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储备系统的运行
1914 年 8 月,联邦储备系统正式建立,其职能主要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清算银行和商业票据,代理国家财政业务,监督和管理银行业等。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联邦储备系统最重要的一项职能,其内容主要是根据经济和商业活动的盈缩来调节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使之适应经济和商业往来的需要。在这方面,联邦储备系统根据法律的授权,主要采取了以下的方式来行使其职能。首先,联邦储备银行可以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发行以黄金为担保的联邦储备券(目前市场上 90%以上的流通货币为此种纸币),还可在紧急时期发行没有担保的联邦储备银行券。联邦储备券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各联邦储备银行负责保管。如在工商业扩张期会员银行需增加其货币供应量,则可通过向联邦储备银行再贴现商业票据、借款、或出售手中持有的政府债券等方法来取得联邦储备券。由于会员银行的法定的提存准备金比率大大低于国民银行时期,它能够较容易地从联邦储备银行取得所需的货币, 因此,这种制度实际上有效地消除了国民银行时期货币供应不足的普遍现象,增强了银行的放款能力。事实上,一家信用可靠的银行已经具备了足以应付该地区工商业扩张期货币需求的能力。为保持联邦储备券的信用及使联邦储备银行能够应付会员银行的借款要求,各联邦储备银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对其发行的联邦储备券保有 40%的黄金准备及 100%的商业票据准备;同时,对会员银行的存款及储备保有 35%的法币准备。①其次,联邦储备系统通过再贴现率的提高或降低,间接控制会员银行的信贷规模。如工商业扩张时期,联邦储备银行可降低再贴现率,使会员银行较容易取得货币去扩大其信贷;工商业收缩时期,则可提高再贴现率使会员银行不愿以较高代价来获取货币,从而也就使其放款规模收缩。不过,在实际运作中,这种使用再贴现率来控制信贷的方式并不十分有效。因为在经济危机时期,各银行害怕企业破产而收不回贷款,都不愿放款,即使联邦储备银行的再贴率降得很低,也无法鼓励会员银行来取得货币去放款,从而也就无法使恶劣的经济形势得以扭转。联邦储备系统调节货币供应量的第三种办法,是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政府债券的活动来控制市场货币供应量。在通货膨胀时期,联邦储备银行可在公开市场上出售部分库存的政府债券,回收一定数量的货币来达到减少市场货币供应量的目的;而在需要扩大信用时,联邦储备银行则可从公开市场上买进政府债券,而使现金流入市场,增 加对市场的货币供应量。此外,联邦储备系统还可在黄金准备的限度内,指导会员银行增减存款准备金,从而对市场货币流通量产生一些影响。
在清算商业票据方面,联邦储备系统发挥了重要而有效的作用。由于会员银行必须把一部分现金储备存入该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这样就使得联邦储备银行可以作为其会员银行的票据交换所。本储备区内会员银行之间的票据,只需在本区联邦储备银行中有关会员银行现金帐户间划拨、冲销,即能结清。跨储备区会员银行之间的票据,也只需在两区联邦储备银行中有关会员银行的现金帐户之间划拨、冲销即可。这无疑大大地加快了商业票据的清算速度。到 70 年代中,各联邦储备银行每年处理的商业票据总数存 80 亿张
① Faulk ner,The Decline of Laissez Faire.P.5O.
以上,总金额达 4 万亿美元。①
联邦储备系统作为中央银行机构,代理了政府部门大量的财政业务。财政部将联邦资金存入各联邦储备银行,并开立支票帐户,而各联邦储备银行则作为联邦政府的财政代理入发挥其职能。它不仅负责办理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而且通过公开市场的活动,承担了大部分政府债券的买卖业务,政府债券的偿还也主要是通过它来经办的。此外,它还代理财政部负责国家预算的出纳。
《联邦储备法》的通过和联邦储备系统的建立,确实纠正和弥补了美国银行业和货币制度上的许多缺陷,但它显然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美国货币和银行业方面存在的所有问题。在 30 年代的大危机中,这一点表现得格外突出。尽管如此,它在联邦管理银行业和货币制度方面却迈出了一大步。
① 霍维慈:《美国货币政策与金融制度》(下册)。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