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齐:《魏书》的撰写和改正

北齐天保二年(551),文宣帝高洋诏命魏收撰写魏史,这成了魏收在事业上真正转向史学的一个契机。文宣帝曾命群臣各言己志,魏收说:“臣愿得直笔东观,早成《魏书》。”文宣帝果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天保四年(553), 又诏命魏收专在史阁撰史,不必参与行政事务。高洋还鼓励魏收说:“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①当时,负责监修的高隆之,不过挂名而已。参加撰述的还有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魏收等人参考了邓渊的《代记》,崔浩的编年体魏史,李彪的纪、表、志、传魏书体例,邢峦、崔鸿、王遵业等陆续撰成的孝文帝至孝明帝的起居注,以及元晖业撰的

《辨宗室录》和当时残存的大族谱牒、家传,还有南朝史书②。他们“辨定名称,随条甄举,又搜采亡遗,缀续后事”,于天保五年(554)三月,撰成纪12 卷,传 92 卷,合 110 卷(含子卷),“表而上闻之”。同年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4 卷,《地形》3 卷,《律历》2 卷,《礼乐》4 卷,《食

① 参见《魏书》卷 12《孝静纪》。

① 《魏书》卷 67《崔光传》。

① 魏太武诛史官,即崔浩国史案,事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参见《魏书》卷 35《崔浩传》。

② 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 384 页《魏收袭用南朝史书》条,中华书局 1985 年出版。

货》1 卷,《刑罚》1 卷,《灵征》2 卷,《官氏》2 卷,《释老》1 卷,凡20 卷,续于纪传,合 130 卷(如不计子卷,合 114 卷)。据《魏书·自序》说:“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

《魏书》撰成后,在北齐统治集团中激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遗其家世职位”,有人说“其家不见记载”,还有人指斥《魏书》“妄有非毁”, 在“群口沸腾”中,《魏书》被这些人号为“秽史”。文宣帝诏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据说前后投诉百有余人。继尔文宣帝又亲自诘责了一些投诉者,太原王松年、范阳卢斐、顿丘李庶等皆获罪,或因以致死。最后文宣帝只好“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议。听有家事者入署,不实者陈牒。”而投诉者相次,魏收无以抗之。当时,因左、右仆射杨愔、高德正二人“势倾朝野,与收皆亲”,“不欲言史不实,抑塞诉辞,终文宣世更不重论”。尚书陆操从整体上看待《魏书》,认为:“魏收《魏书》可谓博物宏才,有大功于魏室。”杨愔对魏收说:“此谓不刊之书,传之万古。但恨论及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耳。”魏收说:“往因中原丧乱,人士谱牒,遗逸略尽,是以具书其支流。”他们的谈话,已部分地涉及到“众口喧然”的原因。

《魏书》撰成当年,魏收被授予梁州刺史之职。天保八年(557),任太子少傅、监国史,参议律令。这一年,邢子才写了一首诗赠给魏收,题目是

《冬夜酬魏少傅直史馆》,说明这期间魏收对于史事方面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史馆”之见于历史记载,这是最早的。天保十年(560),除仪同三司。这年,文宣帝死;孝昭帝高演即位,改元皇建,魏收任兼侍中、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监史如故。文宣帝的谥号、庙号、陵名,都是魏收所议。孝昭帝考虑到魏史尚未正式行世,诏命魏收“更加研审”,魏收也“颇有改正”。旋诏行魏史,一本置秘阁;一本付并省,一本付邺下,“任人写之”。这是《魏书》的第一次修改、行世。

武成帝高湛时,魏收于大宁元年(561)加开府,河清二年(563)兼右仆射,还有诏于玄洲苑阁上为其画像。当时,邢子才被疏出,温子昇已死, 魏收大被任用,独步一时。当初“三才”并世,常相訾毁,各有朋党。魏收每每贬损邢文。邢子才说:“江南任昉,文体本疏,魏收非直模拟,亦大偷窃。”魏收听到后就说:“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昉。” 这说明他们之间的不谐,也透露出当时南北文化上的联系。

河清四年(565),武成帝传位后主高纬,他以三十二岁的盛年去当太上皇了。后主天统二年(566),仍有“群臣多言魏史不实”的情况,武成帝“复敕更审”,魏收又做了“回换”,凡所更改,涉及到列传中的个别体例、史文四五事。这是《魏书》撰成后 12 年中的第二次修改。经过这次修改后,《魏书》就一直流传下来。

魏收从北魏孝明帝时入仕,经过三个皇朝,历事九个君主,至北齐后主时,掌诏诰,除尚书右仆射,总议监五礼事,位特进,达到了他四十多年宦途的顶峰。这时,他的生命也快走到了尽头。武平三年(572),六十六岁的魏收,在大致了却了《魏书》一案后的六年就死去了。后主追赠他司空、尚书左仆射,谥号文贞。魏收娶其舅之女为妻,无子,有一女。晚年,以子侄辈年少,申以戒厉,著有《枕中篇》,具见《北齐书》本传。他曾就《齐书》起元事,同李德林有过书信往还,事见《隋书·李德林传》。除《魏书》以外,魏收有集 70 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