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整法》的制定

当《紧急银行法》通过后,农业部长华莱士和助理部长特格韦尔力主国会通过一个农业法案。1933 年 3 月 16 日,华莱士在华盛顿召集农民领袖开会,就政府的农业复兴措施在原则上达成了协议。紧接着,华莱士便与几名顾问和下同一起投入了紧张的法案草拟工作。3 月 19 日,当罗斯福代表行政当局将法案草本提交给国会时,他特别提醒国会说:“我要坦率地告诉各位, 这是一条新的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但我也要同样坦率地告诉你们,一种前所未有的形势要求进行这种新式的实验。”②

法案在众议院遇到了激烈反对。伊丽诺伊州的一位国会众议员称:“摆在众议院面前的这项法案比苏联现存的任何法律和法规都更为布尔什维克化。”麻省的一位国会众议员则惊呼:“我们正走在通往莫斯科的道路上!”

③尽管反对派言辞激烈,但人数却有限,因此未能阻止法案在众议院顺利通

过。

然而,参议院中要求修改法案的势力却不容忍视。修正派主要是以俄克拉何马州的埃尔默·托马斯为首的通货膨胀集团。他们认为,提交国会的农业调整法案存在一个致命的缺欠,即没有考虑货币治疗方案;通货膨胀不仅是减轻农民债务负担和矫正城乡贸易扭曲状况的有效方法,也是拯救整个国家经济的有效方法。为此,托马斯提出了一个修正案,把白银自由铸币、货币贬值和发行不兑现纸币等措施一并包括进去。当参议员惠勒的自由铸造银市修正案于 4 月 17 日在参院的表决中失败后,托马斯立即将自己的修正案提交参院。由于这个修正案包括了通货膨胀的各种措施,实际上便以此将参院中的各派膨胀论者联合起来了。这样,在参院中,支持托马斯通货膨胀议案的议员就占了大多数。要想使农业调整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就不能不考虑通货膨胀论者的要求。

为了避汗膨胀论者的锋芒,罗斯福不顾正统派顾问们的极力反对,决定接受托马斯修正案,但要求把修正案改为非强制性的,授权总统去考虑决定实行通货膨胀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修改后的托马斯修正案被放进了农业调整法案中,参院以 64 票对 21 票通过了该法案,众院也以 307 票对 86 票通过了参院的修正案。5 月 12 日,罗斯福签署了这项法案。

《农业调整法》由 3 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农业调整法,第二部分是紧急农场抵押法,第三部分便是以托马斯修正案为主的关于处理货币问题的条款。托马斯修正案授权联邦储备银行直接从国库购买不超过 30 亿美元的公债,如果此项措施未被执行或执行后未能提高普遍的物价,则授权总统指示财政部长发行不超过 30 亿美元的钞票用于购买公债,这些钞票具有法币地

位;授权总统可降低美元中黄金或白银,或二者的重量直至原有重量的 50

%,并通过在金银固定比价上无限制地自由铸币来恢复金银复本位制;允许总统在未来 6 个月内的国际债务支付中,接受比价为每盎斯 50 美分、总价值

2 亿美元的白银;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在财政部长的批准下,要求储备银行采取行动阻止信贷的过分膨胀,并在紧急时期改变法定提存准备金比率。①

② The Public Papers and Addresses of Franklin D.Roosevelt.Vol. 2.P.74.

③ Schlesinger ,The Coming of the New Deal.P.40.

① Studenski&Kroose,Financial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Pp. 386—387.

由于托马斯修正案为非强制性法律,因此,是否执行要由总统来斟酌决定。事实上,它的大部分条款和措施均未实行,罗斯福仅运用了其中的 2 项措施, 即降低美元中的黄金含量(美元贬值)和在国际债务支付中接受了价值约1140 万美元的白银。但美元贬值所带来的通货膨胀显然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债务负担。

作为《农业调整法》第二部分的《紧急农场抵押法》实质上主要是为了确认 3 月末成立的农业信贷局的法定权力、尤其是确认其解决农业当务之急

——农场抵押问题上的权力而制定的。在大危机中,许多农民为了生存下得不将农场抵押出去以之抵债或获得贷款,当抵押到期仍无力偿还贷款或债务时,农民则会面临被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问题。如果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农场, 对农民来说则无异于死路一条。因此,农场抵押问题一时间比任何其它问题都更容易引起农民的骚动及其感情的爆发。3 月底,罗斯福为解决农业信贷问题,已经建立了一个新的机构——农业信贷局,过去已有的各种联邦农业信贷机构被重新组织进这个新机构中,小亨利·摩根索被任命为该局局长。

当“农业调整法案”仍在参院经历着激烈的辩论时,农业地带却由于农场抵押问题而连续发生了骚乱。4 月 27 日,500 多农民聚集在艾奥瓦州勒马斯市法庭,要求暂时中止一切有关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诉讼。法官拒绝后, 这些农民便将其拖上一辆卡车,拉出城去吊打、污辱了一番,险些将他打死。在同一个星期内,该州丹尼森地区的农民袭击了一群试图取消菲尔兹农场抵押赎回权的债权人代表和代理人,暴力行为的蔓延迫使该州州长下令将 6 个县置于军事管制之下,并派国民警卫队进驻。形势的紧迫使罗斯福断然决定接受托马斯的通货膨胀修正案,从而使农业调整法案得以顺利通过。

《农业调整法》的通过使农业信贷局的权力得到法律确认。该局在摩根索的领导下,迅速行动,为农场抵押重新筹集资金,并为第二抵押发放了一系列“拯救贷款”,此外,该局在各地建立了农业债务调整委员会,帮助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重新订立较合理的债务协定,并努力建立起了一个地方银行组成的农业信贷系统,为农场抵押、农业生产和销售提供贷款。到当年 10

月末,农业信贷局发放的各类贷款总额已超过 1 亿美元,相当于土地银行系

统 1932 年全年发放的抵押贷款的 4 倍。农业信贷局大量地发放贷款也使得银行和私人金融机构农业信贷的利息大幅度下降。在得克萨斯州的尤瓦尔迪, 由于政府农业信贷的大量发放,当地银行的农业贷款利率很快从 16%降至不足 5%。①农业的债务和农场抵押问题得到了控制。

《农业调整法》的重点是该法律的第一部分,其目标是要通过削减生产来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并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来取得工农业产品的“平价”,以实现工农业生产的平衡;同时,管制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销售。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主要有:国内农作物种植分配计划、政府对农产品的预购赎回计划、征收农产品加工税计划、农产品市场协定和农产品出口补贴计划。农作物种植分配计划是政府通过津贴来换取农民减少播种面积的一种措

施:农民按照政府的安排减少耕种面积,政府则以津贴的方式来补偿农民减耕所受的损失。这项措施是非强制性的,农民可以自愿参加。同意按照政府计划缩减耕种面积的农民可以得到政府的津贴,而不加入该计划的农民只能从出售农产品的市场上获得收入。但计算下来,参加减耕计划的农民从减耕

① Schlesinger,The Coming of the New Deal.P.45.

的津贴中获得的收入要比不参加计划的农民从增加产量中所获得的收入高得多。因此,这项计划对大多数农民很有吸引力。农产品的预购赎回计划是对参加农作物种植分配计划的农民实行的一项措施:政府以高于农产品市场时价的价格,以类似抵押贷款的形式来预购减耕农民的产品,以保证这些农产品收获后的销售出路。收获后,如果农产品市价高于政府的购买价,农民则可按政府的购买价以偿还抵押贷款的形式赎回自己的产品自行在市场上出售;反之,这些农产品则归政府所有。农产品加工税是为政府支付减耕津贴筹集资金的一项措施,征收对象为农产品加工商,税率则根据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与平价率之间的差额来确定。农产品市场协定规定和分配准许出售的农产品数量,同时允许加工商以较高价格购买农产品原料,然后把多付的金额计入加工出来的产品价格中,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用这种方法强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