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常规武器装备的仿制和制式化的重要决策贯彻落实
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十分繁杂,仅枪炮就有 100 多个品种,80 多种口径,产自几十个国家。这种状况难以适应抗美援朝战争和人民解放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此,一九五二年五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了抓紧进行武器装备的仿制,尽快实现武器装备制式化的重要决策。
国防科技工业战线的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为贯彻落实这一决策,对全体人员深入进行仇视、蔑视、鄙视美帝国主义的教育和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教育,激发大家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热忱和为实现武器装备制式化献身的精神,使广大科技人员、干部、职工、解放军指战员认识到进行武器装备的仿制,尽快完成武器装备制式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克服因物质条件缺乏、工艺水平落后而产生的畏难、低标准、分步实行制式化等思想, 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一步制式化”的决定,即从一开始就严格按照制式武器的技术要求进行仿制,使产品一步达到完全合格的要求。
从一九五三年起,军工企业战线停止了旧式杂牌武器、弹药的生产,开始仿制生产制式武器。军工企业战线的人员在“一切为了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一切为了部队现代化建设”的口号鼓舞下,克服设备简陋、生活条件艰苦等困难,以高昂的政治热情夜以继日地忘我劳动,到一九五六年,旧式杂牌武器弹药全部被淘汰。至一九五九年,仿制定型生产的武器弹药共 80 多种,陆军武器装备初步实现了国产化和制式化,并培养了一支研究设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