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多目标规划及其求解技术简介

一、多目标规划及其非劣解

(一)多目标规划数学模型

传统的单目标规划问题,一般可用如下数学模型描述: max(min)Z=f(X) (1)

Φ(X)≤G (2)

在上式中,X=[x1,x2 ,⋯,xn]T 为规划决策变量向量;Z=f(X)是多元标量函数;Φ(X)是 m 维函数向量;G 是 m 维的常数向量,m 是约束条件个数。对于多目标规划问题,其数学模型也可以类似地描写为如下形式: max(min)Z=F(X) (3)

Φ(X)≤G (4)

在上式中,X=[x1,x2,⋯,xn]T 为规划决策变量向量;Z=F(X)是 K 维函数向量,K 是目标函数的个数;Φ(X)是 m 维函数向量;G 是 m 维常数向量,m 是约束方程的个数。

对于线性多目标规划问题,(3)—(4)式可以进一步写作: max(min)Z=AX (5)

BX≤b (6)

在(5)和(6)式,A 为 K×m 阶矩阵;B 为 m×n 阶矩阵,b 为 m 维的向量;X 为 n 维决策变量向量。

(二)多目标规划的非劣解

对于上述多目标规划问题,求解就意味着需要作出如下的复合选择:

(1)每一个目标函数取什么值,原问题可以得到最满意的解决?

(2)每一个决策变量取什么值,原问题可以得到最满意的解决?

在单目标规划问题中,各种方案的目标值之间是可以比较的,因此各种方案总是可以分出优劣的。但在多目标规划中,问题就变得比较复杂。例如, 当规划问题是要求所有的目标都取最大值时,一个目标值的增大就有可能导致另一个目标值的减小。因此,多目标规划问题的求解就不可能象在单目标规划中那样,只追求一个目标的最优(最大或最小)化,而置其它目标于不顾。

在多目标规划问题的求解中,非劣解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对于这一概念,我们可用图 4-1 说明。在图 4-1 中,就方案①和②来说,①的目标值f2 比②大,但其目标值 f1 比②小,因此无法确定这两个方案的优与劣。在各个方案之间,显然:③比②好,④比①好,⑦比③好,⑤比④好。而对于方案⑤、⑥、⑦,它们之间无法确定优劣,而且又没有比它们更好的其它方案, 它们就被称之为多目标规划问题的非劣解或有效解,其余方案都称为劣解。所有非劣解构成的集合称为非劣解集。

二、多目标规划求解技术简介

多目标规划问题的求解,就是要在非劣解集中寻求一个最为满意的规划方案。然而,非劣解集中往往包含有许多非劣解,究竟哪一个最为满意呢?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常常需要将多目标规划问题转化为单目标规划问题去处理。实现这种转化,有以下几种建模方法可供借鉴。

(一)效用最优化模型

效用最优化模型建立的依据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规划问题的各个目标函数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求和运算。这种方法将一系列的目标函数与效用函数建立相关关系,各目标之间通过效用函数协调,从而使多目标规划问题转化为传统的单目标规划问题:

maxZ=ψ(X) (7)

Φ(X)≤G (8)

(7)式中,ψ是与各目标函数相关的效用函数的和函数。

在用效用函数作为规划目标时,需要确定一组权值λi 来反映原问题中各目标函数在总体目标中的权重,即:

k

max ψ = ∑λ i ψ i

i =1

(9)

Фi(x1,x2,⋯,xn)≤gi(i=1,2,⋯,m) (10) 在(9)式中,诸λi 应满足:

k

∑ λi = 1

i=1

(11)

若采用向量与矩阵记号,则上述模型可以进一步改写为: maxψ=λTψ (12)

Φ(X)≤G (13)

(二)罚款模型

如果对每一个目标函数,规划决策者都能提出一个所期望的值(或称满

意值)f *,那么,就可以通过比较实际值f 与期望值f *之间的偏差来选择问

i i i

题来选择问题的解。罚款模型的数学表达式如下:

k

minZ = ∑a (f

− f * ) 2

(14)

i=1

i i i

Ф(X)≤G (17)

或写成矩阵形式:

minZ=(F-F*)TA(F-F*) (16)

Φ(X)≤G (17)

在上式中,αi 是与第 i 个目标函数相关的权重;A 是由诸αi(i=1,2,⋯, K)组成的 m×m 阶对角矩阵。

(三)目标规划模型

目标规划模型与罚款模型类似,它也需要预先确定各个目标的期望值

f *。目标规划模型为数学形式为:

k

+ −

i i

i =1

Фi(x1,x2,⋯,xn)≤gi(i=1,2,⋯,m) (19)

f + f − f + = f * (i = 1,2, , m) (20)

i i i i

在上式中,f + 和f 分别表示与f 相应的、与f *相比的目标超过值和不足值.

i i i i

采用矩阵形式表示,则(18)-(20)式可以进一步简记为:

minZ = vT (F+ + F-) (21)

Φ(X)≤G (22)

F + F- - F+

= F*

(23)

在(21)式中,v 表示各元素均为 1 的 K 维列向量。

(四)约束模型

约束模型的立论依据是:如果规划问题的某一目标可以给出一个可供选择的范围,则该目标就可以作为约束条件而被排除出目标组,进入约束条件组中。

假如,除了第一个目标外,其余目标都可以提出一个可供选的范围,则按上述思路,该多目标规划问题就可以转化为单目标规划问题:

max(minZ)=f1(x1,x2,⋯,xn) (24)

ϕ ( x , x , ,

1 2

xn ) ≤gi (i = 1,2, , m) (25)

f min≤f ≤f max (j = 2,3, ,K)

(26)

采用矩阵记号,上述模型可以进一步改写为如下形式: max(min)Z=f1(X) (27)

Ф(X)≤G (28)

Fmin≤F ≤Fmax (29)