(如其它教师与学生用书)中居于核心和主要的地位。应该说,在中学历史课程中,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其直接的、主要的依据,便是历史教科书了。

众所周知,教学工作说到底其实是一个认识问题,是引导学生认识世界

(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的手段和形式。说它“特殊”,除了它要有老师教、有固定的教学场所、班级、授课计划,以及复习、考试等等的特殊方式外,其所不同于人类其它人们(如研究工作者、一般人等)认识世界的地方,就在于它主要是要引导学生去认识人类已经掌握了的知识和已经认识了的问题,而不是让学生去寻求人类尚未认识问题的答案,因此,它才叫“学习”而不叫“研究”、“探索”。庄子说过:“我生有涯而知无涯”。人类正是通过教学工作,把自己已经掌握了的知识、积累的认识,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并一代又一代地为其增添出新的内容和光辉。历史教学亦然。它也是主要地要引导学生认识人类(尤其是史学家们)已经认识了的历史知识;而历史教科书就正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历史科学的研究成果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和教学工作的规律、特点,从中挑选出最为基础的部分而编写的。因此,就历史教科书而言,它自然地成为学生在历史课程(注意,不包括课外历史教育)中获得对于人类历史认识和知识的最主要的途径和源泉。由此可见,历史教科书在历史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确实是举足轻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