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8 各方案目标值的正负偏差(2000 年)

方案目标值

偏差变量

d1 ±亿元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d2 ±亿元

81.482

81.644

81.667

76.843

81.586

81.587

d3 ±亿元

-164.405

-137.328 -164.602

-140.625

-137.423

-135.443

d4 ±亿元

69.211

67.514

69.345

64.944

67.445

64.208

d5 ±亿元

-167.484

-163.753 -158.435

-171.786

-160.241

-161.580

d6 ±亿元

180.924

-179.804 -171.630

-178.153

-176.150

-176.097

d7 ±亿度

0.000

0.000

6.961

1.294

1.958

0.614

d8 ±万吨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d9 ±万吨

-20.228

0.000

8.792

4.631

5.875

8.957

d10 ±万吨

198.849

189.493 199.027

116.655

189.347

187.955

d11 ±万米 3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0.000

注:表中负数表示负偏差,正数表示正偏差。

结果表明,在方案一的目标约束下,优化得到的结果其各行业产值分布上基本合理,增长速度基本适当,整个系统发展比较平衡。在此工业结构下, 工业总产值可达 2607 亿元,平均每年增长 6%,工业净产值 707 亿元,平均每年增长 6.02%,出口产品产值可达 382 亿元,平均每年增长 6.87%,工业完成利税可达 419.6 亿元,平均每年递增 5.72%,资金和原材料限制基本得到满足。

在方案二下,由于提高了出口产值的优先级,出口产值有所增加,可达

409.4 亿元,平均每年递增 7.54%,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出口系数较大的行业如缝纫业的产值增加了。

方案三由于放松了对资金和原材料消耗的限制,提高了利润税金的优先级,对资金和原材料的消耗有所增加,利润可达 419.8 亿元,平均年递增 5.72

%。增加的资金消耗主要用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化纤工业、建材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和交通工具制造业等行业中去了。

方案四由于降低了利润税金和出口新产品产值的优先级,出口产品产值

比方案二有所下降,为 406 亿元,平均每年递增 7.46%。利润税金也比方案三有所下降,为 415 亿元,年均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