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史教学大纲一、基本概念
历史教学大纲,又称“历史课程标准”。如前所述,1912 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即颁布实行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现在,上海市实行的历史教学大纲,亦称“历史课程标准”。但是,由我国全国统一制定、由国家教育部或教委颁布实行的,一直是称作历史教学大纲。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先后于 1956 年、1963 年、1978 年和 1987 年制定并实行了四套中学历史教学大纲;1992 年,国家教委又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史教学大纲》(试用),简称“新大纲”。
历史教学大纲是国家关于中学历史课程设置的具体体现,是关于我国中学历史教学工作带有指导性的文件。它的内容明确地规定了中学历史教学在整个中学教育中的地位,教学的目的、任务,教学进度和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原则意见,等等。现在,历史教学大纲在我国是由国家教委统一制定并且颁布全国予以实行的。它既是编写中学历史教科书、进行历史教学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查学生学习历史课程成绩和评估历史教师教学工作的依据。
关于历史教学大纲的内容结构、组成部分和具体内容,目前世界各国和一些地区并不完全一样。如,美国的历史教学大纲常常在规定了须要讲授的历史内容后,还写有教法建议(包括参观以及使用什么教具等);前苏联的历史教学大纲则于相应的章节,写有须要阅读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台湾地区的历史教学大纲专有“因材施教”部分,规定了对优等生和差生的不同要求以及不同的施教办法等。我国国家教委统一制定的历史教学大纲,则依据实际情况,既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个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要求统一的大纲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同时也考虑到作为统一的大纲,既要对教学工作带有指导的权威性质,又不能够把具体问题规定得过“死”,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发挥历史教科书编写者和广大历史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在这些考虑和不断的实践中,逐渐地形成了具有我国自己特色的历史教学大纲的模型和结构、内容。它已经日臻成熟,越来越为历史教学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和科学的,也普遍地受到了历史教科书编写者和广大历史教师的欢迎。
我国现行的中学历史教学大纲,一般地包括了如下几个部分的内容:
- 前言
这部分主要是以简明扼要的文字阐述中学历史课程在中学整个教育工作和课程结构中的地位。它从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度;从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提高全民族素质的角度;从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今天的中国和世界,展望未来的角度以及从历史课对中学其它学科学习的关系和作用等四个方面,对于中学“历史教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进行国情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了全面、准确的说明。
- 中学历史课程的目的和要求
这部分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总目标、历史学科的特点(主要是历史学和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特点)、教育科学的新成果,以及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等,原则上确定、规定了整个中学历史教学(包括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 的三项任务、目的,即传授历史基础知识,发展培养学生能力和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应该说,正是这部分内容明确了中学历史课程的方向。它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的时代,具体的内容和要求都是极不相同的,具有明显的社会性和时代性特点。
- 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
这一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历史教科书编写和从事历史教学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一些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和观点。这部分内容是我国历史教学大纲很重要的一个特色。它对于从根本理论上正确地指导历史课程的开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 教材的安排
这一部分具体地规定了中学各个年级历史课程的进度、内容和课时,包括了每周的课时数、每个学期的最高课时数以及中外历史课时的比例等。在这部分内容中,还涉及到乡土史和民族史教学的问题,具体地规定了乡土史和民族史的教学时数,如何使用这些课时以及关于乡土史、民族史教材的编写、审定等问题。
- 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这一部分内容实际上是中学历史教学大纲对于中学历史课教学方法的要求和提示。“教无常法”,教学大纲不应该统一地硬性规定全国各个地区、各级学校的历史教学方法,以致于全国的历史教学都成了一个死板的模式。因此,在这里只是说“应注意的问题”,尽量留有余地,借以表示在教学方法上既要有一定的原则、准绳,同时又应该是灵活多样而不拘一格的。但是, 这部分内容都是经过了反复推敲,是符合历史教学实际的,老师们在确定自己的教学方法时,完全应该从原则上予以遵循和参考。
- 教学内容
这部分在历史教学大纲中是最具体的,它详细地规定了中学历史课程应该教授给学生的全部具体内容。这里包括各段历史的基本线索、思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能力的要求以及历史知识的内容要点。它是编写历史教科书和进行历史教学最为直接的依据。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中学历史教学大纲的内容是十分丰富而重要的。它不仅是各套历史教科书编写工作所应当遵循的蓝图,而且对于广大历史教师的备课和教学工作,亦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指导文件。但是,在现实的历史教学实践中,一部分历史老师并不是十分重视历史教学大纲的。我以前在中学教课时亦有过类似情况。究其原因,是我们常常觉得教学大纲的一切内容实际上都已经融汇贯彻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了,历史教科书才是我们备课和教学时必须真正依靠的本本,因此,只要认真地去钻研历史教科书就行了。我觉得,这样的想法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却忽视了对于历史教科书还有个正本溯源的问题。
历史教科书如何地编排章节子目(或“课”),对于历史上的问题怎样进行分析,又是如何地选材,深浅难易如何处理,凡此一切,我们如果只是就教科书的自身去钻研、体会教科书,势必只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流于一知半解,难以深入下去。但是,如果我们认真地、很好地学习和领会了历史教学大纲,尤其是其中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处理教学内容的若干原则”、“教学内容”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几个部分,情况就会完全不同了,对于诸如以上所提到的历史教科书的几个问题,就会了解、知道其所本所循,对其具体内容背后所包含的“潜台词”,亦能够一目了然、心明眼亮。因此,我们在备课和教学工作中,不仅不应该轻视历史教学大纲的作用,而且要把学习与钻研历史教学大纲放在首位,并且使之同钻研、体会历史教科书的内容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便从根本上确实地提高自己的备课与教学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