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改编后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保证中国共产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九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强调:“在原有红军中及一切游击队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为了从组织上保证共产党对改编后的红军的领导,设立了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前方军委分会(后称“华北军分会”),直接受中央军委领导;同时在八路军第 115、120、129 个师成立了军政委员会,受华北军分会领导。新四军成立后,又建立了中共中央军委新四军军分会(皖南事变后由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代替)。一九三七年十月,恢复了由于受国民党干涉一度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部。任弼时任军委总政治部主任。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批判了王明“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开展了反对新军阀主义的斗争。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还对在王明右倾错误路线影响下制定的《新四军政治工作组织纲要草案》不敢公开申明新四本的政治工作就是共产党的工作等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军队中政治工作,仍旧是共产党的党的工作,并不因统一战线的环境和战区的指挥关系而有所改变。”“政治工作必须在政治上、理论上、组织上、工作内容与方法上,保持共产党的独立性。”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