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研究的新成果

汉京房为求旋宫转调,在十二律的基础上,用三分损益法定出六十律, 这种作法虽然繁琐且并未解决旋相回宫的问题,但其积极探求真理的态度, 客观上推动了律制的研究。南北朝时刘宋太史钱乐之对京房六十律加以引伸,在宋元嘉年间推出三百六十律,以附会周年 360 日。这类引伸没有多大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同时代人何承天(370—447)则摈弃京、钱之法,只在十二律内进行各律长度的调整,使得最后一律能回到出发律上。以黄钟律为例,黄钟律长 9 寸,生律第 11 次得仲吕长 6.66 寸,再生律一次,即用三

分损益法求得律长 4.44 寸。移低八度,得倍长 8.88 寸,比出发律(黄钟)

短 0.12 寸。何承天将此差数 0.12 寸适当地分作 12 份,分别加在各律上,形成中国音乐史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初步使十二律周而复始,近似地达到了旋相回宫的目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