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培训
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解放军就非常重视办各类院校和训练队培训干部。新中国成立后,军队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干部队伍突出的问题是文化水平低,现代化科学知识少,专业基础差,不适应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为了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训练,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中央军委从五十年代初期起即着手建立各级各类军事、政治、后勤、技术院校,全面、系统地培养训练干部。并先后组建了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和军事工程学院等各类培训干部的高等学府。一九五三年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提出,“今后培养干部的方法,主要依靠办好学校。”到一九五六年九月,全军创办了正规院校 157 所。中央军委还要求:要选调最优秀的干部、战士到各院校去学习,坚决纠正有些部队怕干部毕业后回不去而不愿意选忧送学的偏向;还决定抽调一批既有战斗经验、又有教学能力或有培养前途的于部加强院校的领导力量。到一九五七年三月,全军经过正规院校训练的干部占在职干部总数的 23.3%,还有在校学员 20 万人。一九五七年整编以后, 进一步调整了院校,组建了高等军事学院,并在原军事工程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了各军种、兵种工程学院,开始大量培训工程技术干部。到“文化大革命” 前夕,军队院校调整为 125 所,其规模同军队建设的需要基本适应,体制、
结构也比较合理。军队干部受过正规院校训练的人数占编内干部总数的 42
%,其中各级主官受训比重更大一些。
“文化大革命”期间,军队的院校建设遭受极大破坏。一九六九年二月十九日,军委办事组发出《军队院校调整方案》,将全军院校裁减了 82 所,
保留 43 所,砍掉了近三分之二。全军指挥院校除将军事、政治、后勤学院合并为军政大学外,其余全部砍掉,造成大量干部失训,素质下降;专业技术院校的专业结构和初、中、高级的培训层次被搞乱了,改变了招生条件,降低了训练质量;大批教员改行或复员,致使教员队伍数量减少,质量下降, 专业不配套,严重影响了教学工作。
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后,中央军委把军队院校的建设重新提到了战略地位,强调要把干部放到学校去培养训练。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军委决定恢复和增建 41 所院校。一九七七年五月邓小平指出:“要办各级学校,经过训练,使军队领导干部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战争知识”①。同年八月二十三日,他在中央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军队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通过办学校解决干部问题,并明确要求,学校要“训练干部,选拔干部,推荐干部。用形象化的语言说,就是各级学校的本身要起到集体政治部的作用,或者说起到集体干部部的作用。”②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中央军委作
① 邓小平:《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邓小平文选》(1975—1982 年),人民出版社 1983 年 7 月第 1
版,第 38 页。
② 邓小平:《军队要把教育训练提高到战略地位》,《邓小平文选》(1975—1982 年),人民出版社 1983
出了《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中央军委印发了三总部《关于加强军队院校建设的报告》,提出“要舍得拿最强的干部办院校,舍得送优秀的干部、战士进院校学习,舍得把先进的技术装备发给院校,该花的钱要舍得花,要下大力把院校办好。”经过 3 次全军院校会议,拨乱反正,清除了“左”的思想的影响, 重新确定了办校方针、原则,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办好院校的重大措施。
为了加快干部的培训速度,一九七七年十月,中央军委决定,全军除保持已有的 84 所院校外,再建 28 所。为了建立完整、系统的培训体制,中央军委在一九八○年颁发了《军队建设的三年规划》,确定指挥院校实行三级制(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院校实行中等和高等院校两级制。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中央军委决定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合并为国防大学(后设后勤学院)。一九八六年六月,全军院校进行体制改革和精简整编, 确定将军队院校的数量调整为 103 所。同时,中央军委还提出院校体制改革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指挥院校重点培训排、团、军级指挥军官;具备条件的中、高级指挥院校要招收研究生:初级指挥军官按中专、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 3 种层次培训,以中专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办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保持原有规模;专业技术军官按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层次进行培训。重点加强中专、大专层次的人才培养,控制本科生的数量,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以改变各类人才比例失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这次院校体制改革还进一步调整了各级各类军官的培训比例。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中央军委《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指出:军队办学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培养又红又专又健的干部。一九八
○年十二月,全军院校会议通过《关于经过院校培训提拔干部的规定》,确定要通过院校训练,尽快培养一支坚持党的路线、具有现代战争组织指挥才能和专业知识、比较年轻的干部队伍。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九日,中央军委领导在全军第十二次院校会议上明确要求,院校要为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使干部队伍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一九八六年六月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院校教育改革的决定》规定:未经院校培训不能提为军官,未经本级院校培训不能进相应的领导班子, 因作战需要直接提拔的军官,战后也要迸相应院校培养提高;在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中,要特别注意提高军官的政治素质,防止和纠正轻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的偏向;院校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改革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实施系统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引导全体学员和教职员工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所有院校,尤其是初级指挥院校和专业技术院校,要把学员是否具有为国防事业献身的精神作为检验培养的人才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还要建立和完善课程与教材体系, 初、中,高级指挥院校的教学内容要明确分工,互相衔接,逐步深化,要扎扎实实地搞好基础教育,重视重点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设,改革现行教材, 及时充实新鲜内容,拓宽适应领域,完善教学的总体设计。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注重开发智力,培养能力,改革考试方法,着重考理解、考应用、考能力,实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树立良好的学风,实行开放办学。
年 7 月第 1 版,第 59 页。
一九七九年八月,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军委直属院校培训作战部队主官的请示》,决定由军委直属的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和南京、石家庄两所高级步兵学校优先培训作战部队团以上主官(军政一把手、第一副职、参谋长、主任、后勤部<处>长)以及首长、教导员或其预提对象。到一九八二年底,上述培训对象绝大部分得到了训练,军政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九七九年五月,中央军委决定从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参战部队中选调一批优秀的指挥员和战斗骨干,分别送军事学院、政治学院、高级步兵学校、步兵学校、政治学校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以及通信、防化、后勤等有关院校进行培养。这部分人有一定的战斗经验,再经过院校的专门训练, 将对军队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从一九八○年开始,突出了培训中青年干部这个重点,全军先后选调了一批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有文化、有才干、身体健康、年龄在 40 岁左右的优秀师、团职干部,分别到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和海军学院、空军学院深造。在此期间,还从原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军事电信工程学院及其他高等院校一九六六年以前毕业的、年龄在 40 岁左右的、仍在军队工作的干部中,选调了一批人到军事学院、政治学院、后勤学院培养。这些干部毕业后,大部分走上了军、师级领导岗位,有的担任了大军区和总部的领导职务。
招收地方大学生培训为军队指挥干部。为了改变军队指挥干部的知识结构,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五年,每年从地方高等院校吸收一批大学毕业生,经过军队初级指挥学校培训一年,分配到部队担任排长。尔后,视情况逐步培养为各级军政指挥干部,充实到部队。
人民解放军的基层干部,在一九七九年以前主要是从士兵中直接提拔的。经中央军委批准,从一九八○年开始,实行招收青年学生和部队优秀战士经过院校培训提为干部的制度。到一九八七年底,全军院校已培养基层干部 30 余万人。这些干部的特点是年纪轻,文化高,知识面宽,接受能力强, 有发展前途。但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头两年,由于经验不足,一些优秀战士未能及时输送到院校培训;有的学员选得不准,培训措施也不够得力,毕业后思想不够稳定,实际带兵能力不强。为解决这些问题,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先后对有关招生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以保证基层干部的质量。一九八二年三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关于选拔培养基层干部的规定》,一方面肯定实行招收优秀战士和地方青年学生,经过院校培训考试合格,才能提拔干部的制度是完全正确的,对加速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又指出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并对招生的对象、条件、办法,预选部队学员的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还提出了要严格把关, 保证质量,严禁招生中的不正之风的要求。一九八五年一月规定:大军区级树立的先进模范人物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干部、荣立一等功以上的战士,在年龄、身体、文化程度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免试保送入学。一九八七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又连续下发文件,规定了建立学员预选名单、培养锻炼措施以及保送部分优秀战士入学的有关问题等,进一步完善了院校培训生长干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