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断改善官兵的物质文化生活

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党委和领导机关,对边海防部队的建设十分关心。“为基层服务,为边海防部队服务”,是各级领导机关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三十余年中, 各级领导机关坚持经常派工作组到边防站、哨所、岛屿去看望干部战士,调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地处新疆、西藏、黑龙江、福建、广东等边海防前线军区的领导人,经常深入分布在边海防线上的连队和哨所,熟悉边海防情况,不断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工作经验。从一九八○年起, 沈阳军区后勤机关根据军区党委的要求,协同政治机关坚持到边防部队流动办公,一九八三年派出 38 人到所有守备部队的团和 70%以上的连队,就地研究解决了 130 多个问题。他们还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由开始主要给钱给物,解决供应保障方面的问题,变为既为部队“雪中送炭”,又注意帮助部队抓好管理;在下部队时间的选择上,由过去多为温暖季节,改为最能暴露问题的严寒季节,以便亲身体验战士疾苦, 增强解决问题的迫切感。空军驻西藏某指挥所,一九八六年后把加强边远连队的建设作为提高部队整体建设水平的重点,坚持深入连队调查研究,帮助干部战士排忧解难,改善连队物质文化生活,对边防连队干部实行“四优先”, 即晋职、安排入学深造优先,安排休假优先,安排家属就业优先,为连队干部及其家属办理进出藏飞机票优先,受到边防连队干部欢迎。

从一九八二年中央军委作出关于边海防三年建设规划后,三总部和各军区、军兵种领导机关,对全军所有边防点和设防岛屿,进行了调查,经上下共同努力,逐步实现了三年规划,使边海防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九八六年总部派出工作组深入边海防部队了解情况,拍摄了实况录像片,并向中央军委领导作了汇报。为解决边海防部队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总政治部和各军区经常组织文工团、宣传队深入边海防慰问演出,并拨出专项经费给边海防部队添置文娱器材等物资。在国家经济生活严重困难的六十年代初期,总政治部曾购置一大批乐器发给边防、海岛守备部队;七八十年代, 军委拨出一大批专款购买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陆续配发给边海防连队, 一些海岛部队还配发了电冰箱。原乌鲁木齐军区党委为解决边防一线连队看电影困难的问题,压缩其他方面的开支,购置了价值 100 多万元的录像器材, 为边防一线连队建立了闭路电视系统。成都军区领导机关为解决驻守在海拔5300 米的西藏边境某部队的住房间题,于一九八七年拨专款 11 万元,为他

们修建起 350 平方米的新住房。海军某守备队地处西沙群岛最南端,交通不便,供应困难,海军驻西沙群岛领导机关为解决该守备队在珊瑚沙上种菜的困难,专门调拨船只为岛上运送泥土。一九八五年,商业部和总后勤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当年四月一日起对边防海岛部队全部供应细粮,以改善边海防干部战士的生活。旅大警备区为解决所属海岛守备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经与大连市政府协商同意,从一九八七年开始,

由海岛部队投资 130 万元,在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建成总面积为 2500 平方米的随军家属基地,解除了守岛干部的后顾之忧。广西军区领导对边防部队大龄干部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主动与地方有关单位联系,军地共同牵线,使几十名大龄边防干部喜结良缘。

云南省军区守备 2 团为解决边防基层单位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给超过

25 岁尚未找到对象的干部每年增加十天探亲假。一九八六年八月,总政治部组织驻守高原、海岛、戈壁部队的干部及烈士子女参加科技夏令营,在北京参观了科研机关和工厂,游览了名胜。

为了鼓励边海防干部安心戊边,人民解放军领导机关从五十年代起相继作出一系列规定,给在边防、海岛的干部以休假、地区补贴等优待。一九六三年四月二日,总政治部制定并经中央军委批准下发了《关于加强海岛部队政治工作建设的几个问题》,规定“独立守岛部队主官的编制军衔,可以根据所担负的任务,比一般部队同职务的干部适当提高”,“在一个职务上工作时间久的,也可以根据德才情况,不经副职直接提拔为上一级的主官”。一九六三年召开的全军海岛工作会议还确定,对驻海岛干部每人每月增发 10 元海岛补助。从一九八一年起,根据新的情况对一些旧的规定作了修改,并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当年十月十三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凡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干部,退休生活费可以提高 5%;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提高 10%;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的,提高 15%。一九八五年七月九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驻守海岛的干部、志愿兵、义务兵,按海岛的设防任务不同和艰苦程度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类岛屿,给予海岛补助;对参战的边防一线连队、哨所的干部战士每人每月的“临时补助”也有所增加。为解决边海防干部家属住房困难问题,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分配住房时,把家属未随军的军队干部计为分房人口,“对在边防、海岛和高原地区工作的军队干部家属,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在安置干部转业方面,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三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提出,对“长期守卫边防、海岛的转业干部,要给予照顾。”一九八六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发文重申: 对长期在边海防工作的转业干部在分配去向上要给予适当照顾,“除了回原籍或入伍地外,也可以到其父母或爱人所在地区”。

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关怀,政治工作春风化雨般的灌输,激起了万里边防海疆戍边卫士的崇高政治责任心。广大边防部队官兵把上级的关怀作为动力,继承和发扬光荣传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精神面貌, 扎实的工作作风,搞好部队建设,为祖国边疆的巩固和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