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估制度

目前多数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督导评估制度严重脱节,各种会议、文件,一方面大唱素质教育的高调,另一方面依然用应试教育的评估方法—— “升学率”法来评估学校的教育工作,使教师们在实际教学工作中,被动适应,疲于应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素质教育的特点出发,特定一套科学的、具体的督导评估办法,为素质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