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联盟转变成国家

拓跋联盟进入汉族长期聚居的中原地区,受到先进的封建经济、文化的强烈冲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产生急剧的变化。天兴元年(398),二十八岁的拓跋圭最终完成了拓跋国家的建立。

平定中原后,拓跋圭下令“离散部落,分土定居,不听迁徙”。拓跋氏族部落组织的解体在什翼犍死后已经开始,拓跋圭重建联盟也曾“散诸部落”,但大规模地瓦解部落组织,用地域性的国家组织代替血缘关系,还是在平燕以后。拓跋圭强迫部落大人和普通的氏族成员脱离统领关系,要求原来的“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贺兰部首领贺讷是拓跋圭的舅父,这次也被解除了对部众的统领权力。

拓跋圭建立国家的第二个标志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成为阶级压迫的工具。拓跋圭模仿汉族统治者的传统形式建立了一整套政权机构。天兴元年六月,拓跋圭议定国号为“魏”,历史上称之为北魏。七月, 从盛乐迁都平城,“始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八月,“正封畿,制郊甸,端径术,标道里,平五权,较五量,定五度”。十一月,又命令“尚书吏部郎中邓渊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吕,协音乐;仪曹郎中董谧撰郊庙、社稷、朝觐、飨宴之仪;三公郎中王德定律令、申科禁;太史令晁崇造浑仪, 考天象;吏部尚书崔玄伯(宏)总而裁之。”十二月,他正式称帝,改元。在此之前,他还设置了刺史、太守、令长等外职官员。并在中原地区设立了八个军府,在北方边境设立了镇戍,区分了中军和外军,当时北魏“中军精骑十有余万,外军无数”。

第三,“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根据中原和代北的不同特点, 拓跋圭规定了相应的租税赋役制度。天兴元年正月,他重申维持旧燕旧土的租赋制度。在平城及其周围设置八部帅,其职责是对分土定居的氏族成员“劝课农桑,量校收入,以为殿最”。同年,拓跋圭从中原地区迁徙大量被征服的人口到京城,“诏给内徙新民耕田,计口授田”。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在代北地区有了发展,国家按比例对定居从事农业劳动的国人和徙民考课,为北魏政权的存在提供了物质保障。

拓跋圭所建立的国家虽然带有一定程度的奴隶制特点,但决定其社会性质的因素基本上是属于封建制的,只不过尚未成熟而已。

北魏政权是中国历史上较早的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治地位比较稳定的,统治时期比较长的封建王朝。它最终结束了十六国时期的长期混战、分裂的局面,统一了北部中国。它促进了各进入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的融合,使南北政权的对立逐步丧失了民族矛盾的色彩,为以后全国的统一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拓跋圭所建立的封建国家还是很不健全的,带有很大的原始性和过渡性。南朝人称北魏政权是“胡风国俗,杂相揉乱”。《魏书·礼志》也承认“虽参采古式,多违旧章”。这种浓重的氏族残余,首先表现在官制上。部落联盟时期,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诸部大人议事。诸部大人议事有个常设机构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它最早叫做四部大人。拓跋圭建国后,这个机构被扩大为八部大夫,并比附汉人官制“以拟八座”。他们执掌朝柄,权极重。天兴二年(399),拓跋圭“分尚书三十六曹及外署,凡置三百六十曹,令八部大夫主之”。管理诸方杂人的机构”因而不改,南北犹

置大人,对治二部”。北魏的刺史、太守、令长皆置三人,“宗室一人,异姓二人,比古之上中下三大夫”。这种多元政体都是军事民主制度在国家机构中的遗留。另外氏族残余还表现在兵制上。北魏初期的兵带有部落兵的特征,一道离散部落的命令很难割断血缘的纽带,将领和士兵之间不仅是统属关系,而且有亲缘关系。部落首领在军队中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影响。

上述特点使得旧部落贵族在北魏初期的国家政权中保持着重要的势力。这种势力是拓跋圭强化皇权的严重障碍。因而,拓跋圭同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关系相当紧张。但另一方面,拓跋圭的建国是通过对周围各族和中原汉族的征服战争实现的。在压迫被征服民族的问题上,拓跋鲜卑上层分子之间态度完全一致。因而,部落贵族们又是拓跋圭对外开疆拓地,对内实行统治的中坚。这使得拓跋圭陷于极度的矛盾之中。

同时,拓跋圭还有一个矛盾不能解决,这就是如何对待汉族地主阶级的问题。野蛮落后的拓跋族统治者对于封建的典章文物制度毫无所知,如果不依靠富于政治统治经验的汉族地主阶级上层人物的帮助,拓跋圭既不能建立和完善他的国家,更不能在中原地区长治长安。但当时拓跋鲜卑统治者和汉族上层分子合流伊始,猜忌心理和敌对情绪尚未完全排除。拓跋圭在任用汉族士人的时候,常常表现出疑虑和戒备。

创立强大的北魏帝国,完成拓跋部落联盟向国家的转变,这是拓跋圭一生中最杰出的成就,也是他一生事业的顶点。此后,他越来越为无法解脱的矛盾所缠绕,显得步履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