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使用信用证方式的程序和主要有关当事人

信用证从开立到信用证支付结束,大体上有下面几个程序和当事人。

一、进口商按合同所规定的信用证支付方式向开证行申请开证。二、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

三、出口国银行向受益人通知或传递信用证。

四、受益人审查信用证或提出修改信用证的意见,最后接受信用证。五、受益人准备和缮制单据,向议付行提交单据,申请议付。

六、开证行审核单据、偿付议付行垫款。七、进口商向开证行付清货款赎单。

现分述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首先必须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订有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条款,这是首要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当然淡不上开立信用证。进口商根据这基础按合同所规定的一切条款向进口国银行递交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在信用证业务中,这时的进口商叫做“开证申请人”或“开证人,(Appli- cant,Principal,Accountee,Accreditor,Opener)。开立信用证申请书是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主要依据。开证申请人同时要向开证银行交纳押金和有关手续费或提供保证人。开立信用证的申请书也就变成了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契约的根据。现将香港“BanqueIndosuez”的开证申请书为例附录如后,以供参考(见表格和格式之二)。

第二节 使用信用证方式的程序和主要有关当事人 - 图1

Available against drafts at⋯⋯sight on⋯⋯ Accompanied by the documents required hereunder tobe

第二节 使用信用证方式的程序和主要有关当事人 - 图2

第二节 使用信用证方式的程序和主要有关当事人 - 图3

All charges outside Hong Kong are for account of Benefiefary/Drawees.

OTNER TERMS AND CONDITIONS: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issuance of this letter of cre-dit is subject to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Com-mercical Documentary Credit(1993 revision)InternationalChamber of Commerce, Publication No.500 and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agreement on file with you.

In consideration of your opening this credit I/we agr- ee that on no account shall any claim be made against the bank either in respect of the documents and/or the merchan-dise after the draft(s)has been accepted or paid by me/us.please FIX/DO NOT FIX exchange and debit my / our account with the margin recdquested and your relative chargesand comnissions.

Signature⋯⋯(开证申请人签字)

二、由开证申请人提出申请,进口方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就叫“开证行”( OpeningBank, IssuingBank , EstablishingBank)。开证行把信用证正本和副本寄给出口国的代理行或往来行,要求转递给出口商。同时将另外一副本交开证申请人。有的个别开证行把信用证直接邮给出口商或由开证申请人邮给出口商。按国际习惯这种传递路线是不合适的。我们中国银行要求,信用证传递必须由开证行寄交或转交我中国银行才生效。不能直接寄交出口商。如果个别进口商直接把信用证寄交出口商,出口商应将信用证送交中国银行核对印鉴、备案,并由中国银行确定信用证的真伪。

信用证的邮寄一般以航空挂号邮寄给出口国代理行。我们叫这种信用证为“信开证”(Toopencreditbvmail)。或者由于时间的紧迫关系,先用电报简单地把已开立信用证的证号、总金额、开证申请人名称、商品名称和数量、装运期及有效期通知出口国代理行,以便出口商备货、租船、订舱,随后再航寄正本信用证。这种电报称为“简电,(BriefCable)。也有开证行把信用证全文用电报通知出口国代理行,这种信用证我们称为“电开证”

(Toopencreditbycable)。随着电讯事业发达,电开信用证越来越多。电开证开出后,开证行又航邮证实的信用证,我们称这个航邮信用证为证实书(Ca- bleconfirmation)。电开证和证实书哪一个为有效的信用证?国际商会《统一惯例》(第 500 号出版物)第 11 条规定:开证行如以电讯方式开证,除非在电讯中声明:“详情后告”或声明以邮寄证实书为有效证以外,均以电讯为有效证。

“a.(1)如果开证行以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修改书,核电丈应视为有效信用证或修改书,而无须再邮寄证实书。如邮寄证实书终究被发出,则该邮寄证实书也是无效的。通知行亦无义务对该证实书与经电讯收悉的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进行核对。

(2)如电讯声明‘详情后告’(或类似措辞)或声明以邮寄证实书为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则该电讯不视为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开证行必须不迟延地将有效信用证或有效修改书寄给通知行。”

如果电开证又有证实书,应该把电开证(包括简电)和证实书都附在一起送交议付行议付。制单以有效证为准。

三、出口国代理银行接到信用证,把原证通知或传递给出口商。这个时候的出口商称为“受益人”(Beneficlary)。

信用证的通知和传递有时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出口国代理银行收到信用证后,看信用证的收件人是谁,如果致给(To⋯⋯orAddtessto⋯⋯)银行, 银行则另录信用证(如电开证)通知受益人。此即通知信用证,该银行为“通知行”(AdvlsingBank)。如果信用征收件人直接是受益人,出口国银行只将原证转递给受益人,此即传递信用证,该银行则起传递作用,所以叫“传递行”(TransmittingBank)。现在我们中国银行有些地区分行把国外电开证影印或原电照转给受益人。并未另外录制。所以在这样情况下,传递与通知则差别不大。

四、受益人接到通知行或传递行的信用证,即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与合同核对。如果有不同意或不能接受的条款,应立即通知进口商进行修改信用证。如果受益人不信任开证行,提出由另一个可靠的第三家银行保证兑付货款,这个保证兑付的银行叫做保兑行(TheConflrmlngBank)。如果由通知行承担保兑,这时的通知行既是通知行又是保兑行。

受益人与开证行之间虽然没有书面的契约,但受益人一旦接受了信用证,双方都受到信用证的约束。即受益人必须履行信用证中的一切条款,并按信用证条款提供合格的单据;而开证行负有履行付款的责任。

五、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应按期装运货物,准备缮制符合信用证条款要求的一切单据,并附有结汇申请书交给开证行所指定的银行办理议付。这时该被指定的银行就叫做议忖行(NegotiatingBank)。

议付行收到受益人的单据并严格核对,议付汇票后,立即向开证行寄单并向开证行索取垫款。议付行并不是受开证行委托的关系,而是根据信用证上的开证行承担付款承诺条款向开好行索回垫款。

六、开证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按信用证条款严格审核单据,审核无误后,偿付给议付行的垫款。如果发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有任何不符,开证行有权拒付货款,同时迅速通知议付行对单据处理的意见。

七、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申请人如果对单据发现单证不符,即使开证行已偿付货款,开证申请人仍然有权拒付货款和拒收单据。如果单证一致,开证申请人只得照付货款。即使开证申请人在收到货物财发现货物残、缺,不符合同规定,仍无权向开证行或议付行追索货款,只能直接向受益人提出交涉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