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宽待俘虏的政策
志愿军入朝作战初期,敌军气焰嚣张,即使被志愿军分割包围,仍然负隅顽抗,拒不缴枪。第一次战役时,被击毙者多,被生俘者少。其原因主要是敌军接受了欺骗性宣传,怕当俘虏被杀害。
为消除敌军的疑虑,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彭德怀发布了关于对待投降的敌军官兵和俘虏的四项保证令:保证生命安全;不没收私人财物;不虐待、不侮辱人格;受伤者给予治疗。志愿军各部队以四项保证为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教育,提高了指战员执行俘虏政策的自觉性。同时通过新闻渠道和战场宣传,使敌军官兵了解四项保证的具体内容。为了用行动揭穿敌人的欺骗宣传, 在第二次战役前夕,志愿军就地释放了一批美军、英军和南朝鲜军的俘虏。释放前进行了简短教育,开了欢送会,然后用汽车把他们送到阵地前沿,告诉他们通过警戒线的办法,并说明万一过不去还可以再回来。战俘感动地拥抱志愿军,一再表示:“我们永远忘不了你们的好处,以后决不再与你们为敌了。”俘虏回去后逢人就讲志愿军不仅不杀俘虏,而且在生活上给予优待。敌军指挥官对此大为震惊,不得不下令将这批俘虏运回国内。但志愿军宽待俘虏的政策还是在敌军中迅速传播开来。据第二次战役的俘虏反映,美军第24、25 师、骑兵第 1 师的官兵,差不多都知道志愿军的宽待俘虏政策。在第二次战役中,美军出现了两起集体投降的事件。一起为 240 亲人,内有美军
160 亲人,南朝鲜军 80 余人。另一起是由美黑人组成的 1 个工兵连 12O 余人。第五次战役后,还出现了南朝鲜军战俘主动为志愿军背伤员,带志愿军绕过地雷场的事。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对志愿军释放战俘这一作法给予充分的肯定,指出:“你们释放一批俘虏很对”,“释放美俘的行动,已在国际上收到极好的效果。”①
为解决语言不通的困难,志愿军配备了几百名懂英语和朝鲜语的敌工干部,负责组织和指导战场上对敌喊话,宣传宽俘政策,同时还组织部队学习一些必要的喊话用语,如“缴枪不杀”、“宽待俘虏”、“跟我走”等,并印制了大批“代言片”,上面用英文和朝鲜文印着志愿军宽待俘虏的政策, 作战时干部战士随身携带,捉到俘虏时就拿给他们看。
① 转引自《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战争政治工作》,解放军出版社 1985 年 6 月第 1 版,第 136 页。
① 毛泽东:《一九五○年十一月十八日给彭德怀、邓华并告高岗的电报》、《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二十二时半给彭德怀、邓华、洪学智并告高岗、贺晋年的电报》,《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 1981 年 12 月第 1 版,第 672、67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