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论人口

第一章 人口的自然发展

我们给政治经济学下的定义是:研究一定的国家绝大多数人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该国政府所能提供的物质福利的方法的科学。事实上,有两个因素是立法者必须永远同时考虑的,即如何大量增加幸福和如何使幸福普及到各个阶级中去。如果财富对人口有利,立法者就应该设法谋求财富,如果人口可以分享财富,立法者就应该设法增加入口;立法者只有能够普遍提高所属人民的福利,他才能够寻求财富和人口。也只有这样,政治经济学才能真正成为造福于整个人类的学说,这门科学决不包括最后不能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任何问题。

人类由一个家庭开始,经过蕃衍,逐渐散布到全世界。人类经过很长时

间才与地球各个部分所能提供的人的生活资料适应起来,这种自然的作用不断在新的国家发生;一个在荒野地区建立的殖民地、一个从野蛮社会过渡到较文明的社会的国家,决不能一步就使它们所能养育并使之过富裕生活的居民散满各地。世界曾多次遭受灾害,很多地区曾先后变为荒凉地区,以后为了慢慢摆脱这种情况,我们也往往看到人口日渐增加的景象;我们经常把人口的增长看成是繁荣和政治清明的标志,所以,我们的法律和制度都是为了促进人口增加的,虽然加速繁荣的标志和繁荣本身的发展是 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使各种各类生物迅速繁殖起来;虽然人类的蕃衍最慢,可是在各种有利条件具备时,也能以空前的速度增加起来,但是,任何国家,任何时代,决不会各种有利条件完全具备。如果所有的人都非常愿意建立家庭,都有建立家庭的能力,都在应该结婚的青春年龄结婚,而且一直生育到老年,那末,一个家庭很快就会变成一个民族,而一个民族很快就会遍布于全世界。毫无疑问,这样的蕃衍,只须一个世代,人类就会增加到四倍,甚至可能增加到十倍。

但是,这样抽象假定的蕃衍能力和事实之间存在着、而且必然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人并不是都愿意建立家庭,并不是都有建立家庭的能力,并不是都结婚,而在结婚的人当中,绝大部分又都大大超过了能够开始生育的年龄, 还有一大部分未老先衰,很早就停止生育了。在人类的任何行为中,决不应该把能力和意志混为一谈。人类的蕃衍决定于意志,正是这种意志限制着人口的发展。

研究社会问题的时候,可以只把人决定建立或不建立家庭的原因简化为两个,而不考虑其他原因。这就是:婚姻生活和父爱的快乐,或者说情爱的快乐,使人建立家庭;顾虑需要和贫穷,或者说自私,使人决定过独身生活。人对于情爱和自己的利益是要加以衡量的。所以,考虑生活资料对于个人利益来说,和对于整个社会利益一样,是决定作父亲或者作独身者的决定性原因。

当一个男人结婚并且希望从夫妻之爱和子女之爱中获得幸福的时候,他必须考虑这些由他决定命运的人也能获得幸福。我们在别的地方已经谈过, 有一个共同的标志——财富,说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能提供的全部物质幸福;但是,人们对于幸福的看法各不相同,都根据自身经历的愉快生活来衡

量。毫无疑问,还有很多其他条件也是必要的,其中有一些可能更重要,例如道德、健康、气质等等;但是,我们不能明确判断任何一个条件,要了解我们能不能得到某种条件也不由我们决定。贫穷可以降低任何人的既有地位,贫穷是一个非常真实、人人知道的不幸,一个人如果希望从情爱中得到幸福;决不肯故意使他所爱的人受穷;如果他是出于自私来保证自己幸福的, 他决不会使本人陷入贫困。一个丈夫要负责供给妻子儿女的生活资料;这种责任足以约束他不能任意而为。在结婚以前或者在作父亲以前,他总是要计算一下他和全家人能分享多少收入,他死后又能给家里留下多少收入。假使不考虑这些就盲目地建立家庭,他的轻率举动就得由顾虑收入不足而不结婚的人的过分恐惧来补偿;就社会整体来看,人们可以肯定,独身者只有在认为他的收入足以维持新地位的需要时,才能作丈夫或父亲。所以,人口只能由收入来调节;人口之所以有时超过这个比例,经常是由于作父亲的在收入方面失算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社会欺骗了他们。

事实上,一切民族都在不必改变社会制度的情况下很快就达到它所能养育的最多的人口,很快就达到用自己有限的、按实际情况分配的收入所能养育的人口。如果一种临时灾难、一次战争、一场瘟疫或一年灾荒使人口死去很多,随后就是一个国泰民安的时期,那末富人和穷人的收入就会超过人口, 富裕的人就会依靠亲人的遗产变得更富,穷人就会以较少的劳动获得更多的报酬。于是,恢复人类蕃衍的能力会立即发展起来,而且人们会看到,如何在很短的几年内就能消除几乎曾毁灭全人类的灾难所留下的痕迹。

很多国家的民法只规定长子有继承家庭全部收入的权利,因此,只有长子结婚,而其他各子则终身鳏居。但是,人口决不会由此减少:四个儿子中只有一个结婚,还会留下四个儿子。既然他们的收入没有变化,人口也就没有改变的理由;只要不缺少生活资料,由四分之一的人延续家庭原有的人口是绰有余力的。

但是,无论基于什么原因,一个国家的公民要想依靠一种实际不存在的、或者已经停止了的收入建立自己的家庭,而且只增加人口,不增加维持人口的生活资料,这个国家就难免遭受最残酷的灾难。世界要消灭它所不能养育的人;出生的人越多,消灭人口的灾难——死亡率也就越大,以便永远维持同样的人口水平;死亡是穷困和灾难的后果,死亡之前总要经过长时期的苦难,这不仅对于已经死去的人,而且对于正在为自己生存而斗争的人都是长期的残酷刑罚。

国民收入可能是静止的、逐渐减少的、或是逐渐增加的,人们不只是应

该希望人口自然地随着这种变化而变化,而且,只要社会组织没有缺陷,人口自然就会这样;但是,为了使人们获得幸福,最主要的是使人口随着收入的变化而增减:如果由于社会组织有某种缺陷,某些阶层公民不能了解自己的收入,立法者至少应该关心这些变化,不能刺激应该停止不动或应该减少的人口,不要使人口在国内引起人们所经常看到而且最害怕的灾难。因为, 一场战争的损失或者一次瘟疫的祸患,比起使穷困阶级失去收入来,要算人类的较小的灾难。那些由于穷困而身体衰弱以至死亡的人,甚至会羡慕被杀人武器夺去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