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划一僧尼姓氏。
《祐录·道安传》(梁《僧传·道安传》同)说:
初,魏晋沙门,依师为姓,故姓各不同。
① 后来,唐玄奘译出了长达七卷的《佛地经论》,果然有“三分”之说:一、“教起因缘分”(即“序分”), 二、“圣所说分”(即“正宗分”),三、“依教奉行分”(即“流通分”)。道安的“三分”法,与之“不谋而合”(而且,道安“三分”的立名,更加简明)。于此可见,道安是多么地具有远见。
于是,其师来自天竺者,师姓“竺”,弟子也姓“竺”;其师来自月支者,师姓“支”,弟子也姓“支”;其师来自安息者,师姓“安”,弟子也姓“安”⋯⋯如此等等,“姓各不一”。
安以为大师之本,莫尊释迦,乃以“释”命氏。
道安以为:“本师”既是释迦世尊,佛的出家弟子,即当以“释”为姓。于是他便主张:出家僧尼,均应一律姓“释”。
后获《增一阿含经》,果称四河入海,无复河名;四姓①为沙门,皆称释种。既悬与经符,遂为永式。
后来,昙摩难提于苻秦建元二十一年(385—亦即道安逝世的一年)初译
出了长达五十一卷的《增一阿含》(道安本人也曾参与译事,并为该经作《序》
——详见上文),果然有“四姓”出家,“皆称释种”之说。道安的主张既“悬与经符”,于是僧尼一律姓“释”,便成为出家僧尼们应该永远遵守的规则。这一情况,在中国汉族僧尼中,迄今未变。于此可见道安划一僧尼姓氏的这一主张,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影响是多么的深远!
上述的五个方面(当然,道安对佛教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上述五项,只是概括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者),在中国佛教史上说来,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都给予了以后的佛教以极为深远的影响。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自汉末世高、支谶分别传译禅经、《般若》以来,佛教即分为禅学和《般若》学的两大系统,前者重禅观,后者重义解。而道安的治学,则实兼二者而有之。这,不仅反映出道安佛教学问的渊博以及解、行并重的特点,而且表现了道安的视野宏远,胸怀广阔。如道安者,真可谓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位仅有的智解深邃、敢于创新、超越时辈、卓然不群的人了。
① “四姓”,为古印度的四种族性,即:1.刹帝利——贵族、武士,政权的掌握者;2.婆罗门——(婆罗门教的)僧侣,神权的掌握者。上述两姓,构成了古印度的统治阶级。3.吠舍——商人,自由民。以上三姓, 都属雅利安人,被称为“再生族”,即除从父母那里获得肉体的生命之外,还能从神(大梵)那里得到“灵魂”的“生命”,亦即有信仰宗教(婆罗门教)的权利。4.首陀罗——从事农业等生产的劳动者,乃印度原来的土著人民,被称为“一生族”即只有肉体的生命,而没有“灵魂”的“生命”,亦即没有信仰宗教的权利,这完全是被压迫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