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C 组价格术语
C 组价格术语共四个:
一、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条件是指卖方要负责支付货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将货物装上船,货越过船舷即完成交货任务。本交货方式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永运方式。成本加运费条件的卖方自负费用签订运输合同, 办理出口通关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规定期内运至指定目的港。但卖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货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包括装船费),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运费除外)和风险即转移给买方。装船后卖方要及时通知买方有关装运各细节。买方负责按时接货。卖方
要提供商业发票或相当的电子信息或合同要求的其他凭证。卖方自负费用及时向买方提供运至目的港的常规运输单据,或以 EDI 代替。买方负责支付货款。
二、CIF 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Cost,insur- 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条件是指卖方要负责支付货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及保险费将货物装上船。货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任务。本交货方式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方式。本术语条件的卖方要自负费用办理合同规定的保险,使买方或其他对货物有保险利益的人将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卖方要提供保险单据。但买方要注意, CIF 条件仅要求卖方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
按《1990 年解释通则》规定,除 CIF 条件的卖方要办理保险和负担保险费以外,买卖双方的其他义务, CIF 和 CFR 两者完全一致。这里就不重复介绍。
三、 CPT 运费付至 (指 定目的地) Carriagepaidto (⋯⋯ namedplaceof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条件是指卖方要负责支付货至目的地所需的运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监管后即完成交货任务。本交货方式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方式。本术语条件的卖方要自
负费用签订运输合同,办理出口通关手续,领取出口许可证,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规定期内交承运人,如有后继的承运人则交第一承运人监管,使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当货物交到承运人监管时,卖方即将货物的风险和费用转移给买方。
货交承运后,卖方要及时将已交货的细节通知买方,买方负责接货。卖方提供商业发票或相当的电子信息或合同要求的其他凭证。卖方自负费用及时向买方提供运至目的地的常规的运输单据或以 EDI 代替。买方负责支付货款。
四、CIP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arriage and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条件是指卖方要负责支付货至目的地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监管后即完成交货任务。本交货方式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方式。本术语条件的卖方要自负费用取得合同规定的货物保险,使买方或其他对货物有保险利益的人将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但买方要注意,CIP 条件仅要求卖方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
按《1990 年解释通则》规定,除 CIP 条件的卖方要办理保险和负担保险费以外,买卖双方的其他义务,CIP 和 CPT 两者完全一致。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