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论商业财富

第一章 商业体系中的国家繁荣

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从土地上取得了自己的第一批财富:但是,他刚刚能够满足自己最迫切的需要,由于欲望的驱使就要要求必须依靠别人才能得到的其他享受。于是开始有了交换:交换逐渐发展到一切有价值的和一切能创造价值的事物上;其中包括彼此之间进行的服务和劳动以及劳动的果实,交换也促成了新财富的形成和增加,这种新财富不再以它的生产者的需要为标准,而是以能够进行这种交换的人的需要为标准了,也就是说,以能与之进行交易的那个人的需要作标准;因此,我们把这种新财富叫做商业财富。

从此,这种财富就和土地的占有完全分开了,这种财富是人们的劳动为自己所创造的、并且使之能够满足自己的全部需要,或满足自己的所有欲望的一切物品的总和。土地的产品(不管是哪种性质的产品)只要离开农民的手,到了把它转给消费者的人的手里,它便变成了商业财富。在这个过渡时期内,某些财富要经过不同的加工,以便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如果这些财富是劳动对象,就称为原料,因为每个用这种财富从事劳动的人,从不考虑在他以前的工人,并且把它看作是自己将用来加工的材料;另一些财富是准备供给消费者去应用的制成品,这些财富要经过周转到达消费者需要的地方, 或者被放在仓库或商店里,等待消费者应用的时机,这样的财富称为商品: 还有一些财富是生产者本人所要消费的,其价值是应该用劳动的工人使用的原料的价值来积累的,这种财富称为工业的流动资本;最后,还有一些财富是促进劳动和增加本行业的各种产品的生产,这种财富称为固定资本。所有这些都是商业财富;所有资本家、工厂主、工人、批发商、零售商、海员和车夫,以及一切从事制造和运轮商品的人,都一律以商业为生。

我们已经谈过,领土财富在参加生产这种财富的人中间的分配是多少有些不均衡的;但是,为了使一个国家能够真正称得上繁荣的国家,虽然并非要求人人都有等量的土地收入,至少每个人都应该用他的劳动,既能保证自己绝对的需要,又能够保证自己的生活享受;同时,在人与人之间发生任何争夺生活资料以前,就应该停止人口的繁殖。同样的规律也应该适用于商业财富。无论是土地财富或者商业财富,都不是纯产品,国家所最需要的既不是某些私有者(土地主人)或者企业主的富足,也不是与报酬不相称而取得的产品数量,而是普遍的富足和每个人的幸福,财富只不过是普遍富裕和每个人幸福的标志。

只要商业财富按照决定它的形成的需要而增加,每个参加生产这种财富的人就会从它获得幸福;反之,一旦这种财富超过需要,它就只能引起贫困和破产,至少会使社会的低层阶级处于贫困的境地。农夫和地主都需要穿衣, 他们毫不吝惜地把自己田地里的一部分产品供给提供他们衣服的人,使他能够过优裕生活;因为他们经过比较,认为这一部分产品比他们所需要消费的产品价值小。但是制呢商和成衣匠制造出的衣服要比地主和农夫所能消费 或愿意消费的数量多了,如果很多制呢商和成衣匠彼此争夺一个买者,并且以低价供应自己的商品,他们所得到的一份生活需要就微不足道了,所以,商业财富过剩会使商人陷于贫困。

一个国家,只有它自己所积累的流动资本完全能够在商业或是农业方面

进行一切有利事业的时候,才是真正繁荣的国家。一个国家,只有在实现任何改进的时候,或者只有在任何一种为人所急需而又有能力购买的新产品不致于因为没有积累出一笔作为工人用自己的产品换得收入以前、维持生活的资本而无法出售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繁荣的国家。这种和收入相适应并将由收入代替的资本,必然会得到它所做出的贡献的适当的租金(指利息);利息将是很高的,商业的利润也是庞大的,在下一年将要产生两分新的收入; 它们将使取得这些收入的人过富裕的生活,它们将通过迅速的消费而促进丰富的再生产。

当资本经常跟不上需要的时候,就很难产生灾难,因为它所需要养育的人口还不存在;只是剥夺了那些尚未出生的人的享受。但是已有的不足的资本也相应地产生更大的收入;这些资本将通过一定的节约用途,而更促进节约和鼓励节约;它们由于预先使人看到资金的增长,将使子女们找到职业而鼓励人们养育子女。自由美洲的情况就是这样。在那里,资本已经相当可观, 但是还远远低于需求。这些资本使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有利于社会的事业,可以完成很多可以养活比现有的人口多得多的人口的事业。只是对未出生的人来说,他们才会认为美洲资本不足是一种不幸;至于现有的全部人口都能够从这些资本所产生的丰富的收入中取得一部分:有的拿到一份工资,有的取得一份商业利润或者一份资本利 息。

但是,如果现有的资本由于某种严重的灾难,由于资本家或者政府的挥霍而遭到破坏,那么,剩余的不足的资本就不仅和消费者的需求不相适应(虽然这种情况并不产生十分严重的贫乏),而且也和它们所应该养活的工人不相适应,因为这些工人都是在资本极多的时代成长起来的,资本不足就剥夺了适应他们收入的工资,因而他们就有遭受贫困和饿死的危险。

与此相反,如果资本超过消费的需要,这种过剩的头一个不良的后果, 就是引起人们为享有这些资本而你争我夺,这样一来,拥有这些资本的人就只好满足于一项最低的租金;利率降低了,掌握大部分商业财富的人所得的收入减少了,他们的享受也就降低了。

不仅如此,此后,企业家将不根据社会的需要而是根据他们所拥有的资本来生产超过人们消费的物品了;同时,他们还相互间争夺主顾,为了售出自己的商品,宁愿只取最低的利润。商业利润的降低减少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的收入,从而也降低他们的享受。

最后,超过需要的资本,不仅刺激商人发挥极大积极性,而且在工人身上也会发生同样的影响:人们因为有足够的资本作长期的垫支,而建立了新工业,却不顾是否一定能够出售这些产品;他们向家长们要求子女;许下给他们一项不能连续支付的工资。由于他们给人指出可以找到一个不会永远有人需要的工作,新的人口便诞生下来。劳动力的数目很快就会超过需要,同时也会很快超过资本的数目;于是,工人的工资普遍减少了:以商业财富为生的这个第三个阶级的收入也减少了,他们的享受和幸福也降低了。

因此,积累资本的节约,即唯一创造新财富的节约,如果不能作为任何有利的投资来运用,并非永远是一件好事,它有时会脱离常规。只要一个国家处在各方面都能同时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只要它能够同时向一个新的领地发展,或者能够开发它以前所忽略的地区,向本国的居民大量供应充足的生活资料,并且给后来诞生的更多的居民准备粮食;只要它能够付出更多的衣服费、家具购置费、房屋费以及为以后诞生的居民准备种种享受的费用,这

个国家就是幸福的。只要这个国家处于这种情况下,它就可以毫无顾虑地积累资本。它的节约将会使下一代普遍享受新的恩惠。

但是,如果一个国家停滞不前,一些有进步作用的活动和获利的行动也必然陷于停顿。如果它在缩减使每个人过低于温饱生活的部分,或必须付出过量的劳动才能增加粮食的总量的话,它就不应该使农业劳动发展太快,或者把土地分得过于零碎;如果它只能依靠每个人拿同样多的工资而进行更多的劳动来增加自己的商业人口,那末它就一定会害怕自己的工业人口增加起来。如果它只能用自己的产品换取不如生产增加得那么快的收入,它就应该限制本国的生产;如果它应该用资本来保证的工程已经不能应用更大的数目时,它就应该限制本国资本的积累。一个停滞不前的国家,是不应该进行节约的。

既然财富发展的任何结果都能转变成原因,那末,要了解这种发展活动的来龙去脉,就难乎其难了。然而,看来商业财富在经济制度中只是次要的: 首先必须增加提供生活资料的领土的(即土地的)财富。这个以商业为生的人数众多的阶级,只有在土地产品存在的时候,才应该获得这种产品的一部分;它(这个阶级)只有在这种产品增多的条件下才应该增长。它使国家变得更完美。但是它并不能组成国家。虽然我们有时看到某些小国只是由商业组成的,并且创造了庞大的财富,甚至成为一个强国,而本身并没有农业, 或者可以说几乎没有领土;必须注意,形成各个独立民族的政治区划,同由于彼此间的需要而产生的经济区划,并不是永远一致的。在中世纪的混乱状态中,只有城市保存着自己的自由,至于和城市相依为命的乡村,却仍然处于奴隶状态;那时,各省的省城脱离了本省,自行成立了共和国。他们的繁荣似乎完全是由商业造成的;但是,荷兰为了贸易却需要依靠莱茵河沿岸的农业省份;汉萨同盟中的各城市却需要依靠易北河和威塞尔河沿岸的省份, 德意志帝国中的各城市则需要依靠德国中部的采邑。

国家的发展任何时候都必需建筑在收入增长的基础上;但是,我们已经说过,一切商业收入都是由人的劳动产生的,土地收入也不例外。不过,除了土地收入以外,它还有第二个来源,那就是土地的劳动。因此,土地财富的发展更能直接地增加收入,似乎很可能促进其他各方面的发展。魁奈派的经济学家过分夸大了这一原理,他们完全不承认土地收入以外的收入,并且假定商业、技艺和工业只是为地主服务。我们并不把土地收入看得这样绝对, 它并不是唯一的收入,只不过是比较丰富而已;如果土地收入不能与其他收入同时提高,那么生产和消费之间很快就会出现不平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