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恢复和建设军队院校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建设和调整,到一九六八年末,解放军共建立了 125 所各级各类院校,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军队院校体系。“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的干扰破坏,一九六九年二月,军委办事组批准《军队院校调整方案》, 82 所院校被撤销,仅保留 43 所,院校体系槁得残缺不全,严重影响了军队干部的教育训练。一九七七年八月,邓小平提出要通过办学校来解决干部的培养与训练问题,原有的学校除个别的以外都要恢复起来。随后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办好军队院校的决定》。总政治部和各大单位政治部迅速选调了一批优秀干部充实院校或组建新的院校,抓紧落实有关建校、收生、教学等问题。经过几年努力,全军院校又恢复到 100 多所,建立了初级、中级、高级指挥院校的三级训练体制,完善了中等和高等两类专业技术学院。各院校党委、政治机关认真贯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教学为中心,
① 邓小平:《军队整顿的任务》,《邓小平文选》(1975—1982),人民出版社 1983 年 7 月第 1 版,第 21
页。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院校教育与部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为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