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后勒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当好家、理好财
后勤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管钱管物,国家供应军队的经费、物资都要通过后勤部门落实到全军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员。怎样使钱、物的安排使用既符合党的政策,服从整个国家的经济计划,又符合部队的实际情况;既使大量的经费、物资主要用于部队技术装备改善上,同时又能根据国家经济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适当地保证部队训练、工作和生活上的要求,真正做到钱花得少、事办得好。这就对后勤机关、后勤人员的政策水平、政策观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几十年中,后勤保障政治工作重视针对这些特点开展工作。
进行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后勤人员的法纪观念。针对后勤工作管钱管物,管房管地,管生产经营,政策性很强的特点,后勤保障政治工作把搞好政策、法制、纪律教育作为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着重抓好 3 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抓好政策和法律常识教育。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规定,学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有关廉政建设的指示,使大家知法、懂法,并依法严格约束自己。二是抓好预防不正之风产生的教育。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针对易发生的问题和苗头,及时提要求,敲警钟,把工作做到前面。如在冬贮、元旦、春节,以及院校招生、分配等易发生问题的时机预先打招呼,提要求,较好地防止了一些不正之风。三是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力培养宣传正面典型,发挥榜样的作用。对典型案件和问题,组织开展现身说法,起到“查处一案,
教育一片”的作用。通过教育,使广大后勤人员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光荣职责,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明确标准制度、条令条例是后勤工作的法规,时刻想到自己手中掌管的钱物,是人民的血汗,是军队建设的宝贵资产,要处处珍惜,绝不允许浪费损失。努力克服“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错误思想以及后勤院校、科研单位“清贫”,廉政建设与己关系不大的模糊认识。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模范地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标准, 不搞特殊化,不搞“近水楼台先得月”,不以权谋私,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努力管好物,理好财,争做“红管家”。在一九五七、一九五九年召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和一九八三年召开的总后“双先会”(先进个人、先进单位)上表彰了一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一身正气的典型。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中央军委纪委通令表彰了在全军财经纪律大检查中涌现出来的 74 个财务工作先
进单位和 35 名先进个人。
改革开放以来,后勤系统加强了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抵制和反对金钱至上、个人至上和享乐主义,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勤政廉政措施。总后勤部党委提出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要为全军后勤做出好样子,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并着力解决和查纠群众不满的行业不正之风。主要是利用批钱、批物、批指标的权力,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利用管钱管物等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利用服务保障工作岗位,不讲职业道德,刁难勒索; 利用业务工作之便建立关系网,私自从事经济中介活动,谋取好处,为家属子女经商办公司提供方便等问题。各级后勤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积极依靠切实可行的廉政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加强监督,赏罚严明,蔚成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氛围。解放军兽医大学党委,自一九八○年以来,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廉政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上,提出“廉洁奉公的好规矩不能在自己手上破坏, 而要发扬光大;为人师表的好风气不能在自己身上丢掉,而要增添光彩。” 他们执行标准不越轨,不为亲属、子女办出格的事,不用公款吃喝。校领导不坐豪华小轿车,用节省的经费购买大客车。作为教职员工的班车。一九八五年,经国家批准,该校第一次单独纽团赴日本考察,校领导主动把出国机会让给专家教授。该校党委为政清廉的事迹,受到中央军委纪委的表彰。第一军医大学南方医院惠侨楼,收治的病人大多是外宾和海外侨胞,一九八○ 至一九八七年的八年间,住院病人送给医护人员大量的“红包”,但没发现有人为金钱所动,做出有损国格、人格和解放军声誉的事。相反,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崭新的精神风貌,传播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仅一九八五和一九八六年,上交的港市达 14 万元,物品 500 多件。一九八七年,惠侨楼作为先进集体,光荣地出席全军英模大会。
建立检查制度,确保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后勤各级党委、纪律检查机构和政治机关,同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进行了10 余次全军性的清仓查库、清产核资和财经纪律大检查。这些检查,有的是根据上级的指示进行的,有的是后勤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检查,弄清了家底,发现了漏洞,纠正了问题,在全体后勤人员中筑牢了思想堤防。一九五○年,根据政务院关于全国仓库清理调配决定的要求, 总后勤部和各大军区分别组成清仓委员会。截至同年底,全军清出粮食 30
亿斤,清除旧被服 120 万件,清理了军械物资 163.5 万吨。这次检查,有助于摸清家底,增加收入,节省开支,支援国家建设。一九七八年,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组织了全军财经纪律大检查,整顿了财务工作。总后勤部对财务、物资、工厂、基建、医疗卫生、军事代表的管理体制作了调整,对 343 项后
勤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执行的有 124 项,对不适应现实情况和事业发展的则进行修改补充。一九八三年二月,中央军委部署全军财务大检查,各级司、政、后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全军抽调 4
万亲人,组成近 7000 个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一九八○至一九八二年的经费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摸清了财务工作的状况,查清了银行存款和经费家底, 全军共收回应交而未上文的款项 2.8 亿元,收回可压缩资金 3.7 亿元。一九八六年全军开展的财务经费大检查,重点检查了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投机倒把,偷税漏税,买空卖空,炒买炒卖外汇,出租出借帐户,截留应上交经费,设“小钱柜”,购买进口高级小轿车和高档商品,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理营产装备等问题。通过这次检查,惩处了违法乱纪分子,收回赃款 310 万元。同时扼制了办公司经商风,纠正了一些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