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佛的“干预”观

公正地说,胡佛的这种“干预观”与传统的放任主义并不等同,说他是自由放任的忠实信徒未免有些冤枉,然而,人们也不得不承认,胡佛的“干预观”并没有能够脱离放任主义的窠臼。放任主义认为,经济活动通过市场价格的波动能够自我调节,而无须政府的干预;政府的干预只能造成低效率和浪费,妨碍最大限度地发展国民经济。而胡佛的“干预”不仅没有能够超出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水平,他还为自己所说的“干预” 划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最后界限,即只能通过鼓励和促进“自愿合作”的精神间接地进行干预,而绝不能通过强制性的手段直接地进行干预,以免压制了个人的自由和创造性。他甚至荒谬地提出:“即使政府对工商业的(直接) 指导能够给我们更高的效率以代替更低的效率,对它的根本拒绝也依然不可更改和削弱。(因为)它将摧毁政治平等,它将增加而不是减少滥用职权和腐化。它将抑制创造性和发明精神。它将逐渐损害领导能力的发展。它将束缚我国人民的思想和精神能力。它将消灭机会和平等。它将汲干自由和进步的精神。”①这样,胡佛就用自己为”干预”所划定的最后界限把自己牢牢地限制在了放任主义的领域中。事实上,他正是以这样的“干预观”和这样的哲学指导了自己任内的全部经济政策和反危机措施。

1931 年 9 月,通用电气公司总经理斯沃普提出工商业卡特尔化的计划, 这是一种使用国家的强制手段来控制物价、限制生产的方法,在经济大危机的情况下,本来是值得一试的(后来新政的《全国工业复兴法》即采用了斯沃普计划的基本思想),但胡佛却认为该计划违背了“刚毅的个人主义”和“美国制度”的原则,根本不能接受。他不仅断然拒绝,还指责该计划是“法西斯主义”,表示绝不允许“法西斯主义”从后门“走私”进来。①

1932 年 5 月美国第 72 届国会开会期间,众议院议长约翰·R·加纳提出

了一项救济议案,要求联邦政府增拨 9 亿美元在各地举办 3500 多项公共工

程,修建 2300 个邮电所,以增加就业、救济失业者。该议案要求的款额虽然远不足用,但却使胡佛感到震惊。由于这种以工代赈式的救济与胡佛的“美国制度”的原则严重冲突,也不符合他“削减开支。平衡预算”的理论,因而遭到胡佛的极力反对和否决。议案提出的第二天,胡佛便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指责说:“这不是救济。它是迄今为止向美国国会所建议的最大的一项政治分肥。它是一次对国库的史无前例的劫掠。”“我们的国家不是建立在政治分肥基础上的,它也没有由于政治上的相互优惠而变得伟大。”②加纳的议案被否决后,他又与参议员瓦格纳一起提出了一个新的救济议案,要求给予复兴金融公司以更多的资金和更大的贷款权,使它能够直接把贷款提供给需要款项的个人和私营企业。该议案虽经国会通过,却又一次被胡佛以同样的理由否决了。胡佛提出:“联邦政府不应该直接把慈善的礼物送给私人”, 这个议案将会“使预算不平衡”,“它将会把政府置于私营企业之中,从而践踏我们赖以立国的公共关系的每一项原则,”①

① Hoover,The New Day .p .163.

① Robinson&Bornet,Herbert Hoover :The President of the Vnited States .P.

② State Papers and Other Public Writings of Herbert Hoover Vol2.Pp.196,

① State Papers and Other Public Writings of Herbert Hoover.Vol. 2.Pp.225,229.230.

在农业政策和对于其它经济领域的政策中,胡佛同样是如此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哲学而置实际情况于不顾。然而,在实践中,在空前严重的经济大危机面前,一个无情的事实却是:胡佛的反危机措施遭到了全面的彻底的失败。经济危机在胡佛任内不仅没有象他所期望和预言的那样被克服,反而不断地深化。

胡佛反危机措施的失败,从根本上来说是他所信奉的哲学的失败。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危机敲响了经济上的自由放任理论的丧钟,为大规模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打开了大门。社会经济生活中物质利益相互冲突的各个阶级共同要求国家干预经济的特有现象也充分地表明:统治了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百年之久的古典放任主义经济理论已经无可挽回地衰落了,国家作为一种高踞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时代结束了,新的时代即将开始。处在这样一种经济大变革的时期,作为联邦政府首脑的胡佛,不是努力改变自己的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哲学,使之适应经济形势的要求;而是相反,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哲学,竭力使客观的经济形势来适应自己的哲学。

胡佛所坚持的哲学和“干预观”如果说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经济的自

由放任时代还具有一点进步意义的话,那么到了 20 世纪 30 年代经济大危机时,它已经不能适应要求大规模的直接的政府干预的经济形势了。尽管胡佛在合经济领域中均采取了一些反危机措施,但却极力避免甚至反对大规模的直接的政府干预,而格守“自愿合作”、“间接干预”的原则。面对日益恶化的经济形势,胡佛有时也不得不做出些许让步,他的“复兴金融公司”便突破了“自愿合作”、“间接干预”的原则,但这种不情愿的让步又受到他所坚定信奉的哲学的种种限制。他把复兴金融公司仅仅作为一种临时的应急机构,并规定只向金融机构、铁路和农业机构等提供贷款,而不得向私人和私营企业贷款。1932 年 7 月的《紧急救济和建筑法》虽然授权复兴金融公司可向州和地方当局的公共工程提供 15 亿美元的贷款,但又规定贷款对象必须

是那些能够迅速生利还本的项目。结果,到 1933 年底,该公司的这项贷款实

际上只提供了 0.6 亿美元。①

从根本上来说,胡佛的反危机措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干预。胡佛的干预,是自由放任中的干预;其实质,则是干预中的自由放任。胡佛的干预, 可以看作是为旧的放任主义唱出了送葬的挽歌;但同时,他却竭力想使自由放任的灵魂和精神在一种新的躯壳(由“刚毅的个人主义”、“自愿合作”、“美国制度”构成)中重新复活。他是美国经济自由放任时代的最后一位总统,但却不是国家干预时代的第一位总统。

三十年代经济大危机充分地展示了大规模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的必然前景,并为实现这种前景准备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和心理条件。胡佛由于自己信奉的哲学与大危机所揭示的前景根本冲突,因此他不能顺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这些条件来改造美国经济。这一使命落到了接替胡佛任美国总统的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身上。

① sidney Ratner,America Taxation:Its History as A Social Force in Democracy.New York.1942.P.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