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立功运动的组织领导
志愿军入朝初期,各部队的立功标准不尽一致,批准权限也不相同。为了统一立功标准,统一立功等级,志愿军政治部于一九五一年召开了组织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了加强立功运动的组织领导问题,并根据总政治部下发的
《解放军立功与奖励工作条例(草案)》,制订了《志愿军立功条例(草案)》, 统一了志愿军的立功标准和评功、报功、批功、奖功、贺功的步骤以及授予各级英雄称号的做法。为了准确掌握立功标准,保证英模人物的先进性,许多部队采取民主评功和领导批功相结合的办法产生英模人物。每个立功者, 首先由群众推选,经过主管部门反复核实后,领导机关再于批准。同时,注意记功、评功、奖功的及时性,以便更好地发挥立功运动的激励作用。不少单位采取边打边评、昼打夜评的做法,必要时运用电报、电话报功。这对鼓舞士气,完成艰巨的战斗任务,起了重要作用。第 68 军 203 师在攻打 572.4
高地战斗中,担任主攻的第 609 团 5 连一举突破和占领敌主阵地后,师首长
马上宣布给 5 连请功,并立即通报各单位,极大地激发了部队的斗志。与 5
连并肩作战的 4 连在这一通报的鼓舞下,很快攻占了敌人的右翼阵地,师首
长又宣布为 4 连请功。由于请功及时,坚定了部队扩大战果和固守阵地的信
心。第 15 军 134 团 4 连在上甘岭执行坚守任务的十五个昼夜中,进行了 3 次民主报功,使表现突出的干部战士及时得到鼓励,调动了大家的战斗积极性。
随着战争的发展,志愿军立功运动开展得愈来愈广泛,水平不断提高。
记功、评功的对象,不仅注意到战斗分队,也注意到后方勤务分队;不仅注意到连队,也注意到机关;不仅注意到战士,也注意到干部,从而使立功运动深入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人。立功标准也随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比如战争初期,后勤汽车运输人员安全行车 1 万公里即可立一等功。由于运输部队在实践中总结了对敌斗争经验,安
全行车的人员越来越多,到战争后期,安全行车 3 万公里甚至 5 万公里才能立一等功。在这种情况下,各运输部队注意教育战士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 努力创造更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