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填制海关发票的注意事项

海关发票与商业发票相应的同一项目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海关发票要求字签(在“Signature”处),不能盖章。有涂改之处也不能盖校对章,只能加以简签。 “Witness”栏是证明人签字,应由第三者签字证明,不能与“Signature”处签字同一个人。证明人签字不能在其它单据中出现。

“产地”(Origin of good5)栏不能漏填。

“出口国当地市场价” (Current Domestic Value in Currency of Exporting Country)栏以本国人民币表示。但本栏价值应比“FOB”价低, 如果比“FOB”价高,会被认为是低价倾销。

有些国家的格式有“费用栏”,应尽量填全。如果有“是否包括在国内市场价内”栏的要求(即“ State if included inselling price to purchaser”),也应给予表明。如果填“不包括”或“包括”都直接影响“国

内市场价”的计算额,应注意计算的正确。

海关发票每一个地区都有它自己的不同格式、内容和要求。因为海关发票种类很多,这里只能举几个常见格式中比较特殊的要求介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