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论法律对生产者增加的限制

我们刚才简略地叙述了专卖权,商人不仅是设法把这些专卖权建立起来,而且在政府的保护下组成了行会和团体,并使他们的章程和特权合法化; 他们所规定的制度限制了各行会的人数和活动,使生产永远不超过需求,甚至不能适应需求。

各行业分成了各种等级,任何人如果不属于被称为团体中的一个等级, 就不能在这一行工作或出售产品。行会中有各团体的代表,代表执行行会首脑的职务。各团体的代表负责维持行会的秩序,一旦有人违反行会的规章, 就由他们处以罚款。一般说来,各行会中师傅的数目是固定的,只有师傅能够开设店铺,只有师傅能够做自己的买卖。每个师傅只能培养一定数目的学徒,向他们传授本行的手艺,而且某些行会只能收一个学徒。每个师傅能够掌握几个工人,工人被称做伙计,一个只能有一个学徒的行业里,也就只能有一个伙计,或者只有两个。非本行的学徒、伙计和师傅不能做该行的买卖和工作:任何人不经过一定年限的学徒生活就不能成为伙计,不经过同样的年限当伙计并且没有在本行做出出色的工作或者本行的特定工作(应当由行会首脑评比),也不能成为师傅。

根据这种组织,我们看到各个行会的新人完全掌握在师傅手里。只有他

① 最近,天主教神甫也学了英国清教徒的苦行主义,他们禁止人们在休息日进

们能够收徒弟,但是,他们并没有必须收徒弟的义务;所以,他们收徒弟的时候得给他们钱,而且往往要出很多钱;一个青年如果在进入某个行业以前拿不出学徒费用和在学徒期间的一切生活需要,他就不能入这一行;因为在四年、五年或七年的时间内,他的全部劳动所得要完全归师傅所有,学徒时间多长,他就在多长时间完全受师傅的支配。师傅随便转个念头或只由于学徒的某种轻浮行为就随时可以拒绝学徒出师挣钱。

学徒变成伙计以后,就稍微有些自由了;他可以和本行的任何师傅订立合同,为他工作,也可以由这一个师傅转到另一个师傅那里。由于当伙计必须通过一段学徒,所以他也就开始享用让他吃过苦头的那种专卖权,因为他知道,他的工作几乎完全有把握得到较好的报酬,这种工作离了他就不行。不过,要想升到师傅的地位还要受行会头的控制,所以他还绝不能认为自己的命运已经得到保障,他的职位已经稳固下来。伙计一般都是当了师傅以后才结婚。

有人为了能够制订出使一部分人完全受另一部分人控制的法律,而向政府提出学徒制和行会的一切规章,为避免外行工人做他所不熟悉的手艺,或者避免不讲信用的师傅欺骗消费者,这种规章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只要略略分析一下,就知道这种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事实证明,只有竞争心才能给工人以适当的教育;而漫长的学徒阶段,往往会使人迟钝,和损害人的积极性;只有消费者能够自己决定什么对自己合适,他有权放弃行会制度所奖励的生产而去找一种对行会不利的生产;总之,任何狡猾手段只能由买主来防止或者进行最有效的惩罚。

工业的进步在取消行会以前就被他们破坏了。一般地说,他们所规定的制度只在城圈范国内实行,至于城关地区就被看成是特权地区了,在城关地区的职业是完全自由的,在实行行会法以后出现的行业,一直处于无人干预的状态:无论是在法国和英国,绝大部分大工场手工业都摆脱了学徒制和行会的控制。而且,因为这种学徒和行会制度的不合理情况使他们不能在本乡自由发挥特长,不能运用自己认为已经掌握的本领,已经激起了人们极大的愤怒。

在法国,行会在革命时期被取消了,一般说来,要求恢复行会的只是那些维护旧规章和维护过时的不合理的事物、不容许别人思考的人,他们不论在政治问题或宗教问题上都喜欢说:placet,quia absurdum(正是因为不合理我才高兴)这句话。但是,人们从未把这一切特权势力看成是人口增加和工业迅速发展的障碍,而且,也很难看到这一点。这些制度都是在一些小自由商业共和国以及自由的团体中产生的,在这些地方,立法者本身也是从事本行业的人,因而把自己的行业置于这种法律保护之下。毫无疑问,他们十分关心自己所取得的专卖权;但是,自由民的经验永远比对营业一窍不通却硬要插手的大臣——立法者更值得重视。

如果人们希望以过剩人口来弥补这种缺陷,是完全无法避免使穷人阶级

遭受贫困的。如果人口确实过剩了,无论立法者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劳动工资也必将由于竞争而降低。如果一个人的劳动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享受,那末,唯一使他免遭痛苦的方法,就是不让他降生。任何政府,无论多么有经验,多么勤恳和仁慈,都一定不会充分了解劳动需求和劳动者的人数的比例的,因而也就无法限制人口的增加。最明智的办法就是要让人们充分了解自己的处境,让人们凭父性的慈爱和家族的荣誉去自行处理。在任何情

况下,公民如果没有办法养育子女是绝不想结婚的,他们必定要在能够使子女幼年不受罪,以后也不堕落,而在有劳动能力时能够找到职业时,才肯生儿养女。穷人和富人一样也有一笔收入,穷人也必须使自己家庭能适应自己的收入。

我们在论述领土财富时已经说过,当农民同时是土地所有者的时候,就会使人口增加和分割土地,直到能够使孩子们通过劳动可以获得温饱为止。而且土地只能分到这种程度,从而人口也就不再增加了;至于短工,他们只是靠工资为生,他们也想给自己的子女留下一笔和自己一样的收入,把子女培养到有劳动能力的年龄。可是这个阶级人口增长的速度同劳动的需求完全不成比例。在靠商业财富为生的人们中间,也有同样的情况。

一个工人只要有一种劳动特长,就能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他知道这一点,也使自己的家庭人口适应这笔收入,反之,如果这种劳动价值是由竞争决定的,那末,这种价值将会无限地降低,但是他除了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东西,这是他唯一的依靠,也是他要留给子女的东西;可惜,他失算了, 他两个儿子的一天收入不及他自己收入的两倍,他本打算把自己的孩子安置在和自己同样的地位上,实际却使他们陷入比自己更加窘迫的境地。

工人的利益要求没有人同他争饭碗,要求没有只凭劳动力和热情、用比他更低的价格出卖自己手艺的人和他竞争,正如土地所有者的农民的利益要求没有只凭劳动力和热情想从土地上取得比他更多的粮食的人来和他争自己的土地一样。整个社会的利益也绝不是使一切都陷入互相竞争的状态,也绝不是让某个行业付出的劳动、以及从农田里所得到的生活资料多多益善;因为社会成员本身就是互相竞争,迟早要使每个人都落到最穷困的地步,使多十倍的人口来分享只增加四倍的收入的。

诚然,无论是想当工人却没有技术、还是想当农民而没有土地的人,他们的利益都和这种法律所容许的无休止的竞争相矛盾的。社会应该在这种互相对立的利益中作出抉择;但是,社会保证所有权的最强烈的动机,是因为它这样做只能危害那些它要阻止诞生的人,如果它挑起普遍的竞争,那就是危害它要使之死亡的人。

毫无疑问,无论从理论或实际方面来看,行会的建立都会阻碍而且一定会阻碍过剩人口的形成。同样毫无疑问,这种人口在目前是存在的,它是现代制度的必然结果。

根据所有行会的章程,几乎是任何人不经过二十五年就不能当帅傅;如果他自己没有一笔资本,如果他没有足够的积蓄,就得当更长时期的伙计; 有很多,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工匠都当一辈子伙计。但是,实际上几乎不当师傅就结婚的人是没有的,即使他们本人冒险要结婚,任何家长也不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毫无地位的人。

出生的数目并非只取决于结婚人数多少。一个作父亲的知道他应该培养子女,但是又怕子女多了会使自己破产,每个要去当学徒的儿子,在将近二十岁以前要完全依靠他过活,而且还必须设法给儿子筹一笔钱拜师傅,好让儿子进入社会;因此,作父亲的就必须设法少生孩子,不然他的财产就不能满足需要。所以城市人口的增加不是来自最低阶级,而是来自工人中较高阶层,因为只有当师傅的才能结婚,而这些人家庭人口的增加是永远和他们的财富相适应的。事实上,城市人口永远没有过剩的时候,一般总是要到乡村去招募工人。

另一方面,手工业者现在的生活更加贫困,他们活一天算一天,始终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所得对自己的最低生活获得更有力的保证,在任何时候也不能确定自己是应该做单身汉或是结婚,由于对这种不稳定状况习以为常,并且认为这是他整个阶级的自然状况,所以,他不但不放弃各种娱乐,和各种家庭的慰藉,而且只要一赶上好年头他的劳动工资提高了,便立刻结婚。况且,他结婚是很容易的,因为他的妻子和他一样,也在工厂里劳动;两个人从前分别住在两个地方,现在认为可以生活在一起了。同样的工厂也在等待着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一到六岁至八岁,工厂就雇他们。如果这个工人为养活自己的孩子没有花很多钱,那末,对工人说来达到劳动年龄的儿子一挣到工资,收入似乎就增加了,这可以说是奖励增加贫苦工人的一项奖金。在不景气的年月,找不到工作的时候,英国各本堂区和穷人收容所以及教养院就都要维持不应诞生的家庭,因而这些家庭都苟延殘喘地受罪。

诚然,由于穷苦工人结婚而引起的人口增加,是今天社会中的一大灾难。

英国从事农业的只有七十七万一百九十九户,从事商业和工业的有九十五万九千六百三十二户,属于其他社会阶层的有四十一万三千三百一十六户。在总共二百一十四万三千一百四十七户或一千零十五万六百一十五人中,有这样大一部分居民靠商业财富为生,这真是太可怕了。①幸亏法国还远非如此, 并没有这样多的工人依靠远方市场上的得失,这些工人即使在最繁荣时期也只能勉强过活,而且每当竞争对手的工业有了新发展,或者用死劳动代替活劳动的科学有了新发明的时候,他们又要受到新的威胁。但是,多芬省的制呢工厂的工人(在 1819 年)每天只挣八个苏;他们比棉纺厂工人的工资还要低,最近几年,我们看到梳羊毛女工每天挣的还不到四个苏。那末,防止新的一代的出生,以免使他们过这种悲惨的生活难道不是一种合乎人道的迫切义务吗?

现在的问题完全不在于恢复行会,行会只是偶然能够产生立法者所预料不到的某种好处。况且,自从机器大大改进以后,所有和机器一样工作的人都摆脱了它们的势力。但是,在行会所能产生的影响下,我们必须从今天同社会所遭受的灾难进行斗争的方式上吸取教驯。就是说要根据这种经验研究立法当局给竞争规定的界限,以便立法者从而能保证每个工人都有一定的劳动特长,保证他一生能够有适当的收入,并且使他了解,如果他建立家庭会有怎样的命运。关于这种经验带来的后果,我们在谈到人口问题时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