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年时期
《祐录》原文:
释法显,本姓龚,平阳武阳人也。法显三兄并龆龀而亡,其父惧祸及之,三岁便度为沙弥。居家数年,病笃欲死,因送还寺,信宿便差,不复肯归。母欲见之不能得, 为立小屋于门外,以拟去来。十岁遭父忧,叔父以其母寡独不立,逼使还俗。显曰:“本不以有父而出家也。正欲远尘离俗,故入道耳。”叔父善其言,乃止。顷之母丧,至性过人,葬事既毕,仍即还寺。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时有饥贼欲夺其谷。诸沙弥悉奔走,唯显独留,语贼曰:“君欲须谷,随意所取。但君等昔不布施,故此生饥贫。今复夺人,恐来世弥甚。贫道预为君忧,故相语耳。”言讫即还。贼弃谷而去。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二十受大戒,志行明洁,仪轨整肃。
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加以解释。首先是他的籍贯。《祐录》、《高僧传》、
《古今译经图纪》、《开元录》等书都说他是平阳武阳人。《历代三宝记》、
《大唐内典录》则只说是“平阳沙门”。按当时只有平阳县,而无武阳县, 后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平阳县城故址在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参阅章巽《法显传校注》页 2)
第二是他的生年。《祐录》没有说,其他书亦然。我们只能根据目前能掌握的资料加以推断。法显生年大概是公元 342 年,壬寅,晋咸康八年。(参阅章巽同上书,页 1—2)
第三关于“三岁便度为沙弥”的问题。小孩子常生病送入空门以求长寿的事情,屡见于中国载籍。法显时代竟已经如此。可见此时佛教已经深入人
心了。
第四关于法显和同学刈稻的问题。在印度,佛教并不提倡僧人劳动。直到今天,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小乘国家的僧侣仍然靠乞食度日。在中国法显时代,寺院经济早已形成,寺院多有田地,除了靠雇工耕种外,小和尚也参加劳动。住持等大和尚是地主阶级,是不参加劳动的。《道安传》中也有劳动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