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论财富与货币之间的比例

我们已经谈过财富通过劳动和节约的形成,及其供人享受的永恒目的, 并先后分别说明了由农业土地产生的财富和通过商业从工业中产生的财富, 指出了财富在公民中间怎样进行分配,讲述了财富如何通过紧接着再生产之后的消费来完成它的使命。但是,所有这一切由劳动所产生、为享受所消费的物品,都是通过交换而转手的;而货币几乎永远是交换中的媒介和共同标准。如果不同时从买者手里交给卖者一笔被认为是等值的银币,就没有任何财物会从卖者手里转到买者之手。自然,同样的银币留在买者手中和留在卖者手中情形就截然不同,因为卖者又变成了买者:他的银币要转给别人—— 别人再转给另一个人。同样的银币在一年内完成一、二百次的支付任务,是毫无困难的。而且出售物品的活动和支付物品价格的货币活动,除了方向相反而外是始终一样的。

某些政治经济学作家看到这种最初的相等感到十分惊讶,他们曾认为流通的货币总值和出售的物品总值必然相等,但是他们忘记了,在商品转手一次的时间内,一个银币可以转手一二十次。他们的假定是不值一提的;这正如看到由一家商店往另一家商店一包包运商品时每个搬运夫只扛一包,就假定商业活动中有多少包货就应该有多少搬运夫一样。这个比喻再恰当不过了:每一货包通过买货包的银币由一家商店转到另一家商店,和用搬运夫扛走货包的情形完全一样,而同样的银币和同样的搬运夫以后每天还要对新的货包进行同样的工作。但是,在货包数(更确切地说是货包的变动)和搬运货包的搬运夫人数(或者是买货包的银币数)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商人加快或延缓货包的交换肯定要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便利,而不决定于搬运手段。增加这种搬运手段——银币的数量并不会比增加另一种搬运手段——搬运夫的人数更能扩大商业活动。

分配同等数量的财富决不需要使用同等数量的货币;因为交换次数的多少主要决定于财富的性质而不决定于财富的价值。所以,国家的货币充斥决不表明国家的财富也必定丰裕。货币少也决不是一定贫困的标志;但是,每种财富所动用的货币比例却是值得研究的。

在财富流通中需要货币最少的是土地财富。实际上,土地财富所产生的收入大部分被生产这些收入的人自己消费掉了,不能成为任何交换的对象。一个自己有土地的农人,吃的是自己收获的小麦和自己的牲畜的肉,喝的是自己酿造的酒,穿的是他的妻子用自己种的麻和自己剪的羊毛织成的布,住屋也不花房租,因此他除了付税款几乎永远看不到一块银币。城市中的工人就不同了,他的处境是极为困难的,他需要的多,享受的少,而且经常受着贫困的威胁,他只有依靠手上的钱才有吃有穿有住。和农人相比,他那微薄的生计所动用的货币流通的次数要多一二十倍。

土地的产品大概有一半不动用一块银币就转到消费者手里;另外一半在被买去以后也很少再转卖,通常这些物品只须一次交换就能从农人手里达到消费者手里。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作为商品积累并转手几次的产品须要动用几次钱。

但是,土地生产的收入还只是领士财富的一小部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上的一切改良工程,才是真正的公共财产。但是这种所有权的转移非常缓慢, 而且只要求数目极微的货币。有一种惯例所不断加剧的传统感情,使土地祖祖辈辈一直保留在一家。甚至在法国土地交易额高达数百亿的时候,每周支付这些交易所需要的全部价款,至多也不过是几百万、或几十万银币。

除了每年的收获和土地以外,还可以把经营土地的流动资本看作是领士财富,这种资本就是家畜、农具和种子;但是,农场主这项资本的流转是非常缓慢的,而且完全不需要大量货币,因为这项资本只须很少的交换就可以在农场自行消耗和再生产,最多四年才能有一次相当于全部地价的银币的移动。

这样重新分析了领土财富的各个部分以后,就可以看出,纯农业国只须保有极少量的货币就够了,它们完全不需要大量的货币;如果让这些国家使用货币或银行券,而不让它们使用银币的话,它们将会更加无法处理。但是, 这些国家的货币虽然这样少,却可能是非常富足的,圣国居民可以过着非常富裕的生活,每年有积蓄,尽心竭力为子孙劳动,向国库缴纳大量的赋税。而且,这些国家决不缺乏支付这些赋税的货币;一旦国库有了剩余货币,它们也能把这种剩余输出国外,换成货币的标志。它们之所以只有极少量的货币,是因为它们的财富性质用不着更多的货币。这样的国家可能有很多金矿和银矿,但是必须使全部矿产出口。

必须指出,在一个纯农业社会里,人们不仅不知道怎样利用货币,而且也不知道怎样利用流动资本。经营土地需要的是固定资本,因为人们可以对土地进行这种投资,却不能把这种资本再从土地上抽回来;至于流动资本即购买和代替每年收获的资本,很快就会在这个国家达到饱和状态,因为财富的一切发展必然会促使耕种方法发展,但是粮食或家畜在贸易中却不会有相应的发展。节省出一点小资本的乡下农人所经常储存的也是现钱;此外,这个国家在流通方面用的钱很少,流通的速度也极缓慢。

由此可见,一个纯农业国,尽管它很富,然而要它临时征收一笔特别税, 或推销大量公债,或一次卖掉大量的土地,却是很困难的,这并非由于它缺乏财富和信用,而是由于它不需要发展实业因而缺少货币和流动资本的缘故。强制它接受实际的货币或协商通。用的货币,正如给它搬运工人搬运它所没有的货物一样,丝毫也不能促进它的繁荣。人们常常说这样一句连他自己也不了解其意义的话:Mobiliserses terres pour les mettreen valeur

(动员它的土地来经营土地),这等于要一个国家用田地交换田地;也恰恰是要这个国家有和从前同样多的土地和流动资本。流动资本并不是一块terremobilisee(动员起来的土地),而是一种可以消耗的射富,而且只有在人们消耗它的时候,才能从中取得利益,得到享受。

流动资本所占的微小比例即领土财富所需要的货币的微小比例,也都说明,不仅是纯农业国,就是半工业半农业的国家出卖土地同样是困难的。只有有了流动资本,土地才能出卖;这种资本在纯农业国固然十分微少,在半工业半农业国家要改变这种资本用途,使之从商业转到土地上去,也是非常困难的。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习惯的力量是估计不足的;习惯力量束缚着人们的资本,要使这一小部分资本脱离常轨,就非有一种十分明显而又长期摆在眼前的利益不可。

商业财富所引起的货币和资本的流通速度是与此完全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所消费的那部分年产品极少,几乎微不足道;所有其余部分都要通过需要货币的交换分配出去。制帽小工难得一年为自己做一顶帽子,他每天的生活却要他必须出卖劳动购买面包,这两样都要用钱。

全部情况远不止此,农业交换的对象只是农业收入的一部分:商业交换的对象却是全部商业资本,而且这种交换还不断变化。在毛呢生产过程中, 羊毛商必须有一笔流动资本,这笔资本应当与它所要交换的收入的羊毛等值,而且全部交换都要用货币来进行;工厂主还必须有另外一笔更高的流动资本,以便使羊毛商的流动资本变现;批发商要有第三笔资本,零售商要有第四笔,这里还没有把那些担负准备工作的梳毛工、剪毛工、染色工以及为消费者运送毛呢的车夫和委托商的辅助资金计算在内。这些资本中的每一项都是可以消费的商品,其中大部分都还没有完工,总要通过货币从一个加工者手里转到另一个加工者手里。毫无疑问,这种货币的价值和被它拖入流通的资本价值是决不相等的,可是,这个资本价值与货币价值之间毕竟应该有一定的比例;商业如果没有一定比例的货币就会陷于萧条,货币超过这个比例就不能得到任何利润。商业要求毫无阻碍地把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即时送到消费者那里。如果它缺乏这样的运输力,它就必须到外面去雇;如果运输力太多了,它就一定把他们辞退,而且,决定这种活动的并不是运输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