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显传》在世界上的影响。

法显的功绩主要在于取经和翻译。他携归和翻译的经历代经录都有著录,请参阅《祐录》卷二以及其他经录,这里不再胪列。但是他写的《法显传》对于世界的影响却远远超过了他的翻译对于中国的影响。《法显传》在历代著录中有很多不同的名称,比如《佛游天竺记》、《释法显行传》、《历游天竺记》、《佛国记》、《历游天竺记传》、《释法显游天竺记》、《佛游天竺本记》、《释法明游天竺记》、《法明游天竺记》、《历游天竺记传》、

《法显记》等等,名称固繁,版本亦多(请参阅章巽前引书,页 13—24)。

《法显传》在国际上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它的外文译本之多上。根据章巽的统计(见同上书,页 30),共有英译本三,译者为 Samuel Beal(1869)、James Legge(1886)和 H.A.Giles(1923);日译本三,译者为足立喜六:

《考证法显传》(1935)、《法显传——中亚、印度、南海纪行研究》(1940) 和长泽和俊(1970)。既然有了这样多的译本,那就必然有相应多的影响。

在这里专门谈一谈《法显传》对印度的影响。众所周知,印度古代缺少真正的史籍,这一点马克思曾指出过。因此,研究印度古代历史,必须乞灵于外国的一些著作,其中尤以中国古代典籍最为重要,而在这些典籍中,古代僧人的游记更为突出。僧人游记数量极多,而繁简不同,时代先后不同。

《法显传》是最古的和最全的之一。一向被认为与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和义净的《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南海寄归内法传》鼎足而三。研究印度古代史的学者,包括印度学者在内,都视之为瑰宝。有一位著名的印度史学家曾写信说:“如果没有法显、玄奘和马欢的著作,重建印度历史是不可能的。”

关于《法显传》对印度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兹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印度学者高善必是优秀的数学家,同时又是最优秀的史学家。他在印度古代史方面著述宏富,而且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探讨历史问题,时有石破天惊之论,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他的代表作是《印度史研究导论》(An Introduction tothe study of Indian History,Bombay,1956)。本书第九章讨论的主题

是“自上而下的封建主义”。讲到早期封建制的发展时,他引用了《法显传》关于中天竺的一段文字:

从是以南,名为中国。中国寒暑调和,无霜、雪。人民殷乐,无户籍官法,唯耕王地者乃输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王治不用刑罔,有罪者但罚其钱,随事轻重, 虽复谋为恶逆,不过截右手而已。王之侍卫、左右皆有供禄。举国人民悉不杀生,不饮酒,不食葱蒜,唯除旃荼罗。旃荼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唐突。国中不养猪、鸡,不卖生口,市无屠、酤及估酒者。贸易则用贝齿,唯旃荼罗、猪师卖肉耳。自佛般泥洹后,诸国王、长者、居士为众僧起精舍供养, 供给田宅、园圃、民户、牛犊、铁券书录,后王王相传,无敢废者,至今不绝。

这一段文字异常重要,它把印度公元 400 年左右在笈多王朝月护二世(超

日王)统治下的中国描绘得具体而生动。高善必根据这一段文字做了如下的分析。官吏们还没有得到封建权利和权力。中国以外的土地一定要缴纳租税的,一般是收获粮食的六分之一。大概是这个帝国中心地带受到的特别优惠, 赋税比较少。在农村中一定有酿酒人和负贩。农民可以来去自由,表明没有农奴制。至于供给僧众田宅、园圃、民户、牛犊等东西,怎样解释?还是一个问题。外文翻译者各有各的理解。从标准的土地馈赠来判断,馈赠的只是收租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见上引书,页 278—279)。

除了高善必以外,所有研究印度古代史特别是笈多王朝时代的历史的学者,不管是印度的,还是其他国家的,没有一个不引用《法显传》的。我再举一个例子。印度史学家 Lalmani Joshi 的《印度佛教文化之研究》(Studies in the Buddhistic Culture ofIndia , Motilal Banarsidass , Delhi , Varanasi,patna,secondrevesed ed.1977)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著者在本书中许多地方都引用了《法显传》。比如,在页 13 和页 258 讲到弥勒崇拜

和乌苌国的首都时,都引用此书关于陀历国的记载。在页 298—299 讲到佛教在印度衰微时,引用此书关于摩头罗国的记载:“有遥捕那河,河边左右有二十僧伽蓝,可有三千僧,佛法转盛。”他又引用玄奘《大唐西域记》,卷四关于秣菟罗国的记载:“伽蓝二十余所,僧徒二千余人。”同一个地方, 相隔几百年之后,伽蓝的数目没有变,僧人却减少了一千人,衰微的情况清晰可见。这样的例子,著者还举了一些。从上面几个简略的例子里可以看出,

《法显传》对研究印度中世纪佛教,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我还想再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印度当代著名的史学家 R.S.Sharma 的《古代印度的首陀罗》(Sudras in Ancient India,Motilal Banarsidass,1958) 这是一部颇为著名的书,得到印度国内外学者们的广泛赞誉。在本书第七章讲农民阶级与宗教权利时,著者在四处引用了《法显传》,都是上面高善必引用的那一段。页 286,引用“不食葱蒜,唯除旃荼罗”,页 290—291,引用“旃荼罗潜入城市,则击木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唐突”。第二个例子是 Bardwell L. Smith Essays on Gupta Culture(《笈多文化论集》Motilal Banar-sidass,1983)。这是一部论文集,著者不是一个人,讨论的题目也不尽相同。其中有几篇文章引用了《法显传》。页 7,A.L.Basham 在序言中讲到旃荼罗入城市击木自异的情况。页 38,A.K.Narain 在《古代印度特别是笈多时期的宗教政策和宽容》这一篇论文中,引用了《法显传》来说明当时佛教兴隆的情况。页 130、132、133 等,B.G.Gokhale 在《笈多时期的佛教》这一篇论文中,引用了《法显传》来说明月护王(376—414)时期的印度佛教状况,特别是佛教寺院中研究经、律、论的情形。

除了以上四本书以外,引用《法显传》的书籍还多得很,这里无法一一列举了。

我在上面先介绍了晋宋时期中国佛教发展的情况,然后介绍了法显的生平和他对中国和世界的影响。总起来可以这样说,法显活动的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佛教发展和中印文化交流的高峰时期之一。他留下的佛典译文,特别是他的《法显传》,到现在仍然保留着自己的活力,起着相当大的影响。他对促进中印两国的文化交流和人民的传统友谊,也有不可磨灭的功绩。《法显传·跋》中有几句话:“于是感叹斯人,以为古今罕有。自大教东流,未有忘身求法如显之比。”法显是当之无愧的。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掉他,印度人民也不会忘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