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重农学说或经济学家①的学说

在整整一个世纪期间,各国政府都普遍实行过重商学说,商人和商会也普逼援引这种学说,学者们也纷纷评论这种学说,好像它已经获得了最雄辩的证据,而无须乎再寻找新的证据了。但是,十八世纪中叶以后,魁奈医生写出了他的经济表。后来,米拉波和李维埃尔神甫又为魁奈医生的经济表作评注,杜滂·德·奈木尔又把它加以发挥,杜阁对它进行了分析,并且得到

① 经济学家(économistes)即指重农学派。——译者

了法国的一个叫做“经济学家”的包括着人数极多的学派的赞同。这个学派在意大利也找到了拥护者,并写了很多关于政治经济学的著作。然而,这个学派完全盲目地崇拜魁奈医生的诅法,对魁奈的见解毫无选择地加以接受, 几乎看不出这个学派的学者中同有什么不同的见解或多少进一步的发挥。①

这样一来,魁奈就在政治趣济学的领域中创造了第二种学说,即所谓重农主义学说,但是,一般还是称作重农学说或经济学家学说。这种学说首先确定什么是财富,因为在魁奈看来,金和银不过是一种标志,是在人类彼此之间进行交换的一种手段,是各个市场上的价格:他认为只有大量的金银, 决不能成为其个国家繁荣的标志。所以,他特别注意手里财富日渐增多的各阶层人们中间的差别,魁奈力图在人们中间寻找有创造能力的人,寻找那些最先创造财富、然后把财富转给别人的人,他最初只注意到那些从事交换转移的人们并非财富的创造者。

把两半球的产品从一个大陆运往另一个大陆的商人在卖出自己的货物回

到祖国的港口以后,所有的钱虽然比他开始运货的时候多一倍,这在魁奈医生看来,同样不过是做了一项交换罢了。必须以高于他所付出的代价把欧洲的布匹卖到殖民地去,才算真正增加了这些布匹的价值。除了布的购价以外, 商人还赚到补偿他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他自己和海员以及他的代理人在来来往往运货中的一笔生活费用。他对运回欧洲的棉花和糖,在售价上也应该获取同样的收入。如果他的旅行结束时,还有了一些利润,那是他节约和善于经营的结果。消费者对他在运货过程中所付出的劳累而付给他的报酬,要比他支出的费用多得多;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酬金自然应该全部归挣得这种报酬的人去支配;如果他把自己的酬金花掉了,那么他就没有通过自己毕生劳动而为国家增加什么财富,因为他所运回来的货物正好和他运出货物, 连同他本人及其雇用的全部人手在这种经营活动中所应支付的报酬完全相抵。

根据这种推论,法国的学者把转运商业叫做节约商业,这个名称迄今仍然沿用。他说:进行这种活动的国家绝不是为了满足本国的需要,而只是为两国的利益服务。第一个国家除了酬金以外不要任何其他利润,只有它在这项酬金上节约一些才能得到一些财富。

魁奈医生接着谈到了工厂方面,他把工厂也看做一种交换,和经商完全一样。不过,工厂的原始合同以两个现实的价值为目标,在他看来是现在和将来的交换。他认为,通过工人的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只不过是工人积累的工资的等值。他在劳动过程中消耗土地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另一种土地的产品刚成了他劳动加工的对象。纺织工人首先应该在他织出的布匹的价格中,得到用来织布的亚麻或苧麻的价格,然后赚回他在整个纺纱和织布的过程中所消耗的粮食和肉的价格。他所完成的工作只是代表这些不同价值的积累而已。

最后,法国的经济学家还注意到农业方面。他认为,农民、商人和工人

的地位是相同的。农民和工人一样,也是用土地进行现在和将来的交换的。他所得到的收成包括他劳动所积累的价值;他的收获给与他一种报酬,他对

① 弗朗索瓦·魁奈:《经济表和政治经济学的普通原理》,1758 年凡尔赛版。米拉波:《人类之友》,1759 年巴黎版。李维埃尔:《政治团体的自然基本秩序》,1767 年巴黎版。杜滂·德·奈卞尔:《重农学说》, 1768 年巴黎版。

这种报酬享有与工人和商人同样的权利,因为这是对他在再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一切土地的收获的补偿。但是,除了这种报酬以外,他还得到一笔纯收入,这是人们在工业和商业中所绝对找不到的:这就是农民为了能够利用地主的土地而支付给地主的。

魁奈认为,地主的这种收入和其他一切收入的性质完全不同。这绝不是用以表明补偿给劳动者的垫支所用的名词:reprises(回收);这也绝不是酬金,绝不是交换的结果,而是土地的自然劳动的价格,是大自然所赐予的恩惠;此外,既然只有这种收入绝不代表已经存在的财富,也就只有它应该成为其他一切财富的源泉。按照创造出来的一切物品的价值,不管它们有什么变化,魁奈总是把土地的收入看做最原始的来源。农民、工人和商人的劳动消耗这些土地的收获,把这些收获看成自己的薪金,然后再以新的方式再生产这些收获物。只有地主从这个来源中,即从大自然的手中取得这种收入, 用这种收入支付给那些为他个人而劳动的所有的同乡们的工资。

这种天才学说彻底推翻了重商学说。经济学家否认这种商业平衡的存在,而他们的反对派却认为这种商业平衡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认为要从外面找到一个源源不绝向国内流入货币的泉源是不可能的,即使能够找到,他们也认为毫无好处:最后,他们认为工人和商人——重商学说的宠儿——没有任何生产能力,因为,他们把全国分成三大阶级,他们只承认地主是国家财富的分配者:农民是生产工人:因为只有他们为地主生产收入:商人、工人以及维持国家秩序和安全的官吏一概被列为薪俸阶级。

这两种学者向政府所提出的建议和他们的主张也完全不同。童商主义者主张政府当局必须参与一切事务,而经济学家则一再劝政府:叫他们“放任自流吧!”因为这样一来,公共利益就会完全概括了个人利益。他们认为, 个人利益比政府更能吸引人们去追求公共利益,因为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

在政治方面,经济学家认为地主是接待全国房客的房东,是一切财富的分配者,是全体公民赖以生存的主人,同时把他们看成国家绝无仅有的至高无上的君主。经济学家尽管出身于君主政体之下,并且他们的学说不得不为君主政体的政府服务,但是根据他们的学说,他们却主张建立极权贵族政治。他们赋予地主或国家当局以同样的义务,而且认为支配整个社会力量的义务必须永远操在地主的手里。

在财政方面,经济学家由于把一切收入都包括在土地每年给地主所产生的收入里,他们坚信,任何税收,不管其征收方式如何,最后都得用这种收入来补偿;因此,他们认为税收只应当直接向必须永远支付这种税收的人征收;这种税应该永远以土地收入为基础,而任何其他种征税方式,结果都会使同一地主耗费过多,并且使所有的人,首先是纳税人遭到不必要的麻烦。在行政方面,经济学家主张政府的全部职责在于保证第一等级的人——

或者说地主,享有全部的土地支配权,并且使他们可以无忧无虑地享受土地的果实;对第二等级的人——或者说农民,保证他们的酬金,并补偿他们每年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对第三等级的人,就是说包括主人、商人、艺术家以及拥有各种技艺的人,保证他们每个人都享有自由、豁免和竞争这三个词所表达的一切权利。

在对外贸易方面,经济学家坚决主张永不禁止任何本国的产品或商品出口:

永不禁止任何外国产品或商品进口;

对于本国出口的任何产品和商品永远不征收任何税款; 对于来自外国的产品和商品永不征收任何税款;

在港口或市场上,对外国人和本国人一律采取平等待遇。

经济学家这一学派在法国人中间引起了极大的混乱。法国政府允许他们参预国家事务,却不许他们了解国事。理论上的讨论固然有相当的自由,然而他们却无法了解任何事情,或任何一份政府所保存的文件。在法国经济学家这一学派里,人们可以看到:他们由于环境所迫,以致不了解事实的后果, 这些事实正是他们的天才的但尚未完全成熟的理论根据。然而,这种学说对于全国来说,却具有根大魅力,因为它破天荒地使全国人都管起国事来。但与此同时,在一个享有自由、并有权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情的国家里,产生了一种同样富有天才的学说,这种学说有很多的事实和考证作依据,它经过一个很短时期的斗争就使其余两种学说黯然失色,因为无论这些谬论曾如何风行一时,真理毕竟要战胜谬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