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计划地慎重地发展党员

五十年代初期,由于“三反”运动期间停止发展党员,部队整编时许多党员复员、转业,全军党员的数量锐减。为保持部队中有一定数量的党员, 根据中共中央“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采取慎重的方针来发展党员”的指示精神,总政治部于一九五二年十月发出《关于发展党员的工作指示》,要求“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方针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以连队为重点,尽可能做到每个战斗班有三个党员”,从一九五二年十月至一九五三年底“有步骤地吸收 10

%的非党群众入党”,“部队党员的数量,陆军连队可发展到 30—35%,特种兵可发展到 35—40%”。各部队党组织严格执行上述指示,既注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同时也注意防止和不断纠正消极等待及关门主义的倾向,使发展党员的工作比较健康地进行。

一九五五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每年都有大批的老战士党员退役,连队党员数量逐年减少。到五十年代后期,不少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不起支部委员会,很多排没有党小组,一些人数较少的技术单位没有党员。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军在集中进行整顿党支部中,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有效地推动了党的发展工作。一九六○年军委扩大会议提出:“发展党员首先要注重政治质量,做好考察教育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义务兵只要具备入党条件,就应吸收入党,不应受服役年份的限制”,“连队至少经常保持十五名左右的党员”,“做到班有党员,排有小组,连建立支部委员会”。按照上述要求,各部队党组织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数量有较大的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部队发展党员工作在“左”的思想影响下,缺乏计划控制,吸收新党员过多,党员质量下降,影响了军队党组织的建设。在一九七八年和一九八○年召开的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总政治部对连队发展党员提出了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要求。后来针对许多连队党员队伍不够稳定,老兵退伍前党员数量骤然上升,老兵退伍后又大幅度下降,影响支部委员会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开展等问题,总政治部于一九八六年十月和一九八七年七月先后两次提出,发展党员的工作,要从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以及和平时期军队建设的需要出发,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进行。规定:“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基层单位, 每年在义务兵中发展党员,一般应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 10%以内”,“一般情况下应有 10 名以上的正式党员”。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在贯彻上述要求中,不断端正指导思想,增强责任感,注意了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进与出的关系,把保证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宏观控制,计划指导,实行均衡发

展,注意入党前的培养和考察教育,严格发展程序;防止和纠正论资排辈、迁就照顾、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使党员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党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遵照中共中央关于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指示,各部队认真解决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使军队知识分子中党员的比例有了明显的提高,改善了党员队伍的构成。

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加强计划性。每年初,党支部选好“苗子”,对全年的发展数量、发展对象作出安排,报团政治处审批。然后按照计划,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违反规定和无计划盲目发展。二是加强培养。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分工专人培养。经常找他们谈心,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支部经常分析发展对象的情况,上级派人进行考核,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坚持不发展。三是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对象一般部经团支部推荐,党小组提名,支委会审定,成熟者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