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在目前世界各国所经营的保险业务中,主要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分类。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范围内。这里所要讨论的是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是被保险人为了货物在出口运输过程中能安全地到达

目的地,不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损失,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双方订立有保险契约,一旦货物遭受各种灾害和意外事故,进口商可以从保险人得到货物损失的经济补偿。

保险契约签订的有关当事人只有两个人,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一般就是货主。虽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也负有安全运输的责任,但其责任是非常有限的,因承运人在很多情况下都享有各种免责权利,而且承运人对于人力不可抗拒和一切自然灾害等损失都不负责。所以货主为了保障货物不受损失,向保险人办理投保而取得货物安全的保障。使双方的贸易可以顺利进行而不受其影响。

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作用如下:

一、出口运输货物办理了保险,一旦货物受到了意外的损失,货主可以得到经济上的补偿。

二、投保后的货物如果遭到了重大损失,保险人给予补偿损失,这样就保证了买方能照常偿付货款,使贸易不受其影响,同时维护了贸易信誉,使买卖双方能够继续执行合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三、由于有了专业的保险业务活动,保险人长期在处理或勘查索赔案件中能总结一套防损经验,可以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或改进工作,对避免或减少损害产生起着一定的作用。

四、出口贸易的价格如多争取以 CIF 等价格条件成交,增加在国内办理保险,可以增加外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